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对持有基金份额有要求么?

2024-05-15

1. 公募基金对持有基金份额有要求么?

  单一股票投资不可以超过单只基金产品规模的10%。基金公司所有产品的持股数不得超过单只股票的10%。这两个10%是监管红线,除非特殊情况,不得逾越,如有特殊情况,监管部门会责令上报方案,尽快解决。
  私募基金并没有这么样的要求,随意,没有限制,只要不构成操纵市场就可以,正常买卖没有限制,只要监管部门不认定操纵市场就可以。这就是私募限制低的表现。很多私募就买一只股票。或者持有某只股票很大比例的股票,一般受限制于举牌规定,不会超过5%。

公募基金对持有基金份额有要求么?

2. 私募基金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1993-1994年,证券公司的主营方向从经纪业务走向承销业务,与之配合,需要定向拉一些大客户,久而久之形成不正规的信托关系,而证券公司的角色亦转换成受托人,由大客户将资金交与证券公司代理委托进行投资。这部分资金大多发展成隐秘的“一级市场基金”。专门在一级市场中打新股,利用营业部的优势,实现的收益率不仅较高,而且基本上没有风险。第二阶段发生在1997-1998年,当时一级市场非常活跃,上市公司将股市集资来的闲置资金委托主承销商进行投资。这段期间出现的地下私募基金更加接近于严格意义上的私募基金,并且大多以公司等形式出现。《公司法》规定,企业大部分资产不能投资于股市,投资咨询公司也只能做简单的咨询业务。但实际上,众多咨询公司、顾问公司一直在以“委托代理”的方式操纵着数目颇为庞大的地下私募基金。而一些投资公司实质就是兼顾财务顾问、重组服务的民营投资公司型基金,并且往往背靠着一些证券公司,对整个市场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第三阶段是从1999年至2000年中,由于各种“投资管理公司”过热,大量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跳槽,特别是1999年中出来的一批证券业的资深人员,由于其专业知识较熟,加上其市场营销技巧,进入该领域后在市场上形成了巨大反响。另外,在此期间综合类券商经批准可以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受托管理现金、国债或者上市证券。从地下秘密转为地上公开后,各券商之间在这块业务的竞争更加激烈了。一些证券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中都有雷同的承诺,如保证收回本金、保证年收益率等。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获得更多资金以获取较高收入,券商就提高进入门槛的资金要求。据了解,一些券商至少要求是上千万元的资金量。正是因为有上述特点和优势,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十分快速,并已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时也培育出了像索罗斯、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师和国际金融“狙击手”。在国内,虽然还没有公开合法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但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个人从事的集合证券投资业务却早已显山露水,从一定程度上说,它们已经具备私募基金应有的特点和性质。据报道,国内现有私募基金性质的资金总量至少在5000亿元以上,其中大多数已经运用美国相关的市场规定和管理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并且聚集了一大批业界精英和经济学家。但美中不足的是,它们只能默默无闻地生存在不见阳光的地下世界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基金市场的开放已为时不远,根据有关协议,5年后国外基金可以进入中国市场,未来市场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许多有识之士纷纷呼吁,应尽快赋予私募基金明确的法律身份,让其早日步入阳光地带,这不仅有利于规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运作,而且可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减少交易成本,推动金融创新,并不断创造和丰富证券市场上的金融产品和投资渠道,满足投资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资需求。据圈内人士估计,中国现有地下私募基金的总量远远超过在深沪两地挂牌的封闭式基金。其总量保守估计已在2000亿元左右,较高估计则达5000亿元。按此估算,考虑到这些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我们可以认为,虽然在深沪两地挂牌的证券投资基金的股本和净值占流通市值的比率不到4%,但加上私募基金部分,则这一比例有可能赶上甚至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美国1999年投资基金占股票市值的比率为18%)。所以,私募基金实力强大,需要证券监管部门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规范引导其走向正确发展的道路。 虽然中国私募基金市场的发展带有自发性、地下性,但却并没有乱成一团,而是相当讲求信誉,秩序井然,迄今为止几乎没有出现过大的纠纷问题。正是因为私募基金的市场化,许多公募基金难以解决的问题,甚至在这里得到了解决。首先是基金持有者与管理人的激励兼容问题。证券法规定,公募基金每日基金管理人的报酬为上日基金资产净值乘1.5%乘1/365,比例相当高,这直接导致部分基金管理人希望在短时间内抬高资产净值以获益,临到年底分红时,又迅速做低净值,容易造成违规操作。其收入从年终分红中按比例提取,这使得基金持有者与管理人利益一致。其次是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承担机制。国际上基金管理人一般要持有基金3%至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管理人与基金利益绑在一起。中国大部分私募基金也采用这种方式,不同的是其比例高达10%至30%,因此发生亏损时,反而是基金管理人损失最为严重。之所以比例这么高,是因为中国信用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同时由于其操作处于地下状态,风险较大,比例不高难以吸引资本加盟。第三是基金管理人对于资金持有对象的主动选择机制。据称,一家70亿元规模的私募基金在招募时即对资本持有人提出“八不要”:资金少的不要,一般每人要在3000万元以上;要求固定回报的不要;时间短的不要。第四是融资和投资方式的充分市场化,其中许多可能触及金融管理规定。在私募基金中,一些不合法但合理的做法非常盛行。第五是私募基金开始注重治理机制问题。三季度A股连续下跌,但兴业信托公司公布的三季度报告却显示,与其合作发行的绝大部分私募基金在三季度末保持了高仓位。据私募排排网不完全统计,兴业信托发布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三季度管理报告显示,82只阳光私募9月底平均仓位66.91%。其中,28只产品仓位九成以上,占比34.15%,而16只产品几乎满仓操作,持有权益类资产比例在99%以上,占比19.51%。此外,仓位在70%~90%之间的私募产品数量为16只,占比19.51%;仓位在50%~70%的产品数量为14只,占比17.07%;仓位在50%以下的私募产品数量为24只,占比29.27%,其中,仓位在一成以下的私募产品数量为5只。此外,随着近几年私募基金获得爆发式增长。据格上理财统计,阳光私募基金公司已经超过500家,产品总数已超过1000只,规模达到1500多亿。有多家私募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超过了50亿元,多只私募产品的首发规模超过了10亿元,已堪比公募。另据格上理财统计,公募基金2010年全年,共发生372次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比2009年高出七成左右,同时发生192起基金经理离职事件,也比2009年的117起高出64%,可以看出公募基金经理变更速度惊人,且有加速趋势,辞职的基金经理大多数进入私募界发展,中国金融界的精英汇聚于此,说明私募基金的发展是大势所趋。伴随2015年脚步声到来的是保险资金运用一个接一个细化方案的“落地”。其中,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尤为引人关注。

