股权转让的特点是什么?

2024-05-10

1. 股权转让的特点是什么?

1.降低收购成本。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机构持股比例达到发行在外股份的30%时,应发出收购要约,由于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从而可以在不承当全面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轻易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权,大大降低了收购成本。
2.带来价格租金。由于中国的同股不同价,国家股、法人股股价低于流通市价,使得并购成本较低;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得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
一、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在公司法的规定中,结合我国国家的国情,在某种情况下进行股权转让是具有一定的优势的,公司股东应当合理进行利用手中的资源,实现价值的升值。同时在办理变更股权时需要注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具体的办理流程,以免在办理的过程中出现时间资源的浪费。

股权转让的特点是什么?

2. 股权转让的特点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特点:
1、合同标的的性质比较复杂。
2、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受到了严格的法律规制。
一、法院一般怎么认定合同有效
法院判定合同内容有效的方式:1、合同主体适格。即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及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3、意思表示真实。法院认定合同有效的条件有: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法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要确定、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等,对于合同有效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合同条款而定。
二、合同成立有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该包括哪些条款
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
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3. 股权转让的特点是什么?

一、 股权转让 的特点是什么? 1.降低收购成本。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机构持股比例达到发行在外股份的30%时,应发出收购 要约 ,由于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从而可以在不承当全面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轻易持有 上市公司 30%以上股权,大大降低了收购成本。 2.带来价格租金。由于中国的同股不同价,国家股、法人股股价低于流通市价,使得并购成本较低;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得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 二、 股权变更 流程 1、领取《 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 营业执照 (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 公司章程 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 身份证 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 债权债务 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在 公司法 的规定中,结合我国国家的国情,在某种情况下进行股权转让是具有一定的优势的,公司股东应当合理进行利用手中的资源,实现价值的升值。同时在办理变更股权时需要注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具体的办理流程,以免在办理的过程中出现时间资源的浪费。

股权转让的特点是什么?

4. 企业经营股权转让的特点有哪些

1、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流失现象较严重;
2、股权转让行为具有偶发性;
3、股权转让行为具有隐蔽性;
4、股权转让价格往往具有虚假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一、公司股东变更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吗
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人帮忙变更,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公司有多个股东,可以直接委托公司的股东,然后由股东处理。股权转让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所有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继承股权,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股权转让人丧失部分股权或全部股权,导致股东身份丧失,股权受让人股权份额增加或成为新股东。股权自由转让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但股权转让往往涉及转让人、受让人、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等多个主体的利益。为了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确保交易安全,股权转让必须受到必要的限制。
二、股权转让如何操作
股权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转让:
1、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内部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变更需要公证吗
股权变更一般不需要公证。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股权转让是新旧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行为,企业股东变更所依据的股权转让协议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就不会影响股东变更。提供经过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不是必须程序。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公证,是对该协议法律效力的加强,具有能够直接证明所公证行为的合法性、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及其合法的效力。如果新旧股东因股权转让事项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优先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5. 企业经营股权转让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分析:1、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流失现象较严重;2、股权转让行为具有偶发性;3、股权转让行为具有隐蔽性;4、股权转让价格往往具有虚假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企业经营股权转让的特点有哪些

6. 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几种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多种形式: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
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7. 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几种

	股权转让的形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几种

8. 常见的股权转让形式有哪些

您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多种形式: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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