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纠纷调解的人民调解的组织

2024-05-10

1. 民间纠纷调解的人民调解的组织

(1)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的基本形式,依法设立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本市各村委会、居委会一般都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联合调解委员会,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调委会组成的联合调解组织。(3)专门调解组织,即针对专门的人群设立的调解组织。如大型集贸市场调委会、外来人口调委会等。(4)社区矛盾调解中心。它是在街道、乡、镇一级设立的,为本社区发生的民间纠纷进行调解的社区群众性调解组织。这是近几年新出现的一种调解组织形式,本市部分街道、乡、镇已经设立,它的办事机构一般设在街道、乡、镇司法行政部门。

民间纠纷调解的人民调解的组织

2. 人民调解组织包括

人民调解组织包括内容如下:1、村民、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2、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适应新形势下民间纠纷发展的需要而设立的,其主要任务是调解本辖区内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制止群众性的械斗和群体性上访,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3、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4、是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组织的基本形式,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它贴近群众,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五条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二)侮辱当事人的;(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3. 人民调解组织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有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具体如下:1、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或者由相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指定一名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根据需要可以指定若干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当事人对调解主持人提出回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予以调换;3、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的事实和情节,了解双方的要求及其理由,根据需要向有关方面调查核实,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参加,被邀请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支持。调解跨地区、跨单位的纠纷,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调解工作。【法律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三)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第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组织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有

4.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范围有哪些


5. 人民调解组织包括哪些

人民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争议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一方面要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使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纠纷降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要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控制能力,加大预防工作的力度,减少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人民调解组织包括哪些

6. 人民调解在纠纷过程中的参加人包括哪些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链接:《人民调解法》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人民调解组织包括哪些

一、人民调解组织包括哪些1、人民调解组织包括:(1)村民、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2)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适应新形势下民间纠纷发展的需要而设立的;(3)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4)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任务有哪些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任务有:1、及时发现纠纷,迅速解决争端;2、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3、积极为城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服务;4、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5、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6、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人民调解组织包括哪些

8.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方式有哪几种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根据这一规定,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也可以口头申请。二是调解组织主动调解。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即已经到公安部门或法院的纠纷,公安或法院认为更适宜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移交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但是,不论通过哪一种方式受理纠纷,都必须遵循一个原则,就是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对于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组织调解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