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上调什么时候

2024-05-14

1. 黑龙江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上调什么时候

黑龙江省退休人员2017年增加基本养老金早已到位,2018年如何增加政策还没有出台。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黑人社规[2017]16号
各市(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保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养老保险省直管的行业、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7〕21号)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7年1月1日起,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和办法
总体调整水平为全省 2016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际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6%。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6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
(三)倾斜调整: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三、资金渠道
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统筹基金支付。
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直接关系到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将好事办好。
2017年7月14日

黑龙江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上调什么时候

2. 在黑龙江省7月份退休,能赶上全国养老统筹吗

在hei龙江退休,基础养老金就为819.2元。【摘要】
在黑龙江省7月份退休,能赶上全国养老统筹吗【提问】
亲亲,您好!现在为您解答~[心]在hei龙江省7月份退休,能赶上全国养老统筹的,7月份是全国大部分省份给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的月份,预计7月底前目前还没有上调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应该都会收到上调的收入和养老金从1月1ri起补发的收入,预计每个人到手的钱应该有一千多元。【回答】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回答】
统筹后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提高了吗,大约是多少钱,比现在的5865高出多少?【提问】
hei龙江的只有5865元【回答】
在hei龙江退休,基础养老金就为819.2元。【回答】
全国统筹后计发基数不是提高了吗?【提问】
计算公式有变化吗?【提问】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回答】
基础养老金819、2是什么意思?【提问】
就是基本的【回答】
我1962年7月份出生,2022年7月份在黑龙江省农行退休,个人帐户19万元,养老金是多少钱【提问】
个人帐户19万42年工龄退休金应4500的【回答】
1981年工作,应该是7仟元吧?【提问】
您是1981年12月参加工作2023年2月退休能拿80000元退休金【回答】

3. 在黑龙江省7月份退休,能赶上全国养老统筹吗

法律分析:养老金全国统筹的意思是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度规定、统一调度使用基金、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为主线,实现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规范统一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统筹使用。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具有必要性、必然性、逻辑性、紧迫性与可行性。之所以要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就是要解决因统筹层次低带来的制度不够规范统一、各地的养老负担畸轻畸重、基金规模效应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够顺畅等突出问题。解决以上问题,是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的直接目标。【摘要】
在黑龙江省7月份退休,能赶上全国养老统筹吗【提问】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在黑龙江省7月份退休,能赶上全国养老统筹吗:能赶上哦亲亲【回答】
法律分析:养老金全国统筹的意思是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度规定、统一调度使用基金、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为主线,实现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规范统一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统筹使用。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具有必要性、必然性、逻辑性、紧迫性与可行性。之所以要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就是要解决因统筹层次低带来的制度不够规范统一、各地的养老负担畸轻畸重、基金规模效应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够顺畅等突出问题。解决以上问题,是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的直接目标。【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回答】

在黑龙江省7月份退休,能赶上全国养老统筹吗

4. 2013年黑龙江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什么时候出台?别的地方都已经实行了,黑龙江在干什么?

一、调整范围及时间 
  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普遍调整 
  1、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增加142元/月; 
  2、2012年12月31日前退职及其他参保人员,增加112元/月;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加2.5元/月,其他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其中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缴费超过15年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二)特殊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5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4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30元/月。 
  3、经普遍调整和符合70周岁以上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后,正高职和副高职基本养老金分别以4615元/月和3530元/月为上限,低于上述标准的,正高最高再调整450元/月,副高最高再调整350元/月。 
  以上三项中符合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调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标准最高的特殊调整政策。 
  4、在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的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以及其他人员,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月。 
  5、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再增加60元/月;年满80周岁以上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再增加80元/月。 
  6、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5. 黑龙江16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上调部分何时发放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近段时间,黑龙江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黑龙江16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上调部分何时发放

6. 2013黑龙江人员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什么时候出台

  调整办法和标准有细则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1元。(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85元。
 
  2、195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3、1960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4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4、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部分人员重点倾斜 按国家政策要求,此次企业养老金调整,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同时对黑龙江工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同志、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年龄达到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给予重点倾斜。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副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原工商业者退休人员,按以上对应标准调整后,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7. 黑龙江省养老保险新政什么时候退休

国家并未出台养老保险新政,依然按照男60,女工50,女干部和灵活就业55周岁退休

黑龙江省养老保险新政什么时候退休

8. 黑龙江省2017年退休金细则出台了吗

一、调整范围及时间  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普遍调整  1、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增加142元/月;  2、2012年12月31日前退职及其他参保人员,增加112元/月;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加2.5元/月,其他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其中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缴费超过15年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二)特殊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5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4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30元/月。  3、经普遍调整和符合70周岁以上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后,正高职和副高职基本养老金分别以4615元/月和3530元/月为上限,低于上述标准的,正高最高再调整450元/月,副高最高再调整350元/月。  以上三项中符合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调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标准最高的特殊调整政策。  4、在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的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以及其他人员,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月。  5、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再增加60元/月;年满80周岁以上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再增加80元/月。  6、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