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15年偿付能力

2024-05-15

1. 人保财险15年偿付能力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央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港交所:2328),简称“人保财险”、“中财”或“财险”,原身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于1949年,是国有大型金融企业,后在2002年股份制改造,分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来源请求],2003年11月6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是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主要业务是为中国各界客户提供多种财险产品。董事长为吴焰。它是香港中资金融股的六行三保(前称五行三保)之一。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继承了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商业业务的全部资产、负债以及分支机构,经营除人身保险以外的一切保险业务。2011年纯利增长五成一,赚八十亿二千七百万元人民币,不派息,业绩逊预期。营业额增加一成二,升至一千七百三十九亿元人民币。母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财险宣布(A+H)大折让供股,将发行4.1817亿股H股(9.2998亿A股),占经扩大后H股股本9.9%,每10股供1.1股,H股供股价5.38元(4.3元人民币),较该股2013年5月20日收市价10.2元折让47%;连同内资股供股,将合共筹72.57亿元(57.63亿元人民币),供股所得将用于补充其资本金,以改善财险偿付能力状。AIG承诺供股,现时AIG持有H股31.92%12.13亿股H股、公司已发行股本约9.9%。中国人保,承诺参与子公司中国财险的供股计划,将出资39.99亿元人民币,全数认购获配发的近9.3亿股内资股供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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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15年偿付能力

2. 2019年人保偿付能力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我整理了一份中国人保重疾险与其他热门重疾险的对比,需要了解的看这篇《人保重疾险与国内热门重疾险对比表》
这里有一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榜单可供大家参考:《2020年偿付能力排名前十的保险公司,哪家好?》
问一个保险公司怎么样,其实就是担心保险公司的实力保障问题和产品质量问题,关于中国人保好不好的问题,我先给大家分享一篇之前收藏的文章《中国人保怎么样,靠谱吗,有哪些坑和套路》
接着就分析一下中国人保这两个方面的具体情况。
一、中国人保的实力强不强
中国人保是我国仅有的四家央企保险公司之一,也是全世界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这是中国人保实力的一个证明!至于能不能赔钱的问题,但凡我们签的是正规的保险合同,合同里面写着可以赔的都必须赔偿!

二、中国人保的产品怎么样
以上是中国人保比较热门的产品,这里我们就以其中热度最高的人保福为例来分析一下。人保福受很多人的喜爱,也同样被很多人诟病,怎么知道到底好不好呢?想了解的不妨先看看这篇文章《人保福怎么样?是福还是坑?》
简单说说人保福的情况:
优点有这些:相对来说保障齐全,重疾和轻症都有得保,患了条款中规定的特定疾病就会拿到保险公司额外赔付的30%的保额,包括脑癌、白血病、骨癌等。
再看一下缺点:轻症赔付是20%,和现在很多重疾险25%-31%的轻症赔付比例对比来看,算低了;轻症每次可以赔的钱不超过10万元;轻症豁免这一项保障需要投保人选择附加能会有,但是其实现在大部分产品都是自带的;保费贵,以30岁男性为例,50万保额,每年就要交14450元!
总的来说,中国人保的人保福性价比不太高,虽说像中国人保这样的大公司的产品还是比较有保障的,然而我们也要从自身出发,看看保险是不是符合自己的需求。
望采纳!

3. 中国人保偿付能力充足率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对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要求,因为这两类金融公司都是可以吸收公众的钱,一个是存款一个是保费,为了控制风险和保护公众的利益,那么就要求资本充足率。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偿付能力充足率即资本充足率,是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是指保险公司为应对资产风险、承保风险等风险对偿付能力的不利影响,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而应当具有的资本数额。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是指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的差额。认可资产是保险公司在评估偿付能力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所确认的资产。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将保险公司分为下列三类,实施分类监管:(一)不足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二)充足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的保险公司;(三)充足I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不将保险公司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结果作为实施监管措施的依据。保监会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的处理对于不足类公司,中国保监会应当区分不同情形,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监管措施:(一)责令增加资本金或者限制向股东分红;(二)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在职消费水平;(三)限制商业性广告;(四)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责令转让保险业务或者责令办理分出业务;(五)责令拍卖资产或者限制固定资产购置;(六)限制资金运用渠道;(七)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八)接管;(九)中国保监会认为必要的其他监管措施。偿付能力对保险公司健康运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旦发生偿付能力危机,不仅保险公司无法维持正常经营,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利益遭到威胁或损害,而且可能会对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己成为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的重要目标,也是其监管的核心内容。国家保险法规定,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不允许倒闭,只允许被同行业收购,已投保的保险合同由收购方继续履行。保监会今年3月20日发布2014年五号监管函。信泰人寿2013年4季度末实际资本为-14.75亿元,最低资本为7.93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5.96%,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保监会责令信泰人寿自2014年3月17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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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偿付能力充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