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股权相加超过51%算不算控股?

2024-05-16

1. 两人股权相加超过51%算不算控股?

两人股权相加超过51%不算控股的。
原因是:控股只是按照自然人或者公司所占股份比例超过50%计算的。
解决方法是:需要两人组成公司,然后股份卖给公司,由公司控股,公司法人行使控股权力。

两人股权相加超过51%算不算控股?

2. 占股51%是不是可以控股呢?


3. 两人合伙51%的股份怎么掌控制权?


两人合伙51%的股份怎么掌控制权?

4. 两人股权之和超过51%算不算控股

建议千万别俩人股权之和超过51%,因为这种很容易2小股东绑架大股东,这样没人做最终决策,后续会很麻烦!除非有签署其他协议,或者是子公司等等多层股权布局的方式,不然的话建议别51%
1、掌握控股权不同:

股权52%拥有的股权越多,掌握的控制权就越牢固。通常,把持有67%以上的股权称为“绝对控制权”,因为这代表着管理层拥有了三分之二的表决权。

股权51%掌握的控制权相对股权52%的较少。

2、表决权不同:

股权52%比股权51%的表决权多。

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可以给出的建议是——归集表决权。归集表决权的方式有许多种,例如表决权委托、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建持股实体等。

通过构建持股实体,以间接加强管理层的控制力,是三种方式中最为复杂但也更为稳定可靠的方式。

常见的操作方式是:管理层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目标公司的持股实体,同时成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唯一的董事、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最后达成掌握目标公司表决权的效果。

5. 占股51%可不可以完全控股呢?


占股51%可不可以完全控股呢?

6. 两个股东股权各占50%有什么问题

法律分析:两人各占50%的股权,从表面上看权利义务均等,看似公平,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容易造成一个极大的弊端,即公司股东会议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为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决议一般事项应表决权通过半数,在各持50%的情况下,如两个股东意见不统一,则无法通过表决,也就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其股东会机制会长期失灵,内部管理有严重障碍。人民法院在此情况下会倾向于认定公司已陷于僵局状态,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公司解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7. 两个股东股权各占50%有什么问题

两人各占50%的股权,从表面上看权利义务均等,看似公平,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容易造成一个极大的弊端,即公司股东会议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为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决议一般事项应表决权通过半数,在各持50%的情况下,如两个股东意见不统一,则无法通过表决,也就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其股东会机制会长期失灵,内部管理有严重障碍。人民法院在此情况下会倾向于认定公司已陷于僵局状态,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公司解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两个股东股权各占50%有什么问题

8. 我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已经达到51%,但是遇到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既然你说到,原来的模式的确不行,也就是说,公司现在已经进入下坡路?那么与其一直这样下去,不如就直接拿回管理权,再通过招聘(内部提拔或者外部招聘)的方式,培养一批技术人员,您既然是“绝对控股”,一定不希望公司就这样下去吧。

您的员工是因为制度在为您“卖命”,还是因为您的人格魅力在为您“拼命”呢?如果您能回答这个问题,那您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多半不强,少数有眼光的员工除外,大部分员工只会看到自己一个月有多少薪水,而看不到让企业更强可以为自己一个月带来更多的薪水,他们认为,让企业变强,是老板考虑的事,这种想法也不完全错,因为在有些企业里,主人翁意识强的员工不受重视,主人翁意识弱的员工只会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随着环境的影响,本来不懒散的员工,也会被这种环境把他们的“主人翁意识”磨掉,也会变得懒散起来,这样,企业就不会更好的发展;企业的利润就会不高;利润不高给员工的薪水就不会高;薪水不高,员工就没有积极性,就会更加“懒散”;员工懒散,就不会努力工作,企业就不会发展... ...(有点绕口)。这样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这样的企业,多半会面临破产,员工们的损失不大,大不了跳槽。而老板的损失或许不可估计,公司破产,损失的不只是金钱,可能还有人脉,经营企业,人脉很重要。

对公司有用的“人财”一定要留住。“人才”和“人材”要多培养转换为“人财”。人手可以招聘,鼓励,以便于让他们更好的为“人财”打下手。
对公司有害的“人灾”要坚决清除,喜欢说三道四的“人渣”可以考虑特殊的用途。不做事情的“人在”要警告后再处理。能在关键时候解决问题的“人物”要控制好。

我能告诉您的就这些吧,希望您看过之后要根据贵企业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正确的方法。最后祝您生意兴隆,发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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