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证明书

2024-05-11

1. 转诊证明书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证明都不陌生吧,证明具有凭证作用,持有者可以凭借它证明自己的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一起来参考证明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转诊证明书,欢迎大家分享。
    转诊证明书1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
    年龄___
    门诊号________
    住院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费别__(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
    目前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
  转诊证明书2      患者__(男、女)年龄__岁,住__乡镇__行政村,合作医疗证号,因患__病,需转往__医院诊治。  
    预计入院时间:__转诊单位(盖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注:1、本证明只限一次转诊使用,20__年参合有效。每办理一次住院或检查需转诊一次。
    2、报销住院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所住医院的住院发票、医疗药品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县外就诊患者回访单(请去乡镇合管办索取),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慢性病门诊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清单或处方,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4、县转诊办地址:曹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楼4楼。联系电话:__。
    转诊证明书2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xx]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指定)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医保中心。同时,转出医院要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并报知区医保中心。参保病人或亲属要在转院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备案。
    五、因病情需要,区内转院的或区内住院转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备案。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转出医院随月结报表送区医保中心(此份不需转入医院盖章),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六、参保人凡未经区内就医的定点医院同意而自行转院或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或其亲属应在参保病人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登记表》。出院前及时出示该表给所住医院的主诊医生核对身份,并填写住院日期、诊断及签名,由该院住院部盖章。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携带该表及相关报销资料,但统筹基金各段支付比例仍按规定减少35%。非急危重抢救的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定点医院住院登记表》的.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七、本区、广州市两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没有条件进行检查、治疗、抢救的患者,需转往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以外的医院就诊住院的,由区医保中心根据病人病情需要指定两家三级医院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会诊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到区医保中心办理转院审批手续,获准后,方能转院。两家会诊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该《转院诊治申请表》一式二份,二份都由会诊医院填写,并由参保人或亲属到区医保中心办理转院审批手续,获准后,方能转院。参保人入院时,由参保人携带二份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确认,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八、所有转院转诊参保病人和自行转院、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病人应在出院后的一个月内向区医保中心提出办理医疗费报销申请。不按规定时间内备案的、逾期办理报销申请的或报销时无法按规定提供相应表格材料的,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九、可转往广州的指定医院(不含分院)名单:
    综合性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专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精神病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肺结核病医院)、广州市肿瘤医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
    十、参保人员自行到本区、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区外定点医院以外的医院诊疗住院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本人自负,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十一、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通知自二〇〇七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我单位参保人员 (社会保障号 ),于 年 月 日在 院 科诊治,因病情需要转往 进一步诊治,请予以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为感。
    注:此证明如无单位公函无效。
    (参保单位签章)
    (定点医疗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诊证明书

