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是什么意思?

2024-05-15

1. 残保金是什么意思?

残保金是残疾人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关于残保金的其他规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为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残保金是什么意思?

2. 残保金是什么

残保金 全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及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支出的资金。
残保金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 什么是残保金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残保金是为残疾人提供的保障基金。
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保障残疾人权益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而支付的资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的,应当支付保障。
残保金的其他规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按照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之差的乘积计算缴纳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安排的工资和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下:
保障基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职工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年薪。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的职工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就业应折算为年均工人数。劳务派遣,应当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就业人数差额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残疾人,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不得为整数。【摘要】
什么是残保金【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残保金是为残疾人提供的保障基金。
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保障残疾人权益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而支付的资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的,应当支付保障。
残保金的其他规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按照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之差的乘积计算缴纳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安排的工资和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下:
保障基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职工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年薪。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的职工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就业应折算为年均工人数。劳务派遣,应当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就业人数差额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残疾人,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不得为整数。【回答】

什么是残保金

4. 残保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残疾人保障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5. 残保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残保金是残疾人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残保金是什么

6. 什么是残保金

法律分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第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 残保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残保金是残疾人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残保金是什么

8. 残保金是什么

残保金是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在办理年审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