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有哪些

2024-05-16

1. 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有哪些

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客户,需要与期货公司签署风险揭示书和期货经纪合同,并开立期货账户。
一、开户应具备什么条件,需要带哪些材料
客户开户必须以真实身份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对象分为个人户和法人户。
个人开户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且提供复印件,签署时需提供相应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人户开户需出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还需要出示主管部门或董事会批准进行期货交易的文件等。上述证件、文件要求留存复印件。
按照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成为期货经纪公司客户: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3、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4、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
5、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按照规定,只有当客户已经知道期货交易的风险并在《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上签字确认后,期货经纪公司才能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目前,国内各期货经纪公司制定的《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在内容上基本是相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头寸风险、保证金损失和追加的风险、被强行平仓的风险、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的风险、套期保值面临的风险和不可抗力所导致的风险等。
三、选择交易方式
目前期货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电话、计算机、网上委托等方式下达交易指令:
1、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投资者应当填写书面交易指令单;
2、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必须同步录音;
3、以计算机、网上委托以及其他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当保存能够证明交易指令内容的记录。
四、商定选择事项或特殊事项
《期货经纪合同书》包含了期货经纪业务中的最基本内容,通常是一种格式化文本。其中有些内容具有可选择性或有待商定的,比如,交易方式的选择、通知方式的选择;又如,有些期货经纪公司在客户出入金方面可以提供“银期转账”方式,客户也可以作出是否使用“银期转账”的选择,但是,如果决定使用,那么还要签署《银期实时转账协议书》;还有,手续费的高低也有待双方协商后确定;最后,如果客户有一些格式化《合同书》之外的特殊要求,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而所有这些,自然都必须在签署合同之前确定
五、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书》
《期货经纪合同书》对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约定。由于合同书具有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书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书通常有下列内容:委托;保证金;强行平仓;通知事项;指定事项;指令的下达;报告和确认;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保证金帐户管理;信息、培训和咨询;费用;免责条款;合同生效和修改;帐户的清算;纠纷处理;其他事宜。
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之前必须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而且,为了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保障合同真实持有人的切身利益,合同书必须当面签署。通常,这种签署是在公司营业场所进行的。然而遇有特殊情况,期货经纪公司也会派出员工到客户处,与客户当面签署合同。

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有哪些

2. 期货交易签署合同有哪些小心注意的事项呢?

1、应当知晓《期货经纪合同》的构成。除了《期货经纪合同》正文,《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开户申请表》、《术语定义》、《手续费标准》、《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在期货经纪业务存续过程中所签署的其他文件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期货经纪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资者在签署过程中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并妥善保存。
2、理解并遵守《期货经纪合同》的调整范围。投资者和期货公司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其权利义务只涉及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双方。投资者不得利用在期货公司开立的账户,以期货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活动,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形式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或其他活动。若因投资者的过错而使期货公司遭受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投资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应当及时取得签署完整的《期货经纪合同》。实践中,投资者在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后,一般不能立即取得合同文本,而是要交期货公司进行签署。期货公司在签署时,需要经过一系列内部环节,待签署完毕后,将合同交给投资者。因此,投资者在签署后,不要误认为合同已经签署完成,而是要及时向期货公司取得最终签署完整的合同。取得合同文本后,建议投资者再次审阅合同条款,特别是手工填写部分,确定相关内容与此前协商是否一致。

