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13

1. 报警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报警要提供的材料:报警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书;以及报案的基本情况说明的材料。如果报案人能提供证据的,可以提交依法收集的证据;不能提供的,可以不提供,在公诉案件中,侦查机关会自行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报警需要什么材料

2. 报警需要那些材料


3. 报警需要什么材料

报警要提供的材料:报警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书;以及报案的基本情况说明的材料。如果报案人能提供证据的,可以提交依法收集的证据;不能提供的,可以不提供,在公诉案件中,侦查机关会自行收集证据。
一、去派出所立案要提供什么材料
去派出所立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报案的,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单位报案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信息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公司负责人或案件直接当事人;
3、报案材料请写明控告案情的基本情况;
4、基本证据材料,在控告经济犯罪时,报案人应当提供基本的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派出所立案有以下流程:
1、受害人应当携带相关线索前往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
2、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3、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二、报警没有立案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报警没有立案的处理方式如下:
1、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进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
2、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受害者自行收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三、网络恐吓威胁报警有用吗
网络恐吓威胁报警有用。关于收到网络恐吓威胁报警是否有用的问题,报警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一、网络恐吓威胁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遭到对方网络恐吓威胁时,可以收集证据后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审核材料后进行立案侦查,构成行政违法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者进行行政处罚,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如果对方的行为情节恶劣,破坏了社会秩序,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可以由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构成刑事犯罪,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恐吓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所侵害的法益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2、行为客体是单个的自然人;
3、行为是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
4、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惧,即可构成本罪,而无需行为人所恐吓的事项成为事实。
综上所述,网络恐吓威胁报警有用。关于收到网络恐吓威胁报警是否有用的问题,报警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网络恐吓威胁后果比较严重的话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恐吓罪的构成要件有所侵害的法益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行为客体是单个的自然人;行为是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惧,即可构成本罪,而无需行为人所恐吓的事项成为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报警需要什么材料

4. 报警所需材料

法律分析:带上身份证以及相关的证据。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5. 怎么报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报警要提供的材料:报警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书;以及报案的基本情况说明的材料。如果报案人能提供证据的,可以提交依法收集的证据;不能提供的,可以不提供,在公诉案件中,侦查机关会自行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怎么报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6. 报警要提供哪些材料

报警不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7. 报警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报警要提供的材料:报警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书;以及报案的基本情况说明的材料。如果报案人能提供证据的,可以提交依法收集的证据;不能提供的,可以不提供,在公诉案件中,侦查机关会自行收集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报警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8. 报警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报警并不需要什么材料,只要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报案。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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