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024-05-12

1. 如何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其一;公务工资制度改革,反腐倡廉,治庸治懒的措施要跟进。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具体措施。但是要看到,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公务员收入问题不是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而是各种附庸于权力的“隐性收入”,包括个别腐败官员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非法收入,如果工资改革之后,重要岗位公务员的权力仍然不能受到制约和监督,权钱交易仍然得不到有效遏制,则达不到公众预期的效果。同时,在公务员队伍还一定程度的存在着干与不干一个样,干的不如看的等懈怠公务,作风拖拉现象;甚至出现英模人物带病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几十个小时,最后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那种令人痛心的事。如果只是在职务、级别、工龄等固定标准上改革,而不是兼顾不同岗位公务员所付出的劳动以及劳动的效率,那么则很难起到调动广大公务员积极性的作用,对社会公众来说,仍然是不公平的。
  其二;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应对暴利和垄断行业收入依法进行干预与规范。调整和规范垄断行业的收入,不仅仅是一个市场透明度与公众知情权的问题,直接涉及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增加社会公平。收入差距已成为社会公平最直接的尺度,贫富差距的加速扩大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亟待破解的难题。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是此次改革的一项基本目标。在改革的进程中应着重对暴利行业进行曝光,严肃查处侵犯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如近日媒体报道的一个倒闭电厂的抄表工工资都有10万元,引起公众强烈反响。那么,到底供电企业的成本与利润比例是多少?职工工资又在总成本占多大的份额?至今也没有一个交待。调节高收入和遏制非法收入需立法与执法的介入。很多垄断行业,如公用事业的垄断却是往往和行政垄断交织在一起。因而必须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予以调控和干预,尤其是职能部门应主动作为,通过一系列硬性举措,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推动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从而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达到社会公平。
  其三;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与扶贫济困应紧紧跟上。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此时,社会救助系统的建立很有必要。社会弱势群体特别是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因病因残因教致贫的下岗职工和困难农民最需要得到政府的直接救助,这一群体对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抱有很大期待。近日,笔者频频从媒体上看到报道,中央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决策很受民众拥护,他们普遍希望即将进行的收入分配改革能切实维护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使社会财富得到更公平合理的配置。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在开展公务员工资制度等一系列领域收入分配改革的同时,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城乡特困群众的救济救助工作力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如果公务员和其他行业的收入上去了,低收入群体“水涨船不高”,则势必使本来就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只有在改革中运用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的手段,进行必要的利益调整,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种资源,致力于扶贫济困,助残救弱,使贫困者对社会公平和享受发展成果触手可及,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构建和谐社会才会成为一种真切的社会现实。

如何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 如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从就业政策、工资制度和公共资源分享机制入手,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1、以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为目标,完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事业单位的招聘制度,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支持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税费减免政策,以及对岗位培训、社会保险、技能鉴定、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政策,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的就业。完善和落实鼓励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认证体系,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认证和各项收费标准。
2、提低限高,完善工资、薪酬制度。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规范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制度,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中相对过大的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对上市公司和非国有金融企业的高管人员薪酬,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抑制畸高薪酬方面的作用。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抓紧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
3、健全国有资本和公共资源的收益分享机制。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出让及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以及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

二、以改革财税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健全再分配机制
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降低行政成本,将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财政要加大对“三农”、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投入,加大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等方面投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和民族、边疆、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
2、完善税收制度。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合理提高税负水平。开展遗产税研究和试点工作。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3、千方百计增加城乡低收入者特别是农民的收入。要帮助城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自主创业,使其获得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生活水平。同时,要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业补贴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和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努力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允许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大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促进产销对接和农超对接,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改革征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等权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4、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健全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
5、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待遇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支付比例的差距。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6、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和救助,大力扶持社会慈善事业发展。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逐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和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其他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积极培育慈善组织,简化有关审批程序,落实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监督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

三、加强收入分配领域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1、加快收入分配相关领域立法。研究出台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扶贫开发、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资集体协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上缴、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土地管理与征收补偿、矿产资源管理、税收征管、房产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
2、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将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发生过恶意拖欠行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完善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劳动争议处理和打击恶意欠薪的相关制度,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3、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行为,加强事业单位创收管理,规范科研课题和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公务招待费审批、核算等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职务消费。
4、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继续推进费改税,进一步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保留的收费项目要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5、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在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堵住非法收入的重要源头。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逃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骗贷骗汇等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加强反洗钱工作,以及对非法收入外逃的监控和堵截。
6、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加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规范领导干部离职、辞职或退(离)休后的个人从业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兼职任职审批事项。
7、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推进薪酬支付工资化、货币化、电子化,加快现代支付结算体系建设,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推广持卡消费,规范现金管理,减少公务领域的现金使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收入信息监测系统。

