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区别

2024-05-17

1.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分为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两个阶段,初始确认时需要考虑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问题,在后续计量时如果权益法才需要考虑比较初始成本与享有的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从而判断是否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的问题。

一、初始计量: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首先,应判断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企业合并以外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照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的初始直接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的除外。

2、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照放弃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到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的除外。

3、如果是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放弃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到的初始直接费用应作为投资成本处理。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的除外。

4、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涉及的初始直接费用按照以下处理:在不管其是否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均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二、后续计量: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确定入账价值

首先判断应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进行核算:

1、如果采用成本法核算,一般情况下不涉及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2、如果采用的是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区别

2.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其中初始计量就是初始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与初始计量会计处理有关的情形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而后续计量就是根据投资公司日后经营,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场面价值进行调整,主要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结合法。
  一、初始计量
  (一)非同一控制下
  非同一控制是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持股比例的不同即对公司经营政策的影响可分为: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及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重大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非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具体做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同一控制下
  同一控制下是指参与交易的双方具有股权控制关系或者受相同第三方控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即同一控制下且所取得的股权形成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这种情况下按照被合并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份额进行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账面价值进行计量的只有这一种情况。
  二、后续计量
  (一)成本法
  成本法适合两种情况:第一,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第二,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重大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映的是取得时候的成本,一般不发生变化,除非被投资企业发放股利或者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二)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适合的是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
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合并初始确认采用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后来废除权益结合法(关于购买法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
企业合并》)。我国较早之前的会计准则曾经也有相关的规定,后来的会计准则中虽然没有再提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但具体的规定仍然是这两种方法,目前我国实际上是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同时在用。

3.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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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

4.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等于付出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8800
贷:股本  1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7000
固定资产清理  600
资产处置损益  200
发行费用冲减溢价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调整  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需要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应将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享有对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30000*30%=90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
这个题长投初始投资成本 如果答案给的是9000  那就是错的  初始投资成本是8800
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是9000

5.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区别

一、初始计量
    (一)非同一控制下
    非同一控制是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持股比例的不同即对公司经营政策的影响可分为: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及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重大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非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具体做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同一控制下
    同一控制下是指参与交易的双方具有股权控制关系或者受相同第三方控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即同一控制下且所取得的股权形成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这种情况下按照被合并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份额进行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账面价值进行计量的只有这一种情况。
    由于按照账面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只适合同一控制下且形成企业合并的情况,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形成控制。这种交易比较特殊,虽然在同一控制下,但初次交易又没形成控制。
    这种情况下,初次交易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价值按照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来确定,当后续交易形成控制,实现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账面价值*持有比例。新增投资部分的成本=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新付出对价进行比较,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是两种计量之间的结合。
    二、后续计量
    (一)成本法
    成本法适合两种情况:第一,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第二,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重大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映的是取得时候的成本,一般不发生变化,除非被投资企业发放股利或者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二)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适合的是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区别

6.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其中初始计量就是初始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与初始计量会计处理有关的情形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而后续计量就是根据投资公司日后经营,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场面价值进行调整,主要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结合法。

  一、初始计量
  (一)非同一控制下
  非同一控制是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持股比例的不同即对公司经营政策的影响可分为: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及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重大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非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具体做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同一控制下
  同一控制下是指参与交易的双方具有股权控制关系或者受相同第三方控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即同一控制下且所取得的股权形成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这种情况下按照被合并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份额进行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账面价值进行计量的只有这一种情况。
  二、后续计量
  (一)成本法
  成本法适合两种情况:第一,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第二,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重大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映的是取得时候的成本,一般不发生变化,除非被投资企业发放股利或者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二)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适合的是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
      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合并初始确认采用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后来废除权益结合法(关于购买法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 企业合并》)。我国较早之前的会计准则曾经也有相关的规定,后来的会计准则中虽然没有再提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但具体的规定仍然是这两种方法,目前我国实际上是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同时在用。

7.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怎么确认?

初始计量
成本法
初始计量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后续计量
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发放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处置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投资单位对长期股权的投资按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核算)
初始计量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投资单位所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初始确认的金额)
                营业外收入(份额>初始确认的金额)
后续计量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使得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增加,按照所占份额,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也要增加)
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净亏损(使得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减少,按照所占份额,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相应减少)
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被投资单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相应会减少所有者权益,按照所占份额,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相应减少)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发放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发放股票股利(被投资单位会相应增加股本,由于法定的增资手续没有完成所以占时不做账,但需要在账簿中登记 )
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的变动(指除当期损益以外的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其他所有者权益增加(例如被投资单位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所有者权益减少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处置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怎么确认?

8.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是什么

初始计量发生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方式包括企业合并、支付现金、发行权益性证券、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等。对于企业合并取得,其计量我们一般要先做一个区分,即要区分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之所以要进行这样的区分是因为这两种情况下,对于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来说是不一样的。其会计处理也大不相同。
一、增资是否可以全额记入资本公积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增资,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母公司: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等相关资产或承担子公司的债务子公司:如果子公司本次增资是增资扩股:借:银行存款等相关资产或冲减子公司的债务贷:实收资本(或股本)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如果是子公司原有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给母公司,则会计处理:借:实收资本(或股本)原股东贷:实收资本(或股本)母公司
(二)子公司的股权变更或增加资本金,办理工商变更是法定程序,在子公司增资扩股的情况下,验资是不可缺少的。
(三)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增资,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同一控制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增资,是按被投资单位(子公司)账面价值的份额,则为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投资企业(母公司)不产生新的资产,评估价增加的部分不做账务处理;非同一控制下的增资,投资企业按评估价(但必须公允)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母公司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损益。采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时,支付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分别不同情况:
1、合并对价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2、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3、合并对价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4、合并对价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以其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四)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报表,不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即不需要将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调整为公允价值反映的财务报表,只需要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即可。
(五)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报表,需要将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金额应当全额抵销。即抵销子公司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年末”项目。是全部抵消,并不是评估增值部分抵销。
二、企业合并有哪几种方式
企业合并从合并方式划分,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1、控股合并
合并方(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该类合并中,因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成为其子公司,在企业合并发生后,被合并方应当纳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从合并财务报表角度,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
2、吸收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中,因被合并方在合并发生以后被注销,从合并方的角度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其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处理。
企业合并继后期间,合并方应将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负债核算。
3、新设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为新设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