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社保是什么

2024-05-13

1. 征地社保是什么

征地社保也叫失地农民社保,即是指被征地之后的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险,具体请到所在乡镇询问(各地标准不一),到法定退休年龄可领取。如失地前已购买社保,可以继续交满15年享受相关待遇 。到法定退休年龄可领取,如不参加可申请退保。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征地社保是什么

2. 什么叫征地社保

征地社保是被征地之后的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险。在我国的征地政策中,国务院规定要对被征地的群众进行妥善的安置,避免在征地后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各地在这个文件下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各地具体的实施政策不一致,具体的方案还需要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咨询和查找,一般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征地保险针对的人员一般是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按自愿的方式进行参保。如果是年龄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地方社会保障部门会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当月起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如果男性年龄在45-60、女性年龄在40-55之间,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需要自己进行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但需要缴纳的费用由政府和集体承担其中的大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 土地被征用社保新政策

土地被征用社保新政策有以下三点:1、按比例补贴。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2、按月补贴是每人每月30至50元;3、一次性补贴。目前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45850元,其中政府补贴7000元,个人承担38850元。凡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到市社保局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次月20日后领取养老金存折。养老金由银行按月代发。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被征用社保新政策

4. 土地被征用社保新政策

土地征用社保补偿如下: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按不低于被征地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确定;2、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给予全额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八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违法案件涉及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涉嫌土地违法的现场进行拍照、摄像; (三)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 (四)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调查期间暂停办理与该违法案件相关的土地审批、登记等手续; (五)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责令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六)《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措施。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有什么区别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的区别如下:1、征用土地没有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有安置补助费;2、征用土地的原土地所有人仍拥有土地所有权,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3、征用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征收土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5. 土地被征用社保新政策

土地征用社保补偿如下: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按不低于被征地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确定;2、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给予全额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摘要】
土地被征用社保新政策【提问】
土地征用社保补偿如下: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按不低于被征地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确定;2、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给予全额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八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违法案件涉及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涉嫌土地违法的现场进行拍照、摄像; (三)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 (四)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调查期间暂停办理与该违法案件相关的土地审批、登记等手续; (五)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责令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六)《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措施。【回答】

土地被征用社保新政策

6. 征地社保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是要交契税(房屋评估价的2%-4%左右),不用再交维修基金了,买家还需要要交一个土地收益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7. 土地征收社保补偿

土地征收后的社保补偿包括两部分,一是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二是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单位缴纳是指以村委会为单位为失地农民投保,村委会缴纳的这部分资金主要是从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中统一支付。
一、社保一年没交一万收多少滞纳金
社保一年未交,一万元大概收按照规定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社保滞纳金的计算公式,就是欠缴总数乘以千分之二,再乘以欠缴天数;由于社保费的缴纳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缴纳,另一部分是职工个人缴纳,补交和加收滞纳金是分别计算的,单位和个人各自分别承担。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社保哪种情况下可以退保
退保需要到社保局申请,只要满足下面四个条件之一是可以退保的:
 1、办理出国定居手续,且户口已在我国公安机关注销的。
 2、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身故,且户口已在公安机关注销的。
 3、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4、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根据特殊的情况可以退:
1、重复缴纳社保的。由于工作的变动,在不同的地方都缴纳了社保,这时候是可以将重复缴纳的个人部分提取出来;
2、达到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纳年限没有达到15年,个人又不愿意补足15年社保缴费的,可以提取出个人账户的余额。
要是不想缴纳社保,之前的社保费用只能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单位交的部分纳入国家统筹基金。就算你满足退保的条件,按照政策,也只能退还养老保险中自己交的那部分,养老保险中单位缴纳的部分,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是拿不回来的。
办理退保的要求和手续:
1、申请办理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要是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必须取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2、投保人申请退保,合同生效满两年且缴费满两年,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保险费应当退还给投保人。
三、外地的在福建高考要买社保吗
可以去向当地招生办咨询,或回原籍报考。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而通过单位缴纳社会时则可得到更多利益,单位可帮助个人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好几项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征收社保补偿

8. 土地被征用社保新政策

土地征用社保补偿如下: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按不低于被征地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确定;2、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给予全额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八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违法案件涉及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涉嫌土地违法的现场进行拍照、摄像; (三)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 (四)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调查期间暂停办理与该违法案件相关的土地审批、登记等手续; (五)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责令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六)《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措施。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有什么区别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的区别如下:1、征用土地没有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有安置补助费;2、征用土地的原土地所有人仍拥有土地所有权,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3、征用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征收土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