3. 订立期货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期货合同的特点作用是什么?
期货合同标准化的本质,带给期货合同一个普遍性的特点。期货合同的转让被设计成仅用手势便可达成的地步,不必象其他物权证书和金融证券那样,需经合法背书才能实现转让。对于像远期交货合同那样的契约,由于规格、条款内容各一,若想在实物交割前转手,在操作上有很大的困难。这样的结果极大地简化了期货合同交易的过程,使期货合同可以便捷地、迅速地、多次甚至是连续地买交而没有任何结算上的不便;同时,也让那些希望通过期货交易转移价格波动风险的人,得以顺利实现他们的目的。
期货合同标准化的本质,也带给期货合同一个大众化的持点。一个远期合同交易的谈判、条款的商定,都是由买卖双方的专家出面切磋的,决非一般人士甚至“外行”所能对付得了的。所以,期货交易不象其它种类的交易那样难以参与。期货合同已经把几乎所有棘手的、技术上的问题解决了,留结交易人的唯一的—个问题就是:价钱几何?所以我们说,只要你对期货交易有一个起码的了解,对期货价格的走势有理智的分析头脑,具备—定的承担风险的经济实力和当机立断的性格品质;不管你是否是某一具体商品的生产或经营者,你都可以从容地走向期货市场博得你应该获得的风险收益。
期贷合同是期货交易的标的。期货合同存在的目的,或者说主要作用并不是约束合同的持有者去履行实际交割的责任,而主要是充当期贷交易的载体。如果没有这样一个裁体,期货交易这样的买空卖空操作,在实际亡将难以实施。有了这个载体,交易各方就可以自由地表达他们对价格形势和价格走向的看法,并通过他们对看法的实践、来实现他们的交易目的。
订立期货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1、应当知晓《期货经纪合同》的构成。除了《期货经纪合同》正文,《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开户申请表》、《术语定义》、《手续费标准》、《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在期货经纪业务存续过程中所签署的其他文件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期货经纪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资者在签署过程中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并妥善保存。
2、理解并遵守《期货经纪合同》的调整范围。投资者和期货公司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其权利义务只涉及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双方。投资者不得利用在期货公司开立的账户,以期货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活动,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形式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或其他活动。若因投资者的过错而使期货公司遭受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投资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应当及时取得签署完整的《期货经纪合同》。实践中,投资者在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后,一般不能立即取得合同文本,而是要交期货公司进行签署。期货公司在签署时,需要经过一系列内部环节,待签署完毕后,将合同交给投资者。因此,投资者在签署后,不要误认为合同已经签署完成,而是要及时向期货公司取得最终签署完整的合同。取得合同文本后,建议投资者再次审阅合同条款,特别是手工填写部分,确定相关内容与此前协商是否一致。

订立期货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4. 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有哪些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客户,需要与期货公司签署风险揭示书和期货经纪合同,并开立期货账户。
一、开户应具备什么条件,需要带哪些材料?客户开户必须以真实身份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对象分为个人户和法人户。个人开户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且提供复印件,签署时需提供相应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法人户开户需出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还需要出示主管部门或董事会批准进行期货交易的文件等。上述证件、文件要求留存复印件。按照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成为期货经纪公司客户: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3、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4、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
5、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按照规定,只有当客户已经知道期货交易的风险并在《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上签字确认后,期货经纪公司才能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目前,国内各期货经纪公司制定的《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在内容上基本是相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头寸风险、保证金损失和追加的风险、被强行平仓的风险、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的风险、套期保值面临的风险和不可抗力所导致的风险等。
三、选择交易方式目前期货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电话、计算机、网上委托等方式下达交易指令:
1、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投资者应当填写书面交易指令单;
2、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必须同步录音;
3、以计算机、网上委托以及其他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当保存能够证明交易指令内容的记录。
四、商定选择事项或特殊事项《期货经纪合同书》包含了期货经纪业务中的最基本内容,通常是一种格式化文本。其中有些内容具有可选择性或有待商定的,比如,交易方式的选择、通知方式的选择;又如,有些期货经纪公司在客户出入金方面可以提供“银期转账”方式,客户也可以作出是否使用“银期转账”的选择,但是,如果决定使用,那么还要签署《银期实时转账协议书》;还有,手续费的高低也有待双方协商后确定;最后,如果客户有一些格式化《合同书》之外的特殊要求,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而所有这些,自然都必须在签署合同之前确定
五、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书》《期货经纪合同书》对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约定。由于合同书具有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书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书通常有下列内容:委托;保证金;强行平仓;通知事项;指定事项;指令的下达;报告和确认;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保证金帐户管理;信息、培训和咨询;费用;免责条款;合同生效和修改;帐户的清算;纠纷处理;其他事宜。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之前必须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而且,为了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保障合同真实持有人的切身利益,合同书必须当面签署。通常,这种签署是在公司营业场所进行的。然而遇有特殊情况,期货经纪公司也会派出员工到客户处,与客户当面签署合同。

