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种新型诈骗手法?

2024-05-14

1. 有哪种新型诈骗手法?


有哪种新型诈骗手法?

2. 是不是出了新型诈骗手段??

最新的诈骗手段,有以下几项:
1、冒充政府、官方部门,以办案需要、电话欠费、快递欠费等手段进行诈骗,受害者因为紧张就可能会向诈骗犯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甚至是银行卡号和密码,这时候诈骗犯就能很容易的窃取财产了。
2、利用QQ,通过假冒视频冒充朋友对其他人进行借钱诈骗,这个中招的人不少,如果遇到朋友借钱,最好是电话确认一下。
3、如果你经过逛论坛或者贴吧,肯定经常会在论坛、QQ、邮箱等地方收到中奖信息,如果你回复了这些信息,对方就会以交纳税金、手续费等借口诈骗。只要是需要你交钱的中奖信息都是诈骗的,不可信。
4、有一些诈骗犯还喜欢拨打电话虚构绑架家人的电话来进行诈骗,不少的老人吃了这招的亏,这也说明了老年人比较好骗,作为家人一定要好好的教育家里的老年人不要轻信这类信息。

3. 有哪些新的诈骗手段?


有哪些新的诈骗手段?

4. 近两年有哪些新型诈骗手段?

近两年出现了比较多新型的诈骗手段,方式隐蔽,受害群众多,需引起高度重视。
1、冒充公检法诈骗:
例如冒充“警察”出现的新型诈骗套路:
(1)诈骗分子通过电话联系被诈骗人,声称其个人信息被冒用,要求添加“警官”微信,保密并每天汇报动向。
(2)添加微信后,诈骗分子通过出示警官证、通缉令等方式,博取被诈骗人的信任。
(3)然后要求被诈骗人新开账户,将钱转入新卡,并要走账号密码和验证码。
(4)接着要求在飞行模式下通话,并利用这个时间将钱转走。
针对此类诈骗手段,需注意:
(1)在任何情况下,验证码不要随意告知他人;
(2)警察不会通过电话办案,也不会要求当事人将钱转到固定账户。
2、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
通过伪造国家部委印章、证件、公文,冒充中央领导,编造虚假项目发展人员,声称缴纳会费、报名费等费用就能获利,甚至谎称可以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从而实施诈骗。
提醒:
我国没有任何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和组织。
3、话费充值诈骗:
诈骗分子利用伪基站和改号软件向被诈骗人发出充值特惠活动短信,从而实施诈骗。
提醒:
(1)所有要填写银行密码,银行短信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2)对于促销信息,请不要点击信息提供的充值链接。
(3)通过网上营业厅、手机营业厅、实体营业厅等运营商官方渠道充值。
4、网络兼职诈骗:
通过加入微商推广诈骗,采用类似传销的发展模式传播。针对此类诈骗手段,请不要轻信以下几类兼职:
(1)需要先交代理费、会员费、押金等费用的兼职。
(2)轻松获得高额佣金的兼职。
(3)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收益的兼职。
5、伪基站+网络嗅探诈骗:
诈骗分子以短信嗅探技术获取短信验证码,盗刷银行卡。这种情况下,被诈骗人手机及卡没丢失,也没有进行扫描二维码及点击各种链接的行为,钱就可能被盗。诈骗套路如下:
(1)通过架设伪基站,窃取信号覆盖范围内的手机用户短信息,从中筛查出涉及邮箱链接的短信,获取手机号;
(2)利用手机号登录支付宝、银行等APP支付平台,利用嗅探设备获取验证码;
(3)获取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信息,完成账户资金盗刷。
针对此类诈骗手段,建议:
(1)在第三方平台上绑定银行卡时,尽量只绑定一张,并设置支付限额、次数。
(2)如果条件许可,夜间尽可能把手机关机或设置为飞行模式。
(3)收到不明短信验证码,发现钱被盗刷,应立即冻结银行卡,保留短信内容,并马上报警。
6、编造虚假故事诈骗:
通过编造可怜身世等虚假故事,博取被诈骗人同情,以各种理由实施诈骗。
来源:人民日报、人民网等。

5. 最新诈骗手段有哪些


最新诈骗手段有哪些

6. 常见的诈骗手段有哪些?

