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央银行的职能

2024-05-09

1. 简述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央银行的三大职能

简述中央银行的职能

2. 简述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央银行的职能包括:
1、金融调控职能。
这是中央银行的首要职能。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通过金融手段,对整个国家的货币、信用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 
2、公共服务职能。
这是中央银行以银行的身份向政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中央银行向政府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向政府融资;代理国库收支业务;代理国债发行,办理债券到期时的还本付息;为国家掌管黄金外汇等国际储备,等等。
中央银行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保管各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为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办理支付清算业务;为社会提供服务,等等。
3、金融监管职能。
是指中央银行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和金融市场实施规制与约束,促使其依法稳健运行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政策和制度,使管理对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各类金融机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等。

扩展资料
主要业务:
1、提供账户服务:在各国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的实践活动中,中央银行一般作为银行间清算中介人,为银行提供清算账户,通过清算账户的设置和使用来实现银行间转账。
2、运行与管理支付系统:除了提供账户服务以外,中央银行参与和组织行间清算的另一个重要手段即是运行与管理重要的行间支付清算系统。一个稳定的、有效的、公众信任的支付系统,是社会所不可或缺的。
3、为私营清算系统提供差额清算服务:很多国家存在着多种形式的私营清算组织,而一些私营清算系统尚在实施差额清算,为了实现清算参加者间的债权债务抵消,很多清算机构乐于利用中央银行提供的差额清算服务,后者通过账户进行差额头寸的转移划拨,即可完成最终清算。
4、提供透支便利:中央银行不仅运行管理整个支付系统,还以提供信贷的方式保障支付系统的平稳运行。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央银行提供信贷的重点,尤其是当大额支付系统所处理的支付指令为不可撤销的终局性支付指令时,中央银行的透支便利更为重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银行的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银行