3. 为什么说私募基金不合法,如果是,为什么允许它存在并运作

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  私募基金概述   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指一种针对少数投资者而私下(非公开)地募集资金并成立运作的投资基金,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或“地下基金”,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编辑] 私募基金在国际上的发展及其特点   私募基金在国际上发展迅速,私募基金的主要构成形式是对冲基金(Hedge Fund),是为谋取最大回报的投资者而设计的合伙制私募发行的投资工具。对冲基金与共同基金(Mutual Fund)不同,后者一般是公募发行,须公开投资组合并接受公开监管,对冲基金因其合伙私人投资性质,不受政府管制,但并不意味着其不受任何监督;一般而言,外部有债权人(贷款银行)的监督,内部有合伙投资人的监督。对冲基金发展至今全球超过4000种,总规模超过4000亿美元,虽数量与规模还比不上共同基金,但发展势头强劲,著名的如巴菲特掌管的基金、索罗斯量子基金和长期资本公司LTCM都是对冲基金。对冲基金虽然前两年处境比较艰难,但2000年以来赢利水平有所回升。   私募基金在国际上得到快速发展,证明其有顽强的生命力。这与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的优势不无关系。同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有以下特点:   1、由于私募基金是向少数特定对象募集的,因此其投资目标可能会更有针对性,更能满足客户特殊的投资要求。   2、政府对私募基金的监管相对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更加灵活。   3、私募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样定期披露详细的投资组合,因此其投资更具隐蔽性,受市场追踪的可能性较小,投资收益可能会更高。   此外,私募基金内部治理结构也有较大特点。私募基金一般实行合伙人制,能有效降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下的委托代理风险。合伙制的私募基金是由有限合伙人与一般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委托人)是真正的出资人,一般合伙人由投资专家组成,投入的主要是人力资本及少量现金。收益分配上是有限合伙人也获得较大部分。而投资失败,一般合伙人的出资将首先受到损失。这就形成以下局面,一方面,丰厚的投资收益分配成为激励一般合伙人的巨大动力;另一方面,对一般合伙人而言,首先承担损失的责任可约束其道德风险。这样委托代理风险大为降低。 [编辑] 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优劣势   与封闭基金、开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也正是这些特点使其具有公募基金无法比拟的优势。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美国,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过公开媒体做广告来招徕客户,而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则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宣传,其参加者主要通过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如在美国,对冲基金对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若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义参加,家庭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若以机构名义参加,其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而且对参与人数也有相应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针对性较强的投资目标,它更像为中产阶级投资者量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他们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从国际目前通行的做法来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管理者拥有的股份将首先被用来支付参与者,因此,私募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与基金是一个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公募基金与生俱来的经理人利益约束弱化、激励机制不够等弊端。   正是因为有上述特点和优势,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十分快速,并已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时也培育出了像索罗斯、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师和国际金融“狙击手”。在我国,目前虽然还没有公开合法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但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个人从事的集合证券投资业务却早已显山露水,从一定程度上说,它们已经具备私募基金应有的特点和性质。据报道,国内现有私募基金性质的资金总量至少在2000亿元以上,其中大多数已经运用美国相关的市场规定和管理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并且聚集了一大批业界精英和经济学家。但美中不足的是,它们只能默默无闻地生存在不见阳光的地下世界里。