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024-05-15

1. 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一般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费是工伤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以保证基金的支付能力。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征收的滞纳金、社会捐赠等资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出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的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支出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部分

工伤保险基金由哪几个部分构成?答:《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人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费应由谁来缴纳?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工伤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伤保险费费率如何确定?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目前我市行业费率按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批转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字〔2010〕63号)规定执行,一类行业0.5%,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3%执行。建筑施工企业也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和《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20%作为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按1.5%的费率一次性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如何确定?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批转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字〔2010〕63号)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无法核定工资总额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职工本人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只记录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高于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3. 什么是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如何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税务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征集的,用于工伤保险事业开支的专项基金。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建立工伤保险基金是以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原则为依据的,即通过广泛筹集基金,实现人员、单位、地区之间调剂使用。这样,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才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各种待遇。

     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的总体来说,各项保险费来源于社会。基金是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和国家政府三方面负担的,这是由社会保险的性质和特征决定的。但是工伤保险基金的负担方式也有例外,一般情况,是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共同负担或者全部是由企事业单位负担,被保险人不承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是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为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扩大社会保险范围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所以,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并且采取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或全部由企事业单位负担的方式。用人单位必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一定工伤保险费。但是劳动者个人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什么是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如何构成?

4. 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其缴纳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基金一般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以保证基金的支付能力。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征收的滞纳金、社会捐赠等资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

6.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是什么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基金一般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以保证基金的支付能力。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征收的滞纳金、社会捐赠等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7. 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工伤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以及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8. 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以及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