3. 中国银行各部门具体工作怎样分配的

一、职能部门设置 (一)前台市场营销部门: 营业部、个私业务部、公司业务部、电子银行部。 (二)中台风险控制部门: 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监察保卫部。 (三)后台综合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营业部 1、负责办理总行对外经营的各项业务; 2、负责办理本行内现金余缺调剂; 3、负责全国及全省特约电子汇兑业务的数据收发、资金结算、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及同城清算; 4、会同相关部门,开办新产品、新业务试点,协助做好新产品推广培训。 5、拟订资金营运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全行资金营运管理,保持适度的备付金比例; 6、负责内部资金利率调整; 7、负责办理资金拆借、再贷款、贴现、再贴现、转贴现等业务; 8、负责同业存放、存放同业管理; 9、负责债券市场分析,制定债券市场业务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建立和完善资金交易业务台账,定期与财务会计部做好债券余额对账工作; 11、负责开发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同业间的资金融通业务。 (二)个私业务部 1、负责全行个人类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制定全行个人类业务发展规划和营销策略; 2、负责组织开展个人客户营销,协调支行个人客户联合营销; 3、负责个人类业务产品的整合和创新,产品品牌的策划和宣传; 4、负责个人征信系统的运用和管理;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个人客户经理培训; 6、制定代客理财业务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代收代付和保险代理等中间业务; 8、拟订个人类业务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对个人类业务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公司业务部 1、负责全行公司类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制定全行公司类业务发展规划和营销策略; 2、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客户营销,协调支行公司客户联合营销; 3. 负责公司类业务产品的整合和创新,产品品牌的策划和宣传;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司客户经理培训; 5、负责制定公司类客户代客理财和财务业务规划,并组织实施; 6、开展公司类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会同电子银行部开发客户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并据此建立公司类客户评价体系和营销服务体系; 7、拟订公司类业务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司类业务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电子银行部 1、拟订全行信息管理系统、电子银行和银行卡业务开发、应用、安全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银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电子化建设、应用软件系统的规划、开发、培训和维护工作,做好自行开发软件的产权管理; 3、负责全行计算机网络建设规划的实施和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4、拟订全行科技电子设备购置计划,负责科技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 5、 负责组织开展电子银行和银行卡等产品的发售、宣传,协助分支机构开展市场营销; 6、负责电子银行和银行卡新产品的测试、投产和应用推广,制定网络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银行卡消费积分、商户积分的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联系沟通特约商户; 8、负责处理电子银行和银行卡的业务投诉及相关问题; 9、负责全行统计数据的调查、汇总、分析、报告工作; 10、负责全行科技、电子银行系统其他事务管理。 (五)风险管理部 1、负责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对风险管理业务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制定、调整本外币信贷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考评; 3、负责全行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或有资产的管理; 4、负责全行信贷资产质量监测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识别、分析、预警和控制各类风险; 5、负责全行利率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风险管理的培训; 7、负责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系统的研发、推广应用和监控; 8、负责抵贷资产的接收、出让、出租工作; 9、负责可疑、损失资产的清收保全工作; 10、负责办理由贷审委审批的信贷业务批复; 11、负责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管理; 12、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 13、负责全行信贷审批责任认定工作; 14、负责全行合同文本的管理审核,负责办理全行经济诉讼案件相关事务,切实维护本行正当权益; 15、负责对法院已判决的法律文书,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 (六)审计稽核部 1、负责审计、稽核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检查,指导和管理全行的审计、稽核工作,安排审计、稽核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牵头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对全行的内部控制情况开展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必要时及时报告董事会; 3、负责对全行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稽核,实施审计处罚和审计复议; 4、组织实施支行行长任期责任和离任审计; 5、负责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和高级管理层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6、对全行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守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全行经营管理工作合法守规; 7、就合规法律、规章和银行业监管要求向高级管理层提出建议,随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该领域的发展情况;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合法守规培训,整理合规手册、内部行为准则和各项操作指引等其他文件,为员工提供书面指引和咨询; 9、负责联系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数据、配合现场检查,收集、整理、上报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各项审核资料。 (七)监察保卫部 1、负责全行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全行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3、负责全行信访工作; 4、负责全行员工违规违纪处罚工作; 5、负责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负责全行的案件专项治理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八)综合管理部 1、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综合性材料的撰写,负责研究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分析本地金融业发展态势,供高级管理层决策参考; 2、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本行部署工作、会议决定事项和其他事项的督办工作; 3、负责处理公文审核以及印章、文书档案管理; 4、负责本行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接待、车辆、物业等后勤管理工作; 5、负责拟订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6、分解本行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总结,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及时调整全行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7、负责本行企业文化建设; 8、负责全行宣传工作和工青妇团工作; 9、负责本行公共关系的协调处理及全行法律事务工作。 (九)人力资源部 1、负责制定全行的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全行人员编制; 2、建立健全薪酬激励机制,报薪酬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负责工资、社保金、公积金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全行高级管理层以外员工的招收、录用、调动、退休、提前离岗、辞退等工作以及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奖惩; 4、负责制定全行员工培训的制度和办法、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岗位分类、岗位标准的制定和考核评价; 6、负责人事档案的整理和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 7、负责全行网点设置的发展规划管理; 8、负责全行党组织建设工作; 9、负责各类机构的名称、职能、级别及领导职数等事项的管理。 (十)财务会计部 1、负责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财务会计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全行结算管理; 3、负责全行现金、有价单证和重要会计空白凭证等管理工作; 4、负责全行财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实施和管理; 5、负责全行的经济核算和成本管理; 6、负责呆账、坏账准备金的管理 ; 7、负责管理全行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 8、负责全行产权界定、价值评估和产权登记; 9、负责提出全行会计电算化业务需求,配合电子银行部对会计软件进行开发、推广; 10、负责全行会计业务印章及结算、出纳机具的管理; 11、负责本行的财务预算、管理,对支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中国银行总行的管理部门: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财会部、海外机构管理部、信息科技部、法律与合规部、战略规划部、董事会秘书部 总行和分行不同

