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网络诈骗了 在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了,他给了我这样的信息 我能相信吗?

2024-05-17

1. 我被网络诈骗了 在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了,他给了我这样的信息 我能相信吗?

只能通过自己解决,这帮人光收信息不办事,屡次受挫后总结出的道理,有时法律解决不了就要诉诸暴力

我被网络诈骗了 在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了,他给了我这样的信息 我能相信吗?

2. 互联网诈骗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1、	所有手机短信、邮件、微博、微信、QQ以及网页弹出的各种著名网站或者最流行的电视节目为名的抽奖等中奖信息,全部为骗局!不要相信骗子的任何威胁手段,更不要相信骗子到法院起诉的低级伎俩!

2、	所有在路边或者其它公共场所捡到某某公司成立十周年的周年庆中奖刮刮卡、纸巾、出库单,刮出数十万或者名牌轿车的,全部为骗局!这些公司和中奖纯属子虚乌有,纯属诈骗!

3、	所有电话通知中奖,积分兑换,可以货到付款,只需支付299、398、498手续费,便可得到名牌电脑、最新款高档手机、欧莱雅化妆品、充值卡、加油卡的,全部为骗局!因为货到付款,并不代表你可以验货付款,因为任何快递公司都没有可以先验货再付款的规则,付款后验货里面是垃圾还是空无一物都和快递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4、	网上发布的各种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或者大额办理信 用卡的都是低级骗局,无论公司是否注册备案,都不要相信,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的各种投资担保、融资担保类的公司,全是诈骗!只要以任何理由要求先交纳任何费用的,都是绝对的诈骗!

5、	所有接到的声称是法院、公安、电信、银行、电力公司、社保中心、税局、邮局等等的电话提示,声称有传票、包裹、欠费、银行卡涉嫌犯罪、社保有问题、购房购车有退税的,全部为骗局!请广大网友特别提醒身边的老年人和不太出门的亲朋,以免上当!

6、请警惕各种400电话的电信诈骗! 400热线电话,只作为被叫使用,不会用作主叫外呼,声称为各种公司、中心等单位的,或者声称可以航空改签、退款、退票,以中奖为名让你货到付款的等等,全是低级骗局,所以,平时接到以“400”开头的号码,不是广告推销电话就是诈骗电话,对付它们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接听或者挂掉电话。

7、	所有收到以三星公司、索尼公司、国美公司、苏宁公司等国际著名公司寄给您的中奖信函,带有公证处和公司公章的中奖彩票,刮出中得高档轿车或数十万现金的,已经是20多年以来的最老骗局了,请提醒在农村和偏远地区的亲朋好友,切勿相信!

8、	网络上发布的招聘 代 刷 信 誉、代 抄 文 稿、招聘网 络打字 员、资料录入员都是绝对的骗局,绝大部分网上招聘司机、押运员、演员等等的都是骗局,所有异地的公司招聘要求先到指定医院体检、先支付报名费、手续费的全是骗局!

9、	网络上寻找代加工,尤其是珠宝、玉器、领带、湿巾、圆珠笔类的,以及各种工艺品、手工活、LED灯组、移动电源,还有各种生物、植物养殖栽培等代加工、包收购类的,大部分都是骗取押金或者材料费的骗局!

10、	所有在超市、商场等购物场所的出口处凭购物小票参加的所谓抽奖,抽的一等奖,可以一折购买数千甚至上万元玉器、翡翠、金银饰品的,基本都是陷阱,所购物品均为低廉的低档品!

11、	所有接到的广东、福建一带或者操有闽粤口音的电话,让你猜猜他是谁?或者声称是你领导的,都是绝对的骗子,你一旦相信,骗子会以各种理由为名让你帮忙汇款解围或者借钱之类的,总之这就是著名的骗术“猜猜我是谁”和最新流行的“我是你领导”骗局!

3. 互联网诈骗父母

及时报警的。涉嫌诈骗犯罪的,数额较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互联网诈骗父母

4. 网络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1.黑客通过网络病毒方式盗取别人虚拟财产。一般不需要经过被盗人的程序,在后门进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区传染,使侦破时间更长。
2.网友欺骗。一般指的是通过网上交友方式,从真人或网络结识,待被盗者信任后再获取财物资料的方式。速度慢,不过侦破速度较慢。
3.网络"庞氏诈骗"。一般是指通过互联虚假宣传快速发财致富,组织没有互联网工作经验人员,用刷网络广告等手段为噱头,收敛会费进行诈骗。