随着入世的临近,中国基金市场的开放已为时不远,根据有关协议,5年后国外基金可以进入中国市场,未来市场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许多有识之士纷纷呼吁,应尽快赋予私募基金明确的法律身份,让其早日步入阳光地带,这不仅有利于规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运作,而且可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减少交易成本,推动金融创新,并不断创造和丰富证券市场上的金融产品和投资渠道,满足投资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编辑] 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   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本源区别   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最大区别是基金投资主体不同,私募基金面向特定投资者,满足特定基金投资群体的需要。由于存在特别的对基金目标有特殊期望的客户,基金发起人为填补市场空白,推出为某些定向客户定制的基金产品,也是扩大基金销售规模的一种市场策略。   正是私募基金的这一特性,使私募基金这一产品合同有协议的性质,即投资者可以与基金发起人协商并共同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及目标,而不是由基金发起人单方决定。也就是说,私募基金更注重特定投资者的需求。   2、法律法规上的区别   一般来讲,公开募集资金面向广大的普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为保护众多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开募集行为(无论是股票还是基金)都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及更详细的信息披露要求。而私募基金由于投资者只是部分特定的群体,可以是个别协商的结果,一般法规要求可以不如公募基金严格详细,如单一股票的投资限制放宽(现在公募基金即新基金此投资限制为10%),某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可以超出一定比例(现公募基金根据投资者的不同有不超过3-10%的要求),对私募基金规模的最低限制更低(现新基金的最小规模是2亿),不必每季公布投资组合(现新基金是每季公布),等等。   但是,如果政府认为私募基金的监管也要加强,也可能对私募基金提出如公募基金一样的监管要求。那么,在政府制定出相应的法规以前,讨论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区别,就只能限定在募集方式上面。因此,除募集方式外,公募私募的其他区别特征,及各自的内涵,取决于政府监管手段的差异及差异程度。就私募基金的本质来讲,私募基金可以是只针对几个投资者。基金即有集合众多投资之义,因此,现实中,私募基金的定义是由政府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而订立的法规所规定的。   总之,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明显区别仍在于募集方式,即是面向所有投资者公开发布招募书,还是对特定投资者发布投资意向书。 [编辑] 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 1993年-1995年:萌芽阶段,这期间证券公司与大客户逐渐形成了不规范的信托关系; 1996年-1998年:形成阶段,此期间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委托承销商进行投资,众多的咨询顾问公司成为私募基金操盘手; 1999年-2000年:盲目发展阶段,由于投资管理公司大热,大量证券业的精英跳槽,凭着熟稔的专业知识,过硬的市场营销,一呼百应。 2001年以后:逐步规范、调整阶段,其操作策略由保本业务向集中投资策略的转变,操作手法由跟庄做股到资金推动和价值发现相结合转变。 [编辑] 我国私募基金市场的现状   据圈内人士估计,我国现有地下私募基金的总量远远超过在深沪两地挂牌的封闭式基金。其总量保守估计已在2000亿元左右,较高估计则达5000亿元。按此估算,考虑到这些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我们可以认为,虽然在深沪两地挂牌的证券投资基金的股本和净值占流通市值的比率不到4%,但加上私募基金部分,则这一比例有可能赶上甚至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美国1999年投资基金占股票市值的比率为18%)。所以,私募基金实力强大,需要证券监管部门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规范引导其走向正确发展的道路。   虽然我国私募基金市场的发展带有自发性、地下性,但却并没有乱成一团,而是相当讲求信誉,秩序井然,迄今为止几乎没有出现过大的纠纷问题。正是因为私募基金的市场化,许多公募基金难以解决的问题,甚至在这里得到了解决。   首先是基金持有者与管理人的激励兼容问题。证券法规定,公募基金每日基金管理人的报酬为上日基金资产净值乘1.5%乘1/365,比例相当高,这直接导致部分基金管理人希望在短时间内抬高资产净值以获益,临到年底分红时,又迅速做低净值,容易造成违规操作。相反,私募基金大部分只给管理者一个固定管理费以维持开支(甚至没有管理费),其收入从年终分红中按比例提取,这使得基金持有者与管理人利益一致。   其次是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承担机制。国际上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一般要持有基金3%至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管理人与基金利益绑在一起。我国大部分私募基金目前也采用这种方式,不同的是其比例高达10%至30%,因此发生亏损时,反而是基金管理人损失最为严重。之所以比例这么高,是因为我国信用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同时由于其操作处于地下状态,风险较大,比例不高难以吸引资本加盟。   第三是基金管理人对于资金持有对象的主动选择机制。据称,一家70亿元规模的私募基金在招募时即对资本持有人提出“八不要”:资金少的不要,一般每人要在3000万元以上;要求固定回报的不要;时间短的不要。   第四是融资和投资方式的充分市场化,其中许多可能触及金融管理规定。在私募基金中,一些目前不合法但合理的做法非常盛行。   第五是私募基金开始注重治理机制问题。

