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联名卡是什么?

2024-05-10

1. 公积金联名卡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一种住房保障制度福利;可以用来买房、租房和房子装修,生活困难也可提取。公司和个人需要缴纳相等额度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从5%-12%不等,归属于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低,3.25%。

公积金联名卡是什么?

2. 什么是公积金联名卡

公积金卡是什么卡

3.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联名卡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联合开发的具有联名性质的银行卡,该卡可以作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有效凭证。职工可以使用联名卡在ATM终端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计息、提取使用情况,但不能直接提取卡内的公积金(需办理提取审批手续)。此外,联名卡还具有银行借记卡功能,可办理存取款、转账汇款、刷卡消费等各类银行业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什么意思

4. 公积金联名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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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积金联名卡是什么

公积金联名卡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联合开发的具有联名性质的银行卡,该卡可以作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有效凭证。职工可以使用联名卡在ATM终端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计息、提取使用情况,但不能直接提取卡内的公积金(需办理提取审批手续)。此外,联名卡还具有银行借记卡功能,可办理存取款、转账汇款、刷卡消费等各类银行业务。

7. 公积金联名卡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缴纳的长期住房公积金。由于公积金的重要性,近几年公积金与银行合作推出了公积金联名卡。什么是公积金联名卡呢?这有什么用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服务于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而与商业银行合作发行的一种具有住房公积金存折、账户查询、银行借记卡等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自2013年3月25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需经过单位同意,即可直接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公积金联名卡的作用:第一,身份确认信用卡是发放给公积金缴存人的唯一有效的身份证明,所以当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可以确保您个人账户信息的隐私。第二,银行借记卡的功能。信用卡具备了银行借记卡的全部功能,持卡人可以通过信用卡办理存取款、消费、汇款、缴费等业务。第三,资料查询员工使用联名卡,可通过网站、客户服务电话、短信以及业务窗口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如住房公积金的存贷相关信息,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等。第四,提款提款通过审核后,可在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时,将相应金额实时转入个人的银行卡储蓄账户。与此同时,社保卡还可为公积金贷款还贷,也可办理扣缴业务。公积金对职工来说,是很有好处的,它的联名卡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也让我们更快捷方便地办理国际业务。

公积金联名卡是什么

8. 什么是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为方便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目地,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的一种银行卡。这种银行卡具有账户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等多种功能,对在职员工来说是一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一、教师社保入职后多长时间有公积金
教师正式上班的次月开始,会拥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该公积金主要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员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一般缴存至住房公积金个人的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具有普遍性,城镇的在职员工,无论其所在公司性质如何、个人是否有住房,都必须按规定缴存公积金;
2、政策性;
3、福利性,用人单位与其在职的员工对等缴存公积金,且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具备返还性,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即可办理提取。
三、苏州离职后多久可以提取公积金
苏州公积金离职后的一个月左右可以去提取。
因为用人单位一般会在劳动者离职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办理封存,在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号,除不能进行贷款,仍然可以继续进行提取或者查询等服务。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看过后会退回;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好后并盖上公司的章,可提前备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公积金存折注销;
(5)承诺书,办理窗口签字即可。
依照相关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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