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菌落总数超标为什么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罚

2024-05-10

1. 食品菌落总数超标为什么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罚

食品菌落总数超标属于致病性微生物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处罚有下: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食品菌落总数超标为什么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罚

2. 食品菌落总数超标为什么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罚?

因为食品菌落总数超标属于食品生产经营问题,《食品安全法》正是针对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予以处罚,所以此类问题的解决与处罚正是适用于《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3. 食品在贮存中会产生菌落总数超标吗

这个问题我觉得其实要这样来说。
1.食品贮存过程中,一定会产生理化变化。细菌在适合的条件下,就会繁殖。甚至可能产生其他菌落。
2.但是菌落总数会不会超标,就不一定了。要看超标的标准是什么。有可能贮存不好就超标了,有可能不超标。

食品在贮存中会产生菌落总数超标吗

4. 食品菌落总数超标处罚依据

根据您的情况,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来处罚是不容置疑的,因为这个法律是最新的,处罚依据是根据第九章的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浓度(菌落总数应该是隶属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出食品安全准则限量的食品。处罚:违背本法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个人理解,是没销售的由质检系统抽检的归质监部门处罚,已经销售的在商场超市或者流通领域抽检的归工商部门处罚。新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成立后有可能归他们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够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注销许可证。

5. 食品菌落总数超标为什么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罚?

因为食品菌落总数超标属于食品生产经营问题,《食品安全法》正是针对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予以处罚,所以此类问题的解决与处罚正是适用于《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品菌落总数超标为什么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罚?

6. 食品菌落总数超标为什么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罚

因为食品菌落总数超标属于食品生产经营问题,《食品安全法》正是针对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予以处罚,所以此类问题的解决与处罚正是适用于《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品菌落总数超标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处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食品菌落总数超标一是产品本身的工艺方面存在缺陷,杀菌力度不够,加工工艺有待完善。还有就是在内包过程中被污染。一般内包车间卫生要求空气:沉降菌/皿小于等于30个,工作台表面:细菌总数小于等于100个/平方厘米工人手表面:细菌总数小于等于100个/平方厘米,大肠菌群阴性。这样的卫生条件在无人的情况下,很容易就完成,采用紫外线杀菌,臭氧杀菌即可。

7. 食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多少

不同的食品卫生标准是不一样的
1、膨化食品的落菌总数标准 :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401-2003《膨化食品卫生标准》规定,膨化食品的菌落总数应为≤10000cfu/g、大肠菌群应为≤9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膨化食品。 
2、固体饮料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规定,固体饮料产品的菌落总数应≤1000cfu/g;大肠菌群应≤90MPN/100g;霉菌应≤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固体饮料。 
3、糕点、面包、月饼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糕点、面包卫生标准》规定,月饼产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500cfu/g,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0MPN/100g,霉菌计数不得超过100cfu/g;蛋糕生产的标准要求:菌落总数≤10000cfu/g,大肠菌群≤300MPN/100g,霉菌≤150cfu/g。
4、食醋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规定,食醋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0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食醋。 
5、冷冻饮品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规定,含淀粉或果类的冷冻饮品菌落总数应≤3000cfu/g,大肠菌群应≤100MPN/100g;含乳蛋的冷冻饮品的菌落总数应≤25000cfu/g,大肠菌群应≤45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
6、饼干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100-2003《饼干卫生标准》规定,非夹心饼干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750cfu/g,夹心饼干菌落总数不得超过2000cfu/g;饼干产品的霉菌计数不得超过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 
7、巴氏杀菌、灭菌乳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645-2005《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规定,灭菌乳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cfu/g,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乳制品。
8、蜜饯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4884-2003《蜜饯卫生标准》规定,蜜饯食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cfu/g;霉菌不得超过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乳蜜饯产品。

扩展资料:
菌落总数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每克检样所生长出来的细菌菌落总数。菌落总数并不表示实际中的所有细菌总数,菌落总数并不能区分其中细菌的种类,所以有时被称为杂菌数,需氧菌数等。
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
菌落总数的测定:
一般将被检样品制成几个不同的10倍递增稀释液,然后从每个稀释液中分别取出1mL置于灭菌平皿中与营养琼脂培养基混合,在一定温度下,培养一定时间后,记录每个平皿中形成的菌落数量,依据稀释倍数,计算出每克原始样品中所含细菌菌落总数。
基本操作一般包括:样品的稀释、倾注平皿、培养48小时、计数报告。
国内外菌落总数测定方法基本一致,从检样处理、稀释、倾注平皿到计数报告无何明显不同,有的国家在样品稀释和倾注培养进,对吸管内液体的流速,稀释液的振荡幅度、时间和次数以及放置时间等均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菌落总数

食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多少

8. 食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多少?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规定,月饼产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500cfu/g,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0MPN/100g,霉菌计数不得超过100cfu/g;蛋糕生产的标准要求:菌落总数≤10000cfu/g,大肠菌群≤300MPN/100g,霉菌≤1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糕点类产品。【摘要】
食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多少?【提问】
是哪种食品?【回答】
面包
【提问】
膨化?【回答】
搭建发酵
【提问】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规定,月饼产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500cfu/g,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0MPN/100g,霉菌计数不得超过100cfu/g;蛋糕生产的标准要求:菌落总数≤10000cfu/g,大肠菌群≤300MPN/100g,霉菌≤1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糕点类产品。【回答】

我这份报告菌落总数判定合格有没有问题【提问】
麻烦帮看下【提问】
好的。帮您查一下【回答】
没有问题的。达到标准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