为什么说私募基金不合法,如果是,为什么允许它存在并运作

4. 私募基金的区别

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区别: 1、募集方式不同; 2、募集对象和门槛不同; 3、产品规模不同; 4、信息披露不同; 5、追求目标不同。

5. 关于公募和私募基金的问题

公募:通过公开渠道向不特定对象募集,可以通过银行,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还可以通过其它任何合法公开渠道募集。
私募:面向特定对象募集,募集的信息发送的对象一定是确定的,比如,可以将一群人集合起来向大家讲解私募产品。私募如果要通过银行发行,那么也只能是聚集客户群讲课模式,而不能像公募基金那样向所有来客发宣传单的模式。

关于公募和私募基金的问题

6. 泽熙私募基金排排网2016

4月18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第五批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名单,共含有17家机构,包括大名鼎鼎的泽熙投资和金赛银。
据记者统计,自2015年11月23日中基协公布首批失联私募机构公告以来,此次失联机构数量是最多的一次(详见附文)。其中,私募扎堆的北京占据了此次17家失联机构中的8个席位,来自上海的机构则有3家。
中基协的公告显示,通过这些公司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预留的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方式,均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公司亦未在限定时间内回复相关情况说明。如果这些公司不能在5个工作日之内,对公司经营情况及风险情况予以书面说明,则将被正式认定为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同时,协会还公布了前四批公示的失联私募机构的反馈情况,在此前公布的30家私募中,截至目前,已经有21家私募机构被认定为失联(异常)机构。其中,多达16家机构没有正在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在中基协的官方网站上,投资者可以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一栏,查询到失联(异常)机构的详细名单。
而此次公布的名单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曾经风光无限的泽熙和金赛银。
泽熙投资的灵魂人物——昔日的“私募一哥”徐翔被调查已有5个多月,徐翔的旧部也纷纷离职,另觅去处,曾经威震江湖的泽熙投资如今无声无息失去踪影。
而深圳金赛银早在2015年底就陷入了60亿元的兑付风波,董事长王维奇跑路玩失踪,至今仍然失联。
事实上,由于私募基金的公开程度远远不如公募基金,因此行业内部乱象已非一朝一夕。自2016年以来,中基协也是频发新政策,试图整顿各类不规范行为。
2月5日,协会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进行了多方面的规范。4月15日,协会再次出手,发布最严格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新办法规定不得将100万元的私募产品募集门槛分拆。也就是说,过去几个投资者凑钱共买一份基金的情况,未来不允许出现。但是,现在拆分销售的情况在业内不算少见,新办法的出台对机构业务确实会产生一定影响。
上海朝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副主任律师徐培龙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募集行为是监管的核心,新办法的重点在于“合格投资者”的甄别,通俗来说,就是明确了谁可以募集、向谁募集、如何募集,有助于消除行业乱象。
此外,中国基金业协会4月15日还对中金赛富、中金信安和中投金汇作出撤销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
官方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3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901家,相比于2月底的数据,减少了78家。