5. 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

1、数量和单位条款
每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统称“交易单位”。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小麦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麦约为27.24公斤),每张小麦期货合约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该交易所买进一张(也称一手)小麦期货合约,就意味着在合约到期日需买进5000蒲式耳小麦。
2、质量和等级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质量等级,一般采用被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商品质量等级标准。例如,由于我国黄豆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谷物交易所就以我国产黄豆为该交易所黄豆质量等级的标准品。
3、交易时间条款
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是固定的。每个交易所对交易时间都有严格规定。一般每周营业5天,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一般每个交易日分为两盘,即上午盘和下午盘,上午盘为9:00-11:30,下午盘为1:30-3:00。
4、报价单位条款
报价单位是指在公开竞价过程中对期货合约报价所使用的单位,即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国内阴极铜、白糖、大豆等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以元(人民币)/吨表示。
5、合约名称条款
合约名称需注明该合约的品种名称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称。以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约为例,合约名称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货合约”,合约名称应简洁明了,同时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点条款
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指定了标准化的、统一的实物商品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实物交割的正常进行。
7、交割期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几个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选择。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为小麦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选择交易月份进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买进7月份的合约,要么7月前平仓了结交易,要么7月份进行实物交割。
8、最小变动价位条款
指期货交易时买卖双方报价所允许的最小变动幅度,每次报价时价格的变动必须是这个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9、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
指交易日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幅度。达到该幅度则暂停该合约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小麦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为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不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20美分(每张合约为1000美元)。
10、最后交易日条款
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

扩展资料:
特点
1、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2、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货价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喊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3、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4、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种类
商品
农产品期货: 1848年CBOT(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诞生后最先出现的期货品种。主要包括小麦、大豆、玉米等谷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经济作物和木材、天胶等林产品。
金属期货:最早出现的是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铜,已发展成以铜、铝、铅、锌、镍为代表的有色金属和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两类。
能源期货: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石油危机直接导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货的产生。市场上主要的能源品种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货合约: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外汇期货: 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浮动汇率制引发的外汇市场剧烈波动促使人们寻找规避风险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率先推出外汇期货合约。在国际 外汇市场上,交易量最大的货币有 7种,美圆,德国马克,日圆,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圆和法国法郎。
利率期货: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国民抵押协会债券期货合约。利率期货主要有两类——短期利率期货合约和长期利率期货合约,其中后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货:随着证券市场的起落,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能规避风险实现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现在全世界交易规模最大的股指合约是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 S&P500指数合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

6. 期货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期货合约的基本要素如下:
1) 合约标的
2) 报价单位
3) 最小变动价位
4)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5) 交易时间
6) 合约交割月份
7) 最后交易日
8) 交割方式
9) 交易保证金
10)交易代码

7. 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

1、数量和单位条款
每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统称“交易单位”。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小麦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麦约为27.24公斤),每张小麦期货合约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该交易所买进一张(也称一手)小麦期货合约,就意味着在合约到期日需买进5000蒲式耳小麦。
2、质量和等级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质量等级,一般采用被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商品质量等级标准。例如,由于我国黄豆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谷物交易所就以我国产黄豆为该交易所黄豆质量等级的标准品。
3、交易时间条款
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是固定的。每个交易所对交易时间都有严格规定。一般每周营业5天,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一般每个交易日分为两盘,即上午盘和下午盘,上午盘为9:00-11:30,下午盘为1:30-3:00。
4、报价单位条款
报价单位是指在公开竞价过程中对期货合约报价所使用的单位,即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国内阴极铜、白糖、大豆等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以元(人民币)/吨表示。
5、合约名称条款
合约名称需注明该合约的品种名称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称。以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约为例,合约名称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货合约”,合约名称应简洁明了,同时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点条款
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指定了标准化的、统一的实物商品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实物交割的正常进行。
7、交割期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几个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选择。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为小麦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选择交易月份进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买进7月份的合约,要么7月前平仓了结交易,要么7月份进行实物交割。
8、最小变动价位条款
指期货交易时买卖双方报价所允许的最小变动幅度,每次报价时价格的变动必须是这个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9、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
指交易日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幅度。达到该幅度则暂停该合约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小麦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为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不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20美分(每张合约为1000美元)。
10、最后交易日条款
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