中国银行各部门具体工作怎样分配的

4. 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5. 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央银行的职能是指中央银行应该担负和履行的职责,它既是中央银行性质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央银行作用发挥的重要依据。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这是中央银行职能最典型的概括。
发行的银行。是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中央银行是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银行的银行。是指作为国家的金融管理机构,中央银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居于领导地位,并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存、放、汇等业务上的往来。
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贯彻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代为管理政府财政收支以及为政府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中央银行的职能

6. 中央银行的职能

1、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由国家以法律形式授予货币的发行权,因此也承担起对调节货币供应量、稳定币值的重要责任。独占货币发行权是其最先具有的职能,也是其区别于普通商业银行的根本标志。货币发行权一经国家法律形式授予,中央银行即对保证货币流通的正常与稳定负有责任。
2、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集中保管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并对它们发放贷款,充当最后贷款者;作为全国票据的清算中心,并对所有金融机构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我国自中国银监会成立以后,由于职能分拆,这一部分职能事实上已划归银监会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则主要负责与货币政策紧密相关的那—部分监管,具体做法还有待在实践中摸索。
3、国家的银行。中央银行是国家货币政策的执行者和干预经济的工具,,代表国家执行金融政策,代为管理国家财政收支以及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主要表现为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金融活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7. 简述中央银行的职能

2. 央行的职能
1) 发行的银行:垄断货币的发行权,成为全国惟一的现钞发行机构。
2) 银行的银行: 存、放、贷、同样是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内容,不针对个人。  
(1)集中存款准备;目的①保证金融机构的清偿能力;②利于央行调节信用规模和控制货币供应量。
(2)最终贷款人;确立央行在金融体系的核心地位;作用:①支持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避免挤兑风潮扩大而导致银行业的崩溃②为商业银行办理短期资金融通,调节信用规模和货币供应量,传递和实施货币政策。(货币局或美元化的国家失去这一功能)(商行从央行获得资金方式:再贴现、在贷款)
(3)组织全国清算。(始于英国)
3) 国家的银行: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贯彻执行财政金融政策,代理国库收支以及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包括:
a.代理国库;b.代理国家债券的发行;c.对国家财政给予信贷支持;d.管理外汇和黄金储备;e.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f.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其他: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事务,充当金融政策的顾问和参谋。
3. 央行的作用和地位
1) 中央银行为经济发展提供最为关键的工具——货币;
2) 承担着为经济运行提供货币稳定环境的职责;
3) 作为 “最后贷款人” 和全国的资金清算中心,中央银行保障支付体系的顺畅运作,保障支付链条不因偶发事件的冲击而突然断裂以致引发系统性的金融危机。
4) 从对外经济金融关系看,中央银行是国家在国际交往和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纽带。

简述中央银行的职能

8. 银行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1 办公室:组织总行办公,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督办查办、保密档案、分行行长会议和其他重要文件的起草、宣传联络、来信来访以及总行本部行政、财务管理。
  
 
  
  
 2 管理信息部 :主管全行的业务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汇总和编制各类业务统计报表,对全行经营管理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组织调查研究,在国际互联网发布信息,搜集处理各类经济、金融信息。主管总行办公自动化工作。
  
 
  
  
 3 计划财务部 :编制全行的资金营运计划、财务计划、基建计划和其它综合经营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财务管理、利率管理,负责全行的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分行行长和部门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4 资金营运部: 负责管理全行人民币资金头寸,平衡、调度、融通资金。包括承担全行人民币资金管理工作,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科学编制资金营运计划,通过内部资金往来价格、存款准备金、系统内借款、内部资金交易等手段,统一配置全行资金,实现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目标。通过参与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运作,集约化经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全行经营效益的提高。
  
 
  
  
 5 个人金融业务部 :负责全行个人金融业务的统一开发与管理,包括本外币储蓄业务、个人中间代理业务、个人理财业务、消费信贷业务。
  
 
  
