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造成肾损坏一个,肋骨断一根,怎么办?

2024-05-14

1. 工伤造成肾损坏一个,肋骨断一根,怎么办?

一、申请工认定: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伤情稳定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三、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造成肾损坏一个,肋骨断一根,怎么办?

2. 因工伤,肾割掉一个,肋骨断三片,因赔多少资金

1、尽快收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
2、如果公司拒绝申请工伤认定,你们要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从发生工伤事故时算。
3、工伤认定后要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数额,多不然你张口要多少老板都觉得多。
4、单位没有缴纳保险的,公司要承担所有工伤费用。
5、要求赔偿项目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伙食补贴、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伤残鉴定费、护理费、对应等级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6、可申请法律援助。

3. 工地事故摘除一个肾肋骨断了一根赔偿

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对工伤保险的各项制度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该条例却没有对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赔偿竞合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华律网2、《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涉及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的关系,但所做规定不明确。其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首先,该条适用的赔偿项目仅限于医疗费用,其他诸如丧葬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并未涉及。其次,该条确立了医疗费用由第三人先行支付的原则,而工伤保险基金只在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下才支付医疗费用。这无疑剥夺了受害劳动者获得充分赔偿的权利。3、《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这三部法律法规分别在第五十二条、第四条以及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允许受害劳动者行使双重索赔的请求权,但是对于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关系上却没有具体规定。而且,这三部法律法规都属于劳动法的特别规定,并不能广泛适用于解决所有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中关于工伤保险和民事侵权赔偿竞合的问题。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出台的《人身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摘要】
工地事故摘除一个肾肋骨断了一根赔偿【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大概是八级,八级工伤是赔偿你30个月的工资,工资是按你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回答】
劳务工人【提问】
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对工伤保险的各项制度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该条例却没有对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赔偿竞合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华律网2、《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涉及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的关系,但所做规定不明确。其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首先,该条适用的赔偿项目仅限于医疗费用,其他诸如丧葬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并未涉及。其次,该条确立了医疗费用由第三人先行支付的原则,而工伤保险基金只在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下才支付医疗费用。这无疑剥夺了受害劳动者获得充分赔偿的权利。3、《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这三部法律法规分别在第五十二条、第四条以及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允许受害劳动者行使双重索赔的请求权,但是对于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关系上却没有具体规定。而且,这三部法律法规都属于劳动法的特别规定,并不能广泛适用于解决所有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中关于工伤保险和民事侵权赔偿竞合的问题。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出台的《人身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回答】
亲亲,赔偿按我上面说的哈~【回答】

工地事故摘除一个肾肋骨断了一根赔偿

4. 64岁农民工在工地干活受伤,右肾挫裂伤保守治疗,肋骨一根骨折。没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工地受伤,两根肋骨骨折,肾破裂的,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X光片和X光报告、出院记录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一定的赔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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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4岁农民工在工地干活受伤,右肾挫裂伤保守治疗,肋骨一根骨折。没合同怎么赔偿

没合同,只要能证明是在工地干活受伤的,就可以依法处理。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此复。  
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

64岁农民工在工地干活受伤,右肾挫裂伤保守治疗,肋骨一根骨折。没合同怎么赔偿

6. 你好,我是在工地摔伤,去医院诊断结果为四根肋骨骨折加肾损伤,请问

你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 你好,我是在工地摔伤,去医院诊断结果为四根肋骨骨折加肾损伤,请问

根据描述,员工伤情可以初步判定至少两个十级伤残。很有可能为九级伤残。
1、工伤九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员工平均工资为2722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4498元

2、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9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4、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好,我是在工地摔伤,去医院诊断结果为四根肋骨骨折加肾损伤,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