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2024-05-11

1. 债转股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债转股的推出对商业银行的影响:(1)促进投贷联动,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通过债转股对存量贷款试点,先做存量的,然后再做新的、增量的投贷联动资产。市场化债转股,商业银行具有标的选择权和真实股东权利,等同于给银行发了一张股权投资牌照,对银行为利好。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债转股,扩大综合化经营,增大权益类资产的配置。

(2)提升投行作用,强化直接和间接融资市场双线作战能力。债转股的实施,带动投贷联动,将对金融市场 的将演进产生重大影响。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业务占比将下降,公司和投资银行业务将扩大。

(3)促进跨界合作,提升综合化经营层级。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在于风险管理。随着金融混业模式的推进,创新的中间业务模式、交易模式、合作模式和营销模式会层出不穷。商业银行可以与券商、基金子公司、PE等机构,跨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强化渠道共享、技术合作。

(4)资本金补充的方式。国家给予商业银行一定的注资是可行的办法,增加国有持股。

债转股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2. 为什么债转股是商业银行的噩梦

债转股是不良处置的常见方式之一,不必大惊小怪。  

我们在前期文章《贪婪的秃鹫》(上下)里整理过AMC的不良处置的方式。其中,企业重组其实是一种比较妥善的方式,并且很有可能是价值最大化的方式。  
对于某些经营陷入困境的企业,若直接破产清算,可能债权人的回收比例极低(比如10%),各方觉得不划算。而如果各方让步,达成重整,债权人减免一部分债务,并展期,让企业维续经营,恢复生产,逐步偿还债务,可以使各方债权人的回收比例大幅高于清算(比如50%),债权人价值最大化。而且,这种方式对地方上来说,保持了产业和就业,社会代价最小化。因此,与清算相比,若能实现重组,是一种各方共赢的方式。  
而债转股是重组的一种。一般是,若企业连还利息都很困难,但债权人认可其经营仍有前景,则可实施债转股,债权人成为股东,从而减轻企业付息压力,逐步改善经营。等到股份增值,股东(原来的债权人)再择时退出。  
债转股是AMC常用的不良处置方式。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财金[2008]85号)第十六条规定:“资产公司可通过追偿债务、租赁、转让、重组、资产置换、委托处置、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处置资产。”
近年,很多上市公司股东名录里还有四大AMC的身影,很多都是过去AMC从银行处收购了该公司的债权后,实施了债转股。有些AMC在该企业上市后,选择在二级市场抛出股票,实现退出,实现获利;有些AMC则继续看好该公司前景,继续持有。

3. 商业银行“债转股”后股市会怎样

你好,商业银行“债转股”后的影响:
        1.减少货币投放
  首先,风险资本充足率是商业银行的立行之本,咱们先看看商业银行内部的风险资本消耗方式。商业银行每发放一笔贷款都要消耗自身的风险资本,具体消耗的量与贷款对应的借款人的不同而不同。对于信用较好的借款人,风险资本消耗较低,对于信用较低的借款人则风险资本占用较高。当风险资本消耗结束后,商业银行将无法再发放贷款。而股权投资的风险资本占用率是普通贷款占用率的4-10倍。因此,商业银行每增加1万元的股权投资,将会不得不减少4到10万元的贷款投放。商业银行将债权转换成股权之后,虽然会减少商业银行的坏账损失,但是会显著减少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贷款投放减少也会导致商业银行利润减少,并且减少整个实体经济中的货币供给,这将不利于股市表现。
  2.商业银行集体增发
  前面提到,债转股后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资本消耗较大,因此商业银行不得不去扩大自身的资本金。在资本市场进行增发是商业银行扩大资本金的最优选择。设想一下,巨无霸银行集体增发,资本市场的股票供给量瞬间增大,那么股价会怎样呢?
  债转股虽然是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的一个善意之举,将实体经济的困难向后延缓。但是可能会对资本市场造成短期的冲击。如果中国经济改革成功,经济增长走向健康,那么这个短期冲击将被熨平。因此债转股可能是一个补品,补一下有可能会上火,最终身体能不能健康还要看自身锻炼。

商业银行“债转股”后股市会怎样

4. 为什么债转股是商业银行的噩梦

最近有消息称,为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及坏账率的攀升,正在研究商业银行的债转股,社会上对此众说纷纭,有的拍手称赞,有的极力反对。
 允许商业银行债转股,究其实质,只是拓宽了不良资产处置的渠道和方法,不能因为可能及现实存在的漏洞而全盘否认客观的积极意义,就好像不能因噎废食。
因为,在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中,破产重整和不良资产置出是债权方摆脱巨额债务的重要方法之一。也就是说,在法规上允许债转股的突破,有利于上市公司不良资产的处置,为债权方的利益分配和债务的协商解决提供了重要的解决途径,是供给侧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

5. 商业银行债转股的标准

法律分析:
为规范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的行为,推动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的行为,推动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商业银行债转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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