3. 如何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其一;公务工资制度改革,反腐倡廉,治庸治懒的措施要跟进。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具体措施。但是要看到,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公务员收入问题不是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而是各种附庸于权力的“隐性收入”,包括个别腐败官员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非法收入,如果工资改革之后,重要岗位公务员的权力仍然不能受到制约和监督,权钱交易仍然得不到有效遏制,则达不到公众预期的效果。同时,在公务员队伍还一定程度的存在着干与不干一个样,干的不如看的等懈怠公务,作风拖拉现象;甚至出现英模人物带病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几十个小时,最后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那种令人痛心的事。如果只是在职务、级别、工龄等固定标准上改革,而不是兼顾不同岗位公务员所付出的劳动以及劳动的效率,那么则很难起到调动广大公务员积极性的作用,对社会公众来说,仍然是不公平的。

  其二;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应对暴利和垄断行业收入依法进行干预与规范。调整和规范垄断行业的收入,不仅仅是一个市场透明度与公众知情权的问题,直接涉及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增加社会公平。收入差距已成为社会公平最直接的尺度,贫富差距的加速扩大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亟待破解的难题。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是此次改革的一项基本目标。在改革的进程中应着重对暴利行业进行曝光,严肃查处侵犯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如近日媒体报道的一个倒闭电厂的抄表工工资都有10万元,引起公众强烈反响。那么,到底供电企业的成本与利润比例是多少?职工工资又在总成本占多大的份额?至今也没有一个交待。调节高收入和遏制非法收入需立法与执法的介入。很多垄断行业,如公用事业的垄断却是往往和行政垄断交织在一起。因而必须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予以调控和干预,尤其是职能部门应主动作为,通过一系列硬性举措,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推动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从而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达到社会公平。

  其三;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与扶贫济困应紧紧跟上。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此时,社会救助系统的建立很有必要。社会弱势群体特别是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因病因残因教致贫的下岗职工和困难农民最需要得到政府的直接救助,这一群体对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抱有很大期待。近日,笔者频频从媒体上看到报道,中央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决策很受民众拥护,他们普遍希望即将进行的收入分配改革能切实维护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使社会财富得到更公平合理的配置。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在开展公务员工资制度等一系列领域收入分配改革的同时,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城乡特困群众的救济救助工作力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如果公务员和其他行业的收入上去了,低收入群体“水涨船不高”,则势必使本来就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只有在改革中运用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的手段,进行必要的利益调整,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种资源,致力于扶贫济困,助残救弱,使贫困者对社会公平和享受发展成果触手可及,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构建和谐社会才会成为一种真切的社会现实。

如何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4. 如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根据新华网报道:
“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是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一个基础性环节,核心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问题,应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第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方针是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目标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党的十八大报告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部署社会建设时,鲜明提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阐明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初次分配,一般是指生产成果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之间,按贡献份额进行分配的过程;再分配是指国家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各类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调节的过程。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收入分配导向,既应有利于调动经济活动参与者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率,也应相对公平地保证所有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特别在再分配环节上实行更加注重公平的政策举措,来补充初次分配中可能因生产要素占有不公平所导致的“短板”,形成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长效机制。
第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是形成制度完善、调控有效、比例合理、关系协调的收入分配格局,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此,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在“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方面,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二是要在“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方面,要强化政府责任,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工具,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力度,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大幅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重点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倾斜,确保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三是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在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方面,要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视信息监测等方式,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劳有所得,是极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直接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我们既要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要多方并举、多管齐下,又要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5. 如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从就业政策、工资制度和公共资源分享机制入手,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1、以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为目标,完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事业单位的招聘制度,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支持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税费减免政策,以及对岗位培训、社会保险、技能鉴定、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政策,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的就业。完善和落实鼓励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认证体系,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认证和各项收费标准。
2、提低限高,完善工资、薪酬制度。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规范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制度,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中相对过大的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对上市公司和非国有金融企业的高管人员薪酬,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抑制畸高薪酬方面的作用。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抓紧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
3、健全国有资本和公共资源的收益分享机制。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出让及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以及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
二、以改革财税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健全再分配机制
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降低行政成本,将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财政要加大对“三农”、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投入,加大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等方面投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和民族、边疆、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
2、完善税收制度。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合理提高税负水平。开展遗产税研究和试点工作。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3、千方百计增加城乡低收入者特别是农民的收入。要帮助城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自主创业,使其获得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生活水平。同时,要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业补贴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和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努力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允许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大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促进产销对接和农超对接,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改革征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等权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4、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健全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
5、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待遇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支付比例的差距。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6、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和救助,大力扶持社会慈善事业发展。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逐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和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其他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积极培育慈善组织,简化有关审批程序,落实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监督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
三、加强收入分配领域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1、加快收入分配相关领域立法。研究出台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扶贫开发、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资集体协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上缴、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土地管理与征收补偿、矿产资源管理、税收征管、房产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
2、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将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发生过恶意拖欠行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完善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劳动争议处理和打击恶意欠薪的相关制度,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3、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行为,加强事业单位创收管理,规范科研课题和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公务招待费审批、核算等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职务消费。
4、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继续推进费改税,进一步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保留的收费项目要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5、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在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堵住非法收入的重要源头。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逃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骗贷骗汇等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加强反洗钱工作,以及对非法收入外逃的监控和堵截。
6、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加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规范领导干部离职、辞职或退(离)休后的个人从业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兼职任职审批事项。
7、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推进薪酬支付工资化、货币化、电子化,加快现代支付结算体系建设,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推广持卡消费,规范现金管理,减少公务领域的现金使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收入信息监测系统。