2. 转诊证明书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对证明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当我们要想证明某个事实是真的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出具证明。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证明而烦恼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转诊证明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转诊证明书1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
    年龄___
    门诊号________
    住院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转往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费别__(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
    目前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
  转诊证明书2    _________医院: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门诊号________住院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转往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费别(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农合、自费、其他)目前诊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病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诊医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转诊证明书3      患者__(男、女)年龄__岁,住__乡镇__行政村,合作医疗证号,因患__病,需转往__医院诊治。  
    预计入院时间:__转诊单位(盖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注:1、本证明只限一次转诊使用,20__年参合有效。每办理一次住院或检查需转诊一次。
    2、报销住院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所住医院的住院发票、医疗药品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县外就诊患者回访单(请去乡镇合管办索取),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慢性病门诊费用时需凭此转诊证明及《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清单或处方,到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4、县转诊办地址:曹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楼4楼。联系电话:__。
    转诊证明书2
    各定点医院,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杜绝冒名住院等欺诈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根据《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花府[20xx]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参保人的转院转诊事项规定如下:
    一、所有转院转诊原则上转往上一级的'定点(指定)医院,并按规定在首诊医院办理转院转诊审批手续,每次转院转诊申请自批准之日起二天内有效。转出医院主诊医生应如实书写病历、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如实填写日期。
    二、所有转院转诊必须转往区内定点医院或花都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每次住院都必须办理转院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需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应按规定先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区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在选定的医院内就医的,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审批与转诊在本医保年度内有效,新医保年度需重新办理审批。
    四、因病情需要,在区内医院门诊就医时直接转广州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本表一式二份,区内转出医院保存一份,月结时由转出医院送医保中心,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一并交医保中心。同时,转出医院要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并报知区医保中心。参保病人或亲属要在转院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备案。
    五、因病情需要,区内转院的或区内住院转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的,转出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备案。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转出医院随月结报表送区医保中心(此份不需转入医院盖章),另一份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携带到转入医院盖章,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六、参保人凡未经区内就医的定点医院同意而自行转院或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或其亲属应在参保病人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区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医院住院登记表》。出院前及时出示该表给所住医院的主诊医生核对身份,并填写住院日期、诊断及签名,由该院住院部盖章。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携带该表及相关报销资料,但统筹基金各段支付比例仍按规定减少35%。非急危重抢救的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自行前往广州指定定点医院住院登记表》的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七、本区、广州市两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没有条件进行检查、治疗、抢救的患者,需转往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以外的医院就诊住院的,由区医保中心根据病人病情需要指定两家三级医院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会诊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到区医保中心办理转院审批手续,获准后,方能转院。两家会诊医院须填写《花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经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该《转院诊治申请表》一式二份,二份都由会诊医院填写,并由参保人或亲属到区医保中心办理转院审批手续,获准后,方能转院。参保人入院时,由参保人携带二份本表到转入医院盖章确认,零报时与其它资料交医保中心。
    八、所有转院转诊参保病人和自行转院、直接到我区指定的广州市15间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病人应在出院后的一个月内向区医保中心提出办理医疗费报销申请。不按规定时间内备案的、逾期办理报销申请的或报销时无法按规定提供相应表格材料的,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九、可转往广州的指定医院(不含分院)名单:
    综合性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专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精神病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肺结核病医院)、广州市肿瘤医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
    十、参保人员自行到本区、区医保中心指定的区外定点医院以外的医院诊疗住院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本人自负,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十一、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通知自二〇〇七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我单位参保人员 (社会保障号 ),于 年 月 日在 院 科诊治,因病情需要转往 进一步诊治,请予以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为感。
    注:此证明如无单位公函无效。
    (参保单位签章)
    (定点医疗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转诊证明


转诊证明

4. 转诊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5. 如何开具转诊证明?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
强调两点:一是必须是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是由自己在每一社保年度开始时选定的。
二是转诊证明是由接诊医师来开,也就是说当医师认为你的病情无需转诊时,是无法开得转诊证明的。
需要资料:一般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就可以,另外要保存好初次就诊医院的检查及诊断结果,方便后续转诊治疗。

扩展资料转诊具体流程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病人时填写《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上转单》,注明初步诊断,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电话通知医院分管社区的工作人员,经认可后转诊。危急重症患者转诊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2.双向转诊单分存根栏与转诊栏,病人上转时需持《社区卫生服务转诊单》就诊,存根栏由转出社区留存。
3.医院院接诊后,应认真填写《双向转诊登记表》,并及时安排转诊病人至相应病区或门诊。
4.医院在接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病人,并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期间,专业医生有义务接受社区医生的咨询,并将病人的治疗情况反馈社区医生。
5.当病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时,医院专业医生应填写《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下转单》,说明诊疗过程、继续治疗的建议和注意事项,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根据需要指导治疗和康复,必要时接受再次转诊。
6.实行临床检验及其他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资源共享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由社区电话预约检查日期,并告知病人做好相应准备。病人持社区医生开具的检验、检查检查单,直接到医院相应科室划价、收费后,进行检验、检查(免挂号和诊查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向转诊

如何开具转诊证明?

6. 怎么开转诊证明?

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

  另外,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按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凭证为:1.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

  如果转院是自己提出来的,所以医院会有意见,建议你还是尽是私下找医生协商,必要时送点礼。祝办事顺利。

7. 转诊证明怎么开

由经治医师写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
正文
1、(男/女),岁,系XX小学级班学生。该生于XX时间需要(住院、门诊)治疗。该生已入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特此证明
XX小学
年 月 日

2、姓名:XX 性别:XX 出生年月:XX年XX月 家庭住址:XX 身份证号:
该同志于XX年XX月已在XX公司办理医保关系,根据《社保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一个人只能拥有一个社保关系的要求。请《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停止《新农合》关系。
特此证明
XX公司(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转诊证明怎么开

8. 怎么开转诊证明?

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
另外,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按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凭证为:1.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
如果转院是自己提出来的,所以医院会有意见,建议你还是尽是私下找医生协商,必要时送点礼。祝办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