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二手车怎么交增值税?

2024-05-09

1. 出售二手车怎么交增值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二手车(运输汽车),分两种情况:
第一,企业购买二手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即销货方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但是购车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所以在销售的时候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第二。企业购买的二手车如取得了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因为销货方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买的,当时没有抵扣过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是按照含税售价/1.03*2%,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的。
2、如果企业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买二手车,是不存在抵扣的问题,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是采用含税售价/1.03*2%,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的,为购车人开具的是普通发票。

出售二手车怎么交增值税?

2. 卖二手车需要交增值税吗

二手车商需要交增值税

二手车增值税在以前是叫做二手车交易税,从2015年开始国家就不再征收二手车交易税了,改而增收增值税。增值税和交易税最大的区别就是增值税的收费标准更低,这也是国家促进二手车行业发展的一项政策优惠。

全国各地的二手车增值税收费标准大同小异,都是按照申报价格和成交价格决定增值税要交多少。成交价格高于申报价格的,就按成交价格的2%收取;成交价格低于申报价格的就按申报价格的2%收取。(具体的政策表述是价格的4%减半收取,实际上就相当于2%,二手车交易税是收取2.5%)



二手车如果是减免购置税车型则需要补交购置税

从2017年起,国家对于新能源车和小排量汽车实行了购置税优惠政策,所以有很多车型都减免了购置税,当这些车型卖二手车时就要补交购置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四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二手车成交价格高于原价卖方要交个人所得税

这种情况多数出现在豪车或者情怀车上面,譬如说已经在国内市场停产的斯巴鲁翼豹,该车由于比较高的情怀价值,所以在二手车市场上基本上都炒得比原价高;譬如2018年5月份,浙江的一位富豪以五千万的价格购买了明星贾乃亮的限量法拉利,贾乃亮购入这辆法拉利时只需要四千五百万。这种转售的价格比原先价格还要高,就需要收取买卖差价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

3. 经营二手车该怎么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对上述问题给予了明确。
一、不征收增值税按《23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二)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三)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二手车经营业务涉及到三方,一方是委托方即销货方,另一方是受托方即纳税人(二手车经营者),再一方是购买方。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是指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二手车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是指《二手车发票》的“买方单位/个人”填开为购买方名称;并另外收取手续费是指受托方指按照二手车交易成交价款(含增值税额)的一定比例向委托方或购买方收取,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委托方支付手续费,但有时候也有购买方支付,具体谁支付手续费由委托方和购买方双方协商解决。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主要包括入场费、车辆过户费、办证服务费、车辆检测费等。
二、征收增值税
(一)不同时具备上述不征税增值税条件的,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才能享受不征收增值税政策,否则一律征税增值税,如:受托方向委托方预付货款等。
(二)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三、发票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发票》)由以下用票人开具:
(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
(二)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
(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

经营二手车该怎么缴增值税

4. 关于销售二手车辆是否缴纳增值税

卖二手车视同销售,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要做销项税17%,如果是2009年以前的车,可以做4%减半,即2%的增值税。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
销售2009年以前的旧车:
一般纳税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如果销售2009年以后的车,全额纳税(小规模为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
应纳税额=销售额×17%
到国税开票、纳税。

5. 企业出售二手车增值税如何缴纳


企业出售二手车增值税如何缴纳

6. 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为17%。
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014年7月1日后执行“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扩展资料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税率

7. 二手车增值税的征税方法

公平价统计二手车主要涉及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等几种情形,但不管哪种情形均开具普通发票。以某纳税人销售一辆二手车,价格是50000元(含税)为例,增值税处理办法及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如下:1.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适用情形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二手车。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纳入试点以后购买的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二手车。应纳增值税=50000/(1+17%)×17%=7264.96(元)。2.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适用情形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属于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二手车。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买的二手车。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纳入试点以前购买的二手车。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如销售抵债方式取得的二手车)。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二手车。应纳增值税=50000/(1+4%)×4%/2=961.54(元)。3.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情形为: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已使用过的二手车。应纳增值税=50000/(1+3%)×2%=970.87(元)。4.免征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

二手车增值税的征税方法

8. 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是按9%来计算增值税,如果属于简易征收的企业,则是按5%来计算,小规模企业销售不动产,按5%计算缴纳增值税。二手车的范畴。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是按9%来计算增值税,如果属二手车,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一般情况下,二手车对于二手车经销企业来说是购进来用于买卖的商品,属于存货;二手车对于非二手车经销企业来说就是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二手车销售的主要方式:一是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二是通过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三是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销售二手车;四是二手车直接交易,即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交易的基本要求: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