常见诈骗手段如下:
1.“丢钱分钱”诈骗。犯罪分子一般在广场、车站等人流较多处先由一人故意在受害人面前掉下一叠大面值(如100元面额)的人民币或钱包,有意让受害人发现拾起;然后由同伙上前将受害人围住,以“分钱”为由,诱骗受害人将随身的钱自愿交出,受害人窃以为以“小利换大利”,实际上捡得的钱除底、面两张是人民币,其余都是假的。
2.“封建迷信”诈骗。犯罪分子主要利用受害人愚昧无知、信奉迷信,在街头以看病问路等借口主动与受害人搭讪,骗受害人如不破财免灾,本人或家人将会大难临头,受害人为了驱灾避害,往往上当受骗。
3.谎称银行卡消费要“转账”,犯罪分子往往谎称机主的银行卡在某地(如××百货、××大酒店)刷卡消费××元,机主如有疑问,可致电××号码咨询。用户一旦回电,犯罪分子则冒充银行服务中心或公安谎称该银行卡可能被复制、盗用,以更改数据信息等名义要求用户根据电话指示进行操作,实际是将卡上款项转到犯罪分子指定的账户。
4.××酒店招专职员工,性别不限,体健貌端、年龄18岁至45岁,月薪过万元,咨询××王经理。当一些急于找工作的市民打电话咨询时,骗子常以预收服装费、面试费、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其往某账户打入一定款项,随后人间蒸发。
5.我公司在本市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3%,无须担保,电××李经理。在银根收紧的背景下,骗子利用一些企业和个人急需周转资金的心理,以低息贷款诱人上钩,然后以预付利息名义骗钱。
6.以中奖为名,骗取钱财。“尊敬的用户:恭喜你获优先选择奖品名额……”此类信息屡见不鲜。
 
7.诈骗者伪装成银行或其他合法机构,发出数以百万计的诱骗邮件,利用粗心用户在假网站上输入的账号、密码信息和其他金融机密信息,非常迅速地从用户的真账户里转走所有存款。
8.冒充公安人员以办案或对方欠费为由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账户汇款。
9、互联网购物诈骗。嫌疑人在网上设立虚假的购物商店,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受害人与其联系后,嫌疑人便会以先交费再发货或者交纳押金、协调费等为由诈骗受害人汇款。
10、网络中奖诈骗。受害人上网时会显示QQ中奖或网络游戏中奖,要获得奖金必须先交纳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名目,骗取受害人汇款。
11、网络荐股、帮忙购买股票诈骗。嫌疑人以帮助选股票付酬劳、收益分成或帮受害人购买股票为由骗取受害人汇款。
12、盗用QQ借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手段,盗用某人QQ后,分别给其QQ好友,发送请求借款信息,进行诈骗。有的甚至在事先就有意和QQ使用人进行视频聊天,获取了使用人的视频信息,在实施诈骗时有意播放事先录制的使用人视频,以获取信任。
13“编事故”冒名诈财。犯罪分子往往冒充医生或警察等身份以机主的亲属、朋友受到绑架、交通事故、住院或欠日常生活费等各种理由骗使机主汇钱到指定账户,如“爸妈:我的钱包且身份证件被盗,请汇款xxx元到我朋友的XX的帐号上,户名:×××”等等。

7. 常见的诈骗手段有哪些

网络诈骗常见手段:
1、天上掉馅饼式
“天上掉馅饼式”就是通过以中奖为名进行诈骗的形式。比如“免费刷q币”这种网络诈骗形式。这种方式就是网络骗子运用社会工程学,利用人们贪婪的心理进行网络诈骗,结果网民不但没有获得q币,反而连自己的qq密码以及q币也被人盗取了。
2、为你解决困难式
“需求突破式”就是抓住受害人的某些需求进行诈骗的形式。比如2007年年初由于我国台湾地震引发的海底光缆断裂,导致使用国外杀毒软件的用户无法升级,无法登录服务器在北美地区的美国网站等。就在这个危难的时候,骗子马上提供所谓的代理服务器进行诈骗,结果很多人的网络账户都相继被盗。
3、感情欺骗式
“感情欺骗式”就是通过各种网络途径说你的老朋友、家人出事,让受害人汇钱等。比如收到好友通过qq发来的信息内容:“在吗?能帮我个忙吗?我朋友叫我帮她汇500块钱(急),我这边不方便,你帮我汇好吗?”然后就是需要汇款的账号和用户名。

扩展资料:
网络诈骗防范措施:
1、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现在有不少网站或是商家搞活动,会要顾客留下一些相关的资料,在此提醒大家,除非是正规的、可信度非常高的网站或商家,否则最好不要留下自己的私人信息。
2、随时更改密码。密码是一把锁,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千年不换的密码,其安全性却大大降低,因此建议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新换一次密码,而且密码的组合规律只有自己才知道。
3、堤防钓鱼网站。网购很流行,新型诈骗也应运而生。不少网民在点击网店链接的时候都会不小心进入看似与正规购物网站很相似,但实际上是专门骗取信用卡密码或金钱的钓鱼网站。

常见的诈骗手段有哪些

8. 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法律分析:1、虚构购车退税实施诈骗2、虚构或冒充受害人亲属朋友被抓缴纳罚款需要资金为由,让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上汇款3、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以上学补贴为由实施诈骗4、虚构银联卡恶意透支或账户不安全实施诈骗5、冒充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单位、金融部门工作人员,以受害人银行卡涉嫌洗钱为名实施诈骗6、冒充特定身份诈骗7、虚构“中奖”信息诈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