  
 6 公司业务部 :负责全行公司金融业务市场营销、客户管理和服务管理,组织开展公司客户银团贷款、委托代理、委托贷款等业务,负责协调行内相关资源,为公司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
  
 
  
  
 7 信贷管理部 :负责全行信贷政策管理、制度管理和业务监控,包括组织信贷政策研究,制定行业信贷指导意见,负责全行信贷审批、监测分析和授信管理,并承担总行信贷政策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8 住房金融业务部 :负责全行住房金融政策、制度制定以及业务营销、监控和管理;负责住房按按揭证券化工作。
  
 
  
  
 9 资产风险管理部:负责全行信贷资产、投资及其它资产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制订全行资产风险控制和管理政策,对资产质量进行分类监测,组织不良资产的清收、转化,负责全行债权管理和呆坏帐核销。
  
 
  
  
 10 会计结算部: 负责全行会计制度管理、会计体制改革、会计信息监测、会计信息披露,组织结算业务的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推进会计电算化进程,组织综合业务系统的参数管理工作。负责全行资金清算业务,包括人民币资金清算、外汇资金清算、帐务管理以及对资金交易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基金销售登记与注册。
  
 
  
  
 11 国际业务部: 负责全行国际业务系统管理;负责国际结算和对外融资业务管理;建立和发展国外代理行关系;建立和管理我行境外机构及合资机构;负责外汇资金业务的经营与管理;管理全行的外事工作。
  
 
  
  
 12 营业部: 负责总行本外币业务的直接经营,主要包括全国性集团公司、大型优秀上市公司、世界500强等优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垄断性和成长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业务经营以及大额低风险贷款、总分行信贷资产转移业务。
  
 
  
  
 13 法律事务部 :主管全行的法律事务工作,处理经济诉讼(仲裁)案件和内部经济纠纷等法律事务。
  
 
  
  
 14 信贷评估部 :负责全行贷款项目评估、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定额制定以及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业务。
  
 
  
  
 15 信息科技部 :负责全行电子化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全行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和制度办法,组织全行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包括: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建设、应用产品设计开发、计算机设备配置和技术培训。
  
 
  
  
 16 稽核监督局 :负责全行稽核监督工作。拟订稽核工作计划,制定稽核工作制度办法,组织对总行本部有关部门及境内、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和总行控股公司的全面稽核、专项稽核及稽核调查;负责对总行管理的干部进行离任稽核,组织开展非现场稽核及稽核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17 人事部: 负责全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机构管理。制定人事组织管理规划及规章制度,负责干部任免、考核、调配、领导班子建设、工资福利、保险统筹、人员总量控制、机构发展规划、技术职称评定以及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发展规划
  
 
  
  
 18 教育部: 负责员工培训、智力引进、院校管理、党员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
  
 
  
  
 19 城市金融研究所 :开展经济、金融理论研究,编辑发行《中国城市金融》和《城市金融论坛》,承担城市金融学会日常工作。
  
 
  
  
 20 电子银行部: 负责全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规划、产品开发、管理协调、宣传营销和电子银行中心的业务运作与客户服务。
  
 
  
  
 21 资产托管部 :主管全行资产托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委托类资产托管和QFII资产托管)业务工作。负责制定我行资产托管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进行资产托管业务品种的开发研究和资产托管业务市场开拓,安全保管受托资产,负责基金托管工作的内部稽核和风险控制。
  
 
  
  
 22 机构业务部 :负责全行机构客户业务管理和市场营销,主要客户对象包括银行同业、证券保险、政府机构、军队客户、中介机构以及其他非法人性质的机构等等。
  
 
  
  
 23 投资银行部:负责全行投资银行业务的规划协调和经营管理,承办或牵头承办投资银行业务,策划和实施我行股份制改造与资本运作方案,负责中间业务的牵头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