扩展资料:
特点
1、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2、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货价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喊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3、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4、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种类
商品
农产品期货: 1848年CBOT(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诞生后最先出现的期货品种。主要包括小麦、大豆、玉米等谷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经济作物和木材、天胶等林产品。
金属期货:最早出现的是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铜,已发展成以铜、铝、铅、锌、镍为代表的有色金属和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两类。
能源期货: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石油危机直接导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货的产生。市场上主要的能源品种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货合约: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外汇期货: 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浮动汇率制引发的外汇市场剧烈波动促使人们寻找规避风险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率先推出外汇期货合约。在国际 外汇市场上,交易量最大的货币有 7种,美圆,德国马克,日圆,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圆和法国法郎。
利率期货: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国民抵押协会债券期货合约。利率期货主要有两类——短期利率期货合约和长期利率期货合约,其中后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货:随着证券市场的起落,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能规避风险实现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现在全世界交易规模最大的股指合约是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 S&P500指数合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

8. 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利率市场化政策的深入实施,在国家宏观调控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资金投资渠道的选择相对缺乏,尤其是对普通投资者来说,银行存款收益率太低、实体经济对行业前景不了解、房地产价格已出现泡沫、股票市场长期低迷,因此,有些风格激进的投资者选择了期货投资,那么,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客户,需要与期货公司签署风险揭示书和期货经纪合同,并开立期货账户。
一、开户应具备什么条件,需要带哪些材料?
客户开户必须以真实身份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对象分为个人户和法人户。
个人开户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且提供复印件,签署时需提供相应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人户开户需出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还需要出示主管部门或董事会批准进行期货交易的文件等。上述证件、文件要求留存复印件。
按照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成为期货经纪公司客户: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3、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4、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
5、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按照规定,只有当客户已经知道期货交易的风险并在《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上签字确认后,期货经纪公司才能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目前,国内各期货经纪公司制定的《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在内容上基本是相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头寸风险、保证金损失和追加的风险、被强行平仓的风险、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的风险、套期保值面临的风险和不可抗力所导致的风险等。
三、选择交易方式
目前期货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电话、计算机、网上委托等方式下达交易指令:
1、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投资者应当填写书面交易指令单;
2、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必须同步录音;
3、以计算机、网上委托以及其他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当保存能够证明交易指令内容的记录。
四、商定选择事项或特殊事项
《期货经纪合同书》包含了期货经纪业务中的最基本内容,通常是一种格式化文本。其中有些内容具有可选择性或有待商定的,比如,交易方式的选择、通知方式的选择;又如,有些期货经纪公司在客户出入金方面可以提供“银期转账”方式,客户也可以作出是否使用“银期转账”的选择,但是,如果决定使用,那么还要签署《银期实时转账协议书》;还有,手续费的高低也有待双方协商后确定;最后,如果客户有一些格式化《合同书》之外的特殊要求,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而所有这些,自然都必须在签署合同之前确定
五、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书》
《期货经纪合同书》对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约定。由于合同书具有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书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书通常有下列内容:委托;保证金;强行平仓;通知事项;指定事项;指令的下达;报告和确认;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保证金帐户管理;信息、培训和咨询;费用;免责条款;合同生效和修改;帐户的清算;纠纷处理;其他事宜。
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之前必须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而且,为了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保障合同真实持有人的切身利益,合同书必须当面签署。通常,这种签署是在公司营业场所进行的。然而遇有特殊情况,期货经纪公司也会派出员工到客户处,与客户当面签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