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会长一般由什么人担任

2024-05-10

1. 协会会长一般由什么人担任

法律分析:在这个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本行业的相关工作经历和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要具备组织协调能力。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协会会长一般由什么人担任

2. 协会的法人应由什么人担任

法律分析: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即可以是会长,也可以是秘书长,只要未在其他社会团体担任法人代表即可在本协会担任法人代表。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3. 协会的法人代表在协会里可以担任什么职务

不能再担任其他团体的法人代定代表人。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扩展资料:
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
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
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
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发生矛盾纠纷时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
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代表

协会的法人代表在协会里可以担任什么职务

4. 哪些人不能担任协会会长

法律分析:公职人员不得担任行业协会要职
法律依据:《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行业协会设会长,会长是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本行业工作2年以上,熟悉行业情况,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
(三)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
(四)没有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哪些人不能担任协会会长

  国家公务员是不可以担任协会会长的。
  在《行业协会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任职行业协会要职的基础上,初审报告在选举方式、任职年限、任职回避等方面进一步建议:会长、副会长实行差额选举;会长、副会长不得来自于同一企业;协会职员不得与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有近亲属关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也不得有近亲属关系;会长任职年龄要有限制。

哪些人不能担任协会会长

6. 哪些人不能担任协会会长

法律依据:《某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行业协会设会长,会长是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本行业工作2年以上,熟悉行业情况,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三)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四)没有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摘要】
哪些人不能担任协会会长【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哦,据相关资料显示公职人员不得担任行业协会会长要职哦!【回答】
法律依据:《某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行业协会设会长,会长是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本行业工作2年以上,熟悉行业情况,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三)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四)没有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回答】
还有需要辨别协会性质,如果是营利性协会则公职人员不能担任协会会长。在许多地方条例中对国家公职人员有明确的规定,不能参加行业协会,如违反后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分。作为国家公职人员需要遵纪守法,不得利用职务提供便利,更不得参与营利性组织。【回答】

7. 协会的法人代表在协会里可以担任什么职务

不能再担任其他团体的法人代定代表人。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摘要】
协会的法人代表在协会里可以担任什么职务【提问】
不能再担任其他团体的法人代定代表人。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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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的法人代表在协会里可以担任什么职务

8. 协会会长的权利和义务

协会会长的权利和义务1.在会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会长负责。2.负责组织有关制度、规定、会议决议、文件、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工作。3.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协调协会有关部门的工作。4.负责与主管本届协会的上级领导机关的联谊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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