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处理该如何处理?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为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平公正的环境,现对2015年第二次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违纪人员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取消18名违纪人员当场考试成绩,并给予禁考一至两年的处理,相关违纪情况记入我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二、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1名使用通讯电子设备严重违纪的从业人员给予注销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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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违纪怎么处置 ?
考场须知——违纪处置
(一)参与 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该科考试分数 按零分处置 ,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与 资格考试,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1、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则 放在指定地位 ;
2、翻看手机等具有通讯、存储功用 的电子设备的;
3、在考场或许 其他制止 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许 施行 其他影响别人 考试行为的;
4、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许 互打手势的;
5、未经考场职业 人员赞同 在考试进程 中私自 离去 考场的;
6、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7、剽窃 或协助 别人 剽窃 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的;
8、其他通常 违纪违规行为。
(二)参与 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分数 按零分处置 ,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与 资格考试,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证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请求 :
1、唆使 、组织或参与团伙作弊的;
2、由别人 冒名替代 参与 考试或许 冒名替代 别人 参与 考试的;
3、运用 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
4、利用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或许 其他技术手段接纳 或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5、运用 或提供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的;
6、严重扰乱考场次序 ,招致 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
7、在考试时间,在考场或左近 制止 的区域内,不听从 劝说 ,且威肋、、侮辱、诋毁 考场职业 人员的;
8、殴打或报复考场职业 人员,形成 考场职业 人员人身损伤 或财富 损失的;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这是关于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违纪怎么处置 ?的解答。272
3. 证券考试的违纪处理
1、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资格考试的,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2、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老师提醒后无效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1)考试期间,交头接耳、互打手势的;(2)考试期间,在考场内外喧哗的;(3)拒不按要求存放物品的;(4)将演算草稿纸带离考场的;(5)考生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6)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3、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1)伪造或涂改准考证的;(2)偷看他人答题,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3)抄袭或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笔记、书本、纸条的;(4)试图使用通讯及摄录设备的;(5)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6)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7)教唆或组织集体(2人以上)作弊的;(8)考生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9)侮辱、谩骂或蓄意报复、殴打考场工作人员的;(10)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4、证券从业人员存在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
4.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处罚
从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并上岗工作后,如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或本规定,除按该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外,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处以下列一项或多项处罚:
1.警告;
2.暂停从业资格六个月到十二个月;
3.撤销资格证书,此后三年内拒绝受理其从业资格申请;
4.撤销资格证书并永久性地拒绝受理从业资格申请。
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所以想要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人们最好不要想着作弊,老老实实地考试,如果感觉自己没有足够的时候备考的话,可以参加一些培训,例如普华在线,高顿等,有专业的老师带领你系统复习,会增加通过率。
5.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处理办法
1、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资格考试的,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2、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老师提醒后无效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1. 考试期间,交头接耳、互打手势的;2. 考试期间,在考场内外喧哗的;3. 拒不按要求存放物品的;4. 将演算草稿纸带离考场的;5. 考生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6. 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3、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1. 伪造或涂改准考证的;2. 偷看他人答题,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3. 抄袭或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笔记、书本、纸条的;4. 试图使用通讯及摄录设备的;5. 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6. 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7. 教唆或组织集体(2人以上)作弊的;8. 考生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9. 侮辱、谩骂或蓄意报复、殴打考场工作人员的;10. 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4、证券从业人员存在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
6.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在考场上违规会在怎么处置 呢?
1、参与 考试人员不契合 报名要求 ,弄虚作假参与 资格考试的,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资格考试报名请求 ;曾经 参与 考试的,取消其考试分数 。
2、参与 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教师 提示 后无效的,该科考试分数 按零分处置 ,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与 资格考试:
1. 考试期间,交头接耳、互打手势的;
2. 考试期间,在考场内外喧哗的;
3. 拒不按门槛 寄存 物品的;
4. 将演算草稿纸带离考场的;
5. 考生未经答应 私自 中途离去 考场的;
6. 其他通常 违纪违规行为。
3、参与 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分数 按零分处置 ,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与 资格考试:
1. 伪造或涂改准考证的;
2. 偷看别人 答题,协助 别人 作答,纵容别人 剽窃 的;
3. 剽窃 或试图剽窃 带入考场的笔记、书本、纸条的;
4. 试图运用 通讯及摄录设备的;
5. 运用 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6. 由别人 替考或许 冒名顶替别人 参与 考试的;
7. 唆使 或组织集体(2人以上)作弊的;
8. 考生歹意 操作招致 考试无法正常运转 的;
9. 侮辱、谩骂或蓄意报复、殴打考场职业 人员的;
10. 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这是关于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在考场上违规会在怎么处置 呢?的解答。272
7.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罚则
第四章罚 则第二十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的,在两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第二十一条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执业证书的,不予颁发执业证书;已颁发执业证书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第二十二条 机构办理执业证书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或者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由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协会对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 机构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的,由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 从业人员拒绝协会调查或者检查的,或者所聘用机构拒绝配合调查的,由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给予从业人员暂停执业3个月至12个月,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的处罚;对机构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五条 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违反本办法被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第二十六条 协会工作人员不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协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8.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具体内容包括些什么?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主要有一下几方面:
一、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反以下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同场考试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认定为违反考场规则,取消当场考试成绩,同时自认定为违反考场规则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报考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1)考试期间,交头接耳、互打手势的行为;
(2)偷看他人答题,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行为;
(3)考试期间,在考场内外喧哗的行为;
(4)拒不按要求存放违规物品(详见考场纪律)的行为。
二、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违反考场规则,取消当场考试成绩,同时自认定为违反考试规则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报考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1)抄袭或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笔记、书本、纸条的行为;
(2)抄录或试图抄录考试相关内容的行为;
(3)使用或试图使用无线设备进行通讯的行为;
(4)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行为;
(5)将演算草稿纸带离考场的行为;
(6)伪造或涂改准考证的行为;
(7)考生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考试秩序,取消当次考试所有成绩,同时自认定为扰乱考试秩序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报考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1)代替他人考试的行为;
(2)请人替考的行为;
(3)涉及集体(2人以上)舞弊的行为;
(4)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行为;
(5)考生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行为;
(6)侮辱、漫骂或蓄意报复、殴打考场工作人员的行为;
(7)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