附文: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布的第五批17家失联私募机构名单


  1.山东瑞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四川欧阳福资产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3.中乾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北京瑞达利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黑龙江中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银基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山东中东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辽宁安瑞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9.上海毓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北京中和亿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华莱财富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2.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北京中农立信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4.中联盟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北京恒银中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上海喆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乱象丛生


作为A股市场的生力军,阳光私募近年来取得飞速发展。但是,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私募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正不断凸显。
本刊调查发现,在新形势下,阳光私募行业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包括涉嫌非法集资、伪市值管理、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指出,自协会建立投诉登记制度以来,针对私募基金的投诉事项有495件,占比高达85%,而且不少管理人的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与事实有出入。从上述数据也足以说明行业乱象从生。
监管机构的监管风暴,让众多违法违规行为曝光的同时,对私募乱象也起到了威慑作用。同时,监管层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重磅文件,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私募行业将朝着合法有序规范的道路健康发展。

伪市值管理 与大股东操纵股价


2015年11月,“私募一哥”徐翔因为涉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股市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而被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
据了解,徐翔精于资本运作,与上市公司合作“管理市值”。以华东重机为例,2014年泽熙增煦斥资1亿元参与华东重机定向增发,当时公司市值规模约为24亿元,业绩自上市之后连年下滑,有外延式扩张、增厚业绩的强烈动力,各项指标都颇对泽熙的胃口。不过,华东重机2015年11月23日发布公告调整定增预案,徐翔旗下泽熙增煦被踢出局。
事实上,在私募行业内,一些私募机构喜欢打着“市值管理”的旗号进行项目运作,帮助上市公司管理股价,与大股东捆绑形成利益共同体,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与私募机构的股票炒作相互配合,在特定时段共同推高股价,从而非法获益的现象十分突出。
日前,证监会对江苏宏达新材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与私募机构上海永邦投资有限公司合谋,利用信息、资金优势操纵宏达新材股价案,以及朱德洪泄露内幕信息,与另一家私募上海金力方串通做内幕交易案依法做出处罚。该案直指饱受市场诟病的“伪市值管理”,意义重大,也是证监会查处“利用信息优势进行价格操纵”的第一案。
在此案中,私募机构以“市值管理”为名提供“一揽子”服务已呈现出专业化趋势,上海永邦对此形成了成熟的操作模式:先是双方就“标的股票、融资规模、期限、利率、折扣率、预警线、平仓线”等确定“交易要素”,然后上海永邦通过发行集合理财产品筹资或以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接盘,随后融资方支付保证金,合作期间由上海永邦管理股票,到期回购或处置股票,按约定比例分配收益。
尽管宏达新材案缘起“伪市值管理”,但该案件却有着多种违法行为交织混杂,除了市场操纵外,还存在相关人员内幕交易、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违规等多重问题。当然,我们同时也可以看到,监管层对于证券市场违法行为正逐渐彰显出依法从严监管的决心。

涉嫌非法集资 空壳私募大行其道


近期备受舆论关注的“中晋系”圈钱骗局有了新进展,根据上海公安披露的最新案情,该案应与P2P无关,因为中晋系主打的业务是私募股权投资,私募机构非法集资成为投资者需要警惕的又一种投资理财乱象。
据了解,中晋系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并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以私募股权投资产出高收益率吸引投资者。其在宣传网页上披露,截至2016年2月10日,中晋合伙人投资总额已突破340亿元,涉及总人次超过13万。而它旗下股权基金投资公司的全称是“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记者在基金业协会官网上能轻易查到该公司的备案信息,案发前中晋集团官网上也曾挂出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牌照。
据了解,中晋系采用“独特”的合伙人模式中,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充当了一个很关键的角色:其既是中晋合伙人股权投资(基金)的产品管理人,也是其普通合伙人。而上海中晋一期和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则是中晋合伙人股权投资(基金)的流动性基金。通过这样的合伙人模式,中晋系圈钱数百亿,其行为与合法私募背道而驰,投资者必须擦亮双眼。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4月13日,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26039家,其中有管理规模的有8521家,仅占登记总数的32.72%,也就是说空壳私募占多数席位,行业乱象丛生,亟须监管。可喜的是,《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将在本月发布,一同落地的还将包括与私募基金合同条款有关的指引文件,此前基金业协会还陆续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多个重磅文件。在密集的新规规范下,私募行业乱象有望得到遏制。

