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农村土地改革有哪些

2024-05-14

1. 今年农村土地改革有哪些

这是农村的一项重大改革。一直以来,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十分严重,甚至引发纠纷和矛盾。这项改革就是在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确权到户。那这项改革将带来哪些好处呢?
有地农民:当了股东,家里除了土地流转、打工收入、养老保险和农业补贴之外,又多了一项分红收入。
经营主体(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流转土地更加权属明确清晰,避免了矛盾纠纷引发的流转损失。同时,可以使农民土地入股的方式加入到合作社,以节省了流转土地的高额费用。
重大改革2:农村土地征收取消“上限”
这对于有地的朋友来说,可是一项重大利好。农村土地征收赔偿计算的公式是:赔偿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原有土地管理法标准中对赔偿金额是有“上限”规定的,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但2017年的土地管理法修改将取消“上限”的规定,即土地赔偿标准按照当地平均收入来计算。如此一来,可以想象,征地赔偿金的数额将不可估量啊!
如果你家里有地,并且被划入征地计划中,那么这一大笔财富可千万抓紧喽!
重大改革3:土地“三权分置”等相关政策改革
三权分置即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其中,集体所有权是根本,农户承包权是基础,土地经营权则是关键。那么,为什么要实行这个改革?这个改革又使谁能获益呢?
有地农民:对于有承包权的农民来说,一些地区开展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这更是直接增加资金的一大有力举措。据新闻报道,在重庆市巴南地区,已有一些农民自愿退出,直接实现财产性收入数百万元。
经营主体:对于合作社、农业公司等经营主体来说,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可利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多种方式来为自己的产业增加资金和节约成本。
重大改革4:农村土地有望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
今年还有一大土地改革,就是修订土地管理法。而着重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人口大量进城,再加上传统的农业生产收益很低,很多耕地便荒废,农村建设用地也存在大量闲置。但城镇化对土地的需求却越来越强烈,建设用地非常紧张。那么,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举措,同时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今年农村土地改革有哪些

2. 农村土地改革消息有什么

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法律依据: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3. 农村土地改革

您好,据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此前介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农户承包经营,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实现了“两权分置”。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目前大量劳动力离开农村,农民出现了分化,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农村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际上,从十八届五中全会,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到《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再到“十三五”规划纲要,针对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的改革基本方向,这几年政府在各个重要农业文件和会议上都有反复提及,就是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推进“三权分置”这种重大的理论创新,意味着一系列政策改革和法律修订要同步进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表示,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都会进一步推进,与之相关的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修改有望加快。
  针对“三权分置”的重点,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撰文称,这项改革重在放活经营权。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前提,独立的经营权体现了农业生产的要素功能。他表示,“三权分置”下经营权流转以及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自给自足生产的农户和兼业农户必将大量减少,而以提供商品农产品、实现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农民”将不断成长发育,随之将大幅度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这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和方向。
 据了解,目前全国三分之一的土地已经流转,全国2.3亿户承包土地的农民中,6600万户或多或少地流转了土地。此外,自去年8月份国务院正式启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已经有近300个县级行政区开展了相关试点。这些都是放活农地经营权已经取得的重要成绩。
  实际上,除了放活经营权,农地承包权的政策制度接下来也面临重大调整。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1984年提出承包期15年不变,到1993年又提出15年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这意味着,现行土地承包关系普遍将于2030年或2033年到期。目前,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也都已经排上政府的工作日程。
  据悉,虽然农户土地承包权重在稳定,但是随着目前国内部分地区针对土地承包权改革的探索进入深水区,针对部分地区撂荒严重的问题,土地承包权的有偿退出也零星开始出现了试点。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巴南区委书记李建春表示,巴南农户正在尝试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内的四项权利自愿有偿退出,引发关注。记者日前在巴南区采访获悉,巴南区利用重庆主城九区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契机,探索了“八步工作法”,主要是先确定前期投资业主,限定试点区域;再征求农户意见,由农户与业主协商达成退出补偿协议条款,业主出资对农户予以补偿,农户将土地权利退还给集体组织,再由村集体将其流转给业主;三方签订协议。据了解,目前巴南区天星寺镇芙蓉村学堂堡社已有7户农民自愿退出,实现直接财产性收入375万元。
绿满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毛良模是首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业主方,也是土生土长的原芙蓉村村民,他告诉记者,“每次回老家,看见大片的耕地撂荒,都很心疼。有了点钱,就把大伙手里的地流转过来,自己耕种。但是单纯种地总是亏损,后来就想发展旅游业、养殖业把产业链拉长。可是流转过来的土地,剩余年限只有十多年,农民考虑十几年后接收土地时会比较麻烦,不许我们整治。”
  据悉,毛良模现在最担心的是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证,毕竟当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条款可以保障业主权益。

农村土地改革

4. 农村土地会怎样改革2020?

说到土地,相信农民朋友们都知道,这是自己生活的根基与生活,收入来源的根本,所以不少种植户对土地的规划都很重视。之前有消息传出,2020年农村将有新规划出现了,并且2020年还会有土地的新政策,也有消息说2020年国家将要收回土地了。对于这些令农民朋友感到好奇的问题,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一、2020年农村真的会有新规划吗?
这个是真的。因为2020年是21世纪20年代新的开端,所以作为一个新的开始,未来5年的农村改革都会有一个新的行动方案。大致方面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和培养职业农民队伍,扶持新型主体。具体会是怎样还要看国家的行动与执行。

二、2020年农村土地真的有新政策吗?
这个也是有的。在2020年,农村土地的使用将更加灵活,利用率将越来越高。比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出让、出租,增加农民朋友的收入。并且农民朋友自己的宅基地还可以建设农家乐等,更加灵活的创业赚钱了。

三、2020年国家会收回土地吗?
这个消息是错的,国家并不会收回土地。因为我国土地要重新分配是30年一次,所以下一次分配时间是2028年。除非是遇到了国家要征收土地的问题,这样的情况国家也会给予农民一定补贴的。

5. 农村土地改革

“土地革命”其含义是指土地制度的重大变革,或是土地所有制的重大革新,或是土地使用制的重大创新,或是二者兼而有之。从其内涵来看,土地革命既要改变人们在占有、使用土地上的关系问题,更要解决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经济发展、尤其是在农业发展上怎样配置利用好的问题。因此,土地革命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变革的基础或前兆。
农村土地改革,有利于完善我国农村经济经营模式、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业现代化早日实现,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发展,促进城镇化进程。
释放以往固化在农村土地中的资产价值,弥补以往为发展工业人为造成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增加农民受益。发展农村市场,促进消费,缓解产能过剩,刺激经济增长。替代房地产货币蓄水池功能,防止严重通胀发生。

农村土地改革

6. 农村土地改革

《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本条规定是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如果不是“全家迁入”你就不用交回发包方。

7. 农村土地改革开始的年底有什么信息

农村土地改革消息有: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法律依据】《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第一条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第二条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第三条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第四条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农村土地改革开始的年底有什么信息

8. 2017年土地改革的政策

您好,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据悉,这些试点将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选择,封闭运行,确保风险可控,并将在2017年底完成。
  《意见》提出四大任务,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要求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望采纳谢谢!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