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可以扣除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2024-05-09

1.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可以扣除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可以扣除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2.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计算中不得扣除的项目包括: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等。

3. 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税前可扣除的项目有哪些?增值税可扣除吗?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范围定义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x0d\x0a\x0d\x0a1.成本和费用类 \x0d\x0a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获取生产、经营收入而耗费的各项费用。 \x0d\x0a\x0d\x0a2.损失类 \x0d\x0a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损失及其他项目、投资损失等。主要包括:(1)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和毁损的损失;(2)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3)非常损失;(4)赔偿金;(5)投资损失。 \x0d\x0a\x0d\x0a3.税金类 \x0d\x0a指企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x0d\x0a\x0d\x0a4.其他支出类 \x0d\x0a指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除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以外的,其他有关的合理支出。例如公益事业或救济方面的捐赠,以及按税法规定缴纳的有关税收。\x0d\x0a\x0d\x0a这些项目应满足基本条件: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判断的基本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合法性、配比性、确定性。\x0d\x0a二:增值税可扣除吗?已交增值税不属扣除范畴。

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税前可扣除的项目有哪些?增值税可扣除吗?

4. 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税前可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范围定义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x0d\x0a\x0d\x0a1.成本和费用类 \x0d\x0a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获取生产、经营收入而耗费的各项费用。 \x0d\x0a\x0d\x0a2.损失类 \x0d\x0a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损失及其他项目、投资损失等。主要包括:(1)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和毁损的损失;(2)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3)非常损失;(4)赔偿金;(5)投资损失。 \x0d\x0a\x0d\x0a3.税金类 \x0d\x0a指企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x0d\x0a\x0d\x0a4.其他支出类 \x0d\x0a指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除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以外的,其他有关的合理支出。例如公益事业或救济方面的捐赠,以及按税法规定缴纳的有关税收。\x0d\x0a\x0d\x0a这些项目应满足基本条件: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判断的基本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合法性、配比性、确定性。\x0d\x0a二:增值税可扣除吗?已交增值税不属扣除范畴。

5. 哪些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但企业因经济违约支付的违约金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如支付的银行罚息可以税前扣除。
 (五)非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也不得税前扣除。
 (六)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七)未经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如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均不得税前扣除。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项目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特别纳税调整加收的利息,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设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哪些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

6. 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税前可扣除的项目有哪些?增值税可扣除吗?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范围定义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x0d\x0a\x0d\x0a1.成本和费用类 \x0d\x0a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获取生产、经营收入而耗费的各项费用。 \x0d\x0a\x0d\x0a2.损失类 \x0d\x0a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损失及其他项目、投资损失等。主要包括:(1)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和毁损的损失;(2)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3)非常损失;(4)赔偿金;(5)投资损失。 \x0d\x0a\x0d\x0a3.税金类 \x0d\x0a指企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x0d\x0a\x0d\x0a4.其他支出类 \x0d\x0a指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除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以外的,其他有关的合理支出。例如公益事业或救济方面的捐赠,以及按税法规定缴纳的有关税收。\x0d\x0a\x0d\x0a这些项目应满足基本条件: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判断的基本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合法性、配比性、确定性。\x0d\x0a二:增值税可扣除吗?已交增值税不属扣除范畴。

7.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项目

收益性支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实际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应注意三方面的内容:①企业发生的支出就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②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③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项目

8. 哪些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

  答: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2000]445号)文件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 资本性支出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八)贷款担保
(九)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十)除上述规定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
1、贿赂等非法支出;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3、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4、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