一期产品冒尖 后续产品业绩平平


一期产品冒尖、后续产品业绩平平的现象算得上私募业最为常见的一大乱象,清水源、滚雪球投资、巨杉资产、景林资产、尊嘉资产等私募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有出现类似的情况。以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例,根据私募排排网的数据,公司于2011年11月23日成立的首期产品“清水源1号”年化收益率为56.51%,累计收益率高达596.66%,但公司后来成立的产品如“清水源优势”、“清水源4号”等业绩十分普通,再往后发布的产品则以负的收益率居多。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主要是新私募利用“一期产品”具有标杆效应,只要一期产品业绩做上去了,规模自然而然就上来了。2013年的私募单只产品业绩冠军创势翔是其中的典型。2012年5月20日,创势翔成立了旗下第一只阳光私募产品“创势翔1号”,2013年该产品以125.55%的收益率拿下当年阳光私募排行榜的冠军。此后公司规模迅速扩张,旗下管理的产品也不断增多,产品风格也进一步优化。
有业内人士指出,私募对第一只产品往往非常谨慎,会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将其打造为旗舰产品,为后期发行树立标杆效应。只要首期产品业绩冒尖,产品业绩能进入年度或半年度的前10名、前20名,各路资金就会蜂拥而至,新产品发行才会更顺畅。特别是在弱势背景下,规模对私募而言,不仅意味着利润,也意味着江湖地位。
此外,私募变花样提业绩报酬的行径近期也浮出了水面。猛犸资产与投资人的纠纷在圈内引起了轰动。据悉,猛犸资产曾提取过3次管理费,而基金经理陈扬帆则称,共提取600万报酬。该公司去年3月发行了第一只产品“光辉岁月”,在即将结束1年封闭期之时,单位净值却跌至0.9元以下。管理人赚钱投资者亏钱,让私募提取业绩报酬的时点及方式提出质疑,基金业协会对此高度重视,已经要求相关机构作出说明,并按程序启动调查工作,对有关情况予以全面核实。

人员流失率高 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私募进入野蛮扩张期,该行业从业人员的队伍也逐渐壮大。根据基金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6年3月底,私募基金从业人员44.65万人,在去年3月底的时候该数字仅为15.42万人。短短一年,私募从业人员数量增加了将近2倍。另有数据显示,2015年,有超过300名公募基金经理离职,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进入了私募领域,前述猛犸资产的基金经理陈扬帆也是其中一位。这些都印证了私募行业仍处于野蛮生长的草莽时代。
从数量上看,目前私募行业从业人员已然超过了证券、公募以及期货从业人员。从规模上看,和公募、券商相比,大部分私募都显得庙小,其对从业者的要求却比前者严格得多。私募基金不养闲人,以成败论英雄,研究员的压力非常大。因此,私募人员流失率也相当高,做得不好的老板不想要,做得好的又很难留得住,缺乏激励机制的私募容易让有能力操盘的人单飞。私募这种个人英雄主义反映到团队建设和管理水平方面,和其投资水平相差甚远。
另一方面,“空壳”、“跑路”公司时有出现,机构失联屡被曝光,原本“公奔私”的人员也出现了回流。再加上行业监管趋严,专业度欠佳的机构和从业人员面临淘汰危机,私募行业人员流失率将进一步加大。值得一提的是,有的私募基金公司为节约成本,租一间办公室,两三个人就成立私募,一人身兼多职的小公司随处可见。事实上,一家正规的私募至少应该达到20人才算合格。有业内人士称,没有一套完备的体制,缺少一个强大的团队,这样的私募从长远来看是做不大的。
除了上述几大乱象之外,私募行业还存在风控薄弱、公开推介私募基金、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以及通过转让、拆分等方式变相突破私募投资门槛等违法违规乱象,作为投资者,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被卷入私募乱象中。(综合证券时报股市动态分析)

7. 开放公募基金 一年分红一次还是好几次?

分红。什么时候分,分多少,由基金公司来定。有的基金频频分红。有的却极少分红,
其实,分红与否,和自己的收益并无关系。分红是分自己的钱,从左边口袋拿到右边口袋而已。

开放公募基金 一年分红一次还是好几次?

8.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区别

公募与私募基金有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