5. 如果发现自己被互联网诈骗咋办

首先,如果你发现自己被诈骗了,那么第一时间你应该去公安局报案,提供被骗过程,这时候可以要求警察陪同你去银行办理冻结被害人银行卡的手续,以防诈骗犯对你的银行进行转账操作。

如果你是因为被骗转账,那么你可以向警方提供诈骗犯的银行卡号,通过卡号可以查询到该卡的开户点并且可以查询到资金流向,警方也可以通过银行卡号获取到诈骗犯的个人信息。
如果你的银行卡号密码被诈骗犯获取了,那么你可以立刻登录银行官网,输入3次错误的密码,然后再去ATM机进行相同的操作,这样你的银行账号就会被冻结,诈骗犯也就没办法对你的银行卡进行操作了。

如果发现自己被互联网诈骗咋办

6. 利用互联网诈骗 是合同诈骗还是诈骗

网上诈骗数额较大,则涉嫌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 什么属于网络诈骗

有以下情形,属于网络诈骗:
1、设计虚假的炒股软件
犯罪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设计出虚假的炒股软件,通过商业化融资融券交易平台,以知名期货公司和他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推广该平台,虚构该平台可以为客户通过大量股票交易业务,误导客户在该平台内存入大量资金进行虚假的股票买卖交易实施诈骗活动。
2、利用网络搜索引擎提高虚假网站关注度
为提高虚假购物网站的知名度和点击率,扩大业务量,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推广”业务,将虚假网站排在搜索引擎的显著位置,引诱用户“上钩”。
3、谎称提升信用额度
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百度推广、QQ等网络平台发布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及提高信用卡额度等虚假信息并留有联系方式,诱骗被害人上当。一旦有人进行联系后,犯罪分子即假冒是银行工作人员,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及信用卡信息实施诈骗活动。
4、模仿电视节目中讲述的犯罪方式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为了发财,竟然模仿电视节目中的犯罪方式实施诈骗活动。一旦被害人“入套”后,不法分子便编造各种谎言实施连环诈骗。
5、虚构准备慈善捐款
犯罪分子假扮富商,通过QQ 聊天交友寻找被害人并获取其信任。在以“慈善捐款”为诱饵钓得被害人后,其他同伙扮演富商身边的“知名律师”,以代为办理相关捐赠手续为由,要求被害人缴纳税收、手续费、公证费等各类费用。待被害人上当受骗打款后,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快速转移至自己的“安全账户”。
6、假冒快递售后服务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大量快递公司单据信息,从中筛选出有退换货需求的顾客之后,犯罪分子假冒售后人员、公司经理等身份与顾客联系,以帮助退换货等名义,要求被害人打入400元左右不等的退换货保证金,收款后又以银行扣除手续费、公司会计开票面额不同等为由诱骗被害人继续汇款。

扩展资料:
避免受骗的几个方法:
1、用搜索引擎搜索一下这家公司或网店,查看电话、地址、联系人、营业执照等证件之间内容是否相符,对网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正规网站的首页都具有“红盾”图标和“ICP”编号,以文字链接的形式出现。
2、看清网站上是否注明公司的办公地址,如果有,不妨与该公司的人交涉一下,表示自己距离该地址很近,可直接到公司付款。如果对方以种种借口推脱、阻挠,那就证明这是个陷阱。
3、在网上购物时最好尽量去在现实生活中信誉良好的公司所开设的网站或大型知名的有信用制度和安全保障的购物网站购买所需的物品。
4、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能迷惑,这往往是犯罪嫌疑人设下的诱饵。
5、对于在网络上或通过电子邮件以朋友身份招揽投资赚钱计划或快速致富方案等信息要格外小心,不要轻信免费赠品或抽中大奖之类的通知,更不要向其支付任何费用。
6、对于发现的不良信息及涉嫌诈骗的网站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网络诈骗

什么属于网络诈骗

8. 公安部网络诈骗举报中心

网络诈骗:
黑客通过网络病毒窃取他人的虚拟财产,通常不需要经过一个被偷的人,病毒在后门进入,快速,并能传播到各地,使检测时间更长。
2.网友欺诈:它一般指的是人们通过网上约会的方式,从真实的人或互联网上见面,然后在被偷窃者信任后获得财务信息的方式。缓慢,但缓慢的检测。
3.网络“庞氏骗局”:一般来说,这意味着通过互联网虚假宣传迅速致富,组织没有互联网工作经验的人,利用互联网广告和其他手段进行欺骗,并将诈骗的会员费集中起来。
网络诈骗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具有前述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上述规定的"接近",一般应掌握在相应数额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公安部网络诈骗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