如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6. 如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是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一个基础性环节,核心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问题,应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第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方针是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目标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党的十八大报告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部署社会建设时,鲜明提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阐明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初次分配,一般是指生产成果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之间,按贡献份额进行分配的过程;再分配是指国家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各类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调节的过程。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收入分配导向,既应有利于调动经济活动参与者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率,也应相对公平地保证所有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特别在再分配环节上实行更加注重公平的政策举措,来补充初次分配中可能因生产要素占有不公平所导致的“短板”,形成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长效机制。
  第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是形成制度完善、调控有效、比例合理、关系协调的收入分配格局,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此,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在“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方面,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二是要在“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方面,要强化政府责任,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工具,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力度,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大幅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重点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倾斜,确保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三是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在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方面,要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视信息监测等方式,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劳有所得,是极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直接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我们既要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要多方并举、多管齐下,又要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7. 如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是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一个基础性环节,核心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问题,应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第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方针是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目标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党的十八大报告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部署社会建设时,鲜明提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阐明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初次分配,一般是指生产成果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之间,按贡献份额进行分配的过程;再分配是指国家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各类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调节的过程。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收入分配导向,既应有利于调动经济活动参与者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率,也应相对公平地保证所有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特别在再分配环节上实行更加注重公平的政策举措,来补充初次分配中可能因生产要素占有不公平所导致的“短板”,形成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长效机制。
  第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是形成制度完善、调控有效、比例合理、关系协调的收入分配格局,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此,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在“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方面,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二是要在“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方面,要强化政府责任,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工具,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力度,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大幅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重点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倾斜,确保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三是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在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方面,要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视信息监测等方式,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劳有所得,是极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直接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我们既要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要多方并举、多管齐下,又要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如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8. 如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从就业政策、工资制度和公共资源分享机制入手,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1、以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为目标,完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事业单位的招聘制度,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支持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税费减免政策,以及对岗位培训、社会保险、技能鉴定、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政策,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的就业。完善和落实鼓励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认证体系,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认证和各项收费标准。
2、提低限高,完善工资、薪酬制度。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规范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制度,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中相对过大的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对上市公司和非国有金融企业的高管人员薪酬,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抑制畸高薪酬方面的作用。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抓紧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
3、健全国有资本和公共资源的收益分享机制。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出让及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以及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
二、以改革财税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健全再分配机制
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降低行政成本,将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财政要加大对“三农”、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投入,加大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等方面投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和民族、边疆、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
2、完善税收制度。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合理提高税负水平。开展遗产税研究和试点工作。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3、千方百计增加城乡低收入者特别是农民的收入。要帮助城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自主创业,使其获得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生活水平。同时,要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业补贴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和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努力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允许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大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促进产销对接和农超对接,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改革征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等权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4、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健全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
5、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待遇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支付比例的差距。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6、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和救助,大力扶持社会慈善事业发展。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逐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和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其他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积极培育慈善组织,简化有关审批程序,落实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监督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
三、加强收入分配领域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1、加快收入分配相关领域立法。研究出台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扶贫开发、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资集体协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上缴、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土地管理与征收补偿、矿产资源管理、税收征管、房产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
2、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将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发生过恶意拖欠行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完善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劳动争议处理和打击恶意欠薪的相关制度,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3、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行为,加强事业单位创收管理,规范科研课题和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公务招待费审批、核算等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职务消费。
4、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继续推进费改税,进一步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保留的收费项目要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5、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在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堵住非法收入的重要源头。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逃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骗贷骗汇等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加强反洗钱工作,以及对非法收入外逃的监控和堵截。
6、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加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规范领导干部离职、辞职或退(离)休后的个人从业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兼职任职审批事项。
7、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推进薪酬支付工资化、货币化、电子化,加快现代支付结算体系建设,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推广持卡消费,规范现金管理,减少公务领域的现金使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收入信息监测系统。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