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病

2024-05-11

1. 国家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病


国家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病

2. 什么大病国家能救助呢

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1、恶性肿瘤;2、尿毒症;3、急性心肌梗塞;4、急性脑中风;5、重症肝炎;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7、苯丙酮尿症;8、各种心脏病以及心功能不全三级;9、高血压III级;10、心肌病;11、肝硬化失代偿期;12、器官移植后排异治疗;13、糖尿病;14、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15、脊髓损伤合并截瘫;16、精神分裂症;17、系统性红斑狼疮。

3. 国家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病

法律分析:
1.恶性肿瘤.尿毒症 ( 肾衰竭 ).重症肝炎 ( 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 2 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救助对象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救助。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医疗救助:1.参与卖淫、嫖娼而染上性病的.违章造成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的.酣酒伤害、打架斗殴、自杀、自伤的.超出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所发生费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脑垂体瘤、尿崩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异常增生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噬血细胞综合征等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以及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10个病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国家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病

4. 国家大病救助是哪些病

属于大病救助范围的疾病包括:1、当事人患的恶性肿瘤;2、当事人患的尿毒症导致的肾衰竭;3、当事人患的重症肝炎导致的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4、当事人脑中风;5、当事人急性心肌梗塞;6、当事人患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生大病可以申请的救助具体如下:1、申请特殊门诊,去指定医院看门诊或特定药店购买抗癌药等,可以享受住院待遇,可以直接报销,极大减轻负担,比如看门诊报销70%-90%以上;2、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政府出资,个人在医保统筹基金、大病保险报销以后,还有费用没有报销,家庭陷入困境的情况下,治疗费用由政府来报销;3、申请低保。如果因为大病导致家庭经济情况急转直下,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低保每个月可以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比如长沙市每个月发放750元;武汉市每个月发放870元;4、参加惠民保保险。惠民保,通常是由当地政府提供指导,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医疗险,不限年龄,不限过往病史,只要持有当地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就可以参保;5、参加税优健康险。税优健康险,可以保证续保到65岁,无免赔额,可以带病投保,医保范围内用药报销100%,医保范围外报销80%,包括一些血管支架、抗癌特药都可以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 国家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病

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共23种疾病纳入大病救助范围。

国家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病

6. 国家规定哪些大病属于救助范围

大病医疗补助,全称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指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为了化解因大病治疗所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而建立的一种医疗补助制度。一、大病救助的范围:大病是指个人和企业难以承受之重,就要一个医疗体系来兜底。“大病医保”的全称又叫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安排,或者说它是在基本医疗保险上一项大病兜底保障机制,主要是为了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因此,“大病医保”的保障对象就是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称)的参保人。目前,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会比较更高,最高支付限额也比较高,而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比较低,自己支付的费用较多。大家必须知道的是“大病医保”不需要个人缴费,一般情况下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资金中提取,也可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二、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最后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7. 国家对大病有什么救助政策

  国家大病救助政策:

  一、大病救助享受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特困优抚对象、流浪乞计人员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对象。

  二、大病医疗救助程序: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特困优抚对象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的,入院时凭本人身份证即可通过结算窗口完成一站式救助;在市外住院的,治疗终结后,持住院收费发票、医保或农合报销审批表及相关医疗资料,到所属乡镇民政办公室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其他贫困对象患病,无力承担医药费的,可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申请,由社区和村委会进行初步审查,民主评议通过后进行张榜公示,群众异议的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后即可进行救助。

  三、大病救助所需资料: 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主及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住院发票、新农合或医保报销审批表、出院小结(记录)等相关资料。

国家对大病有什么救助政策

8. 哪些条件可享受大病救助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申请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二、所需资料
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六)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
(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疫情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
(八)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