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续持有股票12个月以上股息、红利免税的疑问

2024-05-10

1. 关于连续持有股票12个月以上股息、红利免税的疑问

个人观点:
      第二种理解是正确的。因为企业在持有不到12月期间收到红利,由于企业不确定是否会在“收到红利”与“足12个月”前卖掉股票,如果把该红利作为免税收入,第一则会违背税收优惠目的,第二企业会以此进行逃避纳税。
    对于企业在持有超过12月前产生的红利该怎么办?很简单:据税法规定“足12月”就能享受优惠,企业可以按以下方式做:
    持有足12时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备案完毕后的第二个纳税年度申请退税!!
    希望对你有用!

关于连续持有股票12个月以上股息、红利免税的疑问

2. 关于连续持有股票12个月以上股息、红利免税的疑问

第二种理解是正确的,按照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必须是连续持股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3. 如何理解持有股票12个月以上股息、红利免税

  答:税法明确对来自于所有非上市企业,以及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给予免税,不再实行补税率差的做法。考虑到税收政策应鼓励企业对生产经营的直接投资
,而以股票方式取得且连续持有时间较短(短于12个月)的间接投资,并不以股息、红利收入为主要目的,其主要目的是从二级市场获得股票运营收益,不应成为税收优惠鼓励的目标。

如何理解持有股票12个月以上股息、红利免税

4. 关于连续持有股票12个月以上股息、红利免税的疑问

这事很简单,我就不看你例子了,我给你举个例子。12个月前我买入一个股票,以后我每个月都买入同一个股票,这些数据证券结算公司都有记录的,够条件的部分就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这些事结算公司会做的,用不着我们担心,也轮不到我们操心了。
还有一个就是:我12个月前开始买卖这个股票,一致持续到现在,途中既有买的也有卖的,怎么判断?原则是先买先卖,你最早买回来的那部分要先卖出。
衡量你持股时间的原则是你买入后到股权登记日那天为止,股权登记日后第二天分红。

5. 为什么持有非上市企业不足12个月的股息红利收入也适用免税政策

因为持有非上市企业不足12个月的股息红利收入不在征收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所以,根据以上两个规定持有非上市企业不足12个月的股息红利收入不在征收范围内,适用免税政策。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一、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5、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为什么持有非上市企业不足12个月的股息红利收入也适用免税政策

6. 持股超过一年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可否享受免征

(一)持股一年以上
自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持股一年以内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后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2015年9月8日(含)之前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7. 从直接投资的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是不是免税

首先,要符合三个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适用个税的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即不包括对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进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免税,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但注意理解其中的关系:注意:“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是要确认的,但是在计算所得税时就把这块收入去掉,因为支付方(支付股息、红利的企业)已交了所得税,所以收到方就不应再交所得税了(即免税)。

从直接投资的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是不是免税

8. 不是从境内上市公司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也免税吗?

您可能是转让股票混淆了,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免个人所得税。
而股息红利是差别化征税的,财税[2012]85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从2013年1月1日起: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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