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西安奔驰利之星被罚款100万

2024-05-14

1. 如何看待西安奔驰利之星被罚款100万

两个问题、三个角度第一,如何看待利之星被罚款100万?1.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值得称赞。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值得我们每个人拍手称赞,经常关注热点社会问题、法律维权事件,你就会发现很多事情都会不了了之,或者说后面的处理不够热度就没报道了,有的事件本来反应的是职能监管上的事情,结果民事主体处理完了,事儿就了结了,就拿上海医院的事儿来说,明明应该是患者在风口浪尖儿上,结果不了了之。2.利之星受罚有理有据。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之后,我最担心的就是鉴定不进行了,大多数依申请的查处都会因为申请人撤掉查处而结束,这次鉴定继续说明这事儿盖不过去,包括引发后来奔驰不收金融服务费也算是对消费者有益的,这场胜利每个网友都有功劳。3.反馈出来的问题仍需重视。根据对发动机漏油的鉴定,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但任何产品出厂进店前都要经过质量检验的,就像买房子要经过竣工验收才能交付使用,汽车这种特殊动产也肯定有相应的检验流程,那出厂前的检验有没有问题呢?职能部门只是抽检吗?还是说出厂符合检验标准?这些都不是网友通过舆论能够左右的,但却不能忽视。第二,除了坐引擎盖,还有其他办法吗?不论什么权益受损,维护的办法有很多种,哪种有效哪种好使都得谁也说不好,得放到具体事儿上来看来验证,不过有一个前提是不变的:合理合法。在这个前提下,常见的维权有这么几种:1.舆论监督和声讨。这种在微博经常能看到,用土话说就是把事情闹大,其实就是争取更多人的关注,奔驰利之星能够发酵就是有赖于网友的关注,不管是真的关注度高还是利用舆论炒作,总能在网络上产生点波澜,至于能不能实现目的,还是要看事儿占不占理,因为关注度再高说到底还是理。2.职能部门查处。这一点在这件事上也产生了作用,总的来说,舆论再怎么热,没有实锤是没用的,显矮鉴定结果没出之前,单说效果其实并不大。因为西安税务部门的介入,才在他们的调解下打成了和解协议,现在出来鉴定报告和处罚,职能部门的作用不可忽略,应了那句老话:县官不如现管。打蛇打七寸说的就是找到对应的监管部门来处理,就能切实解决问题。3.找律师去法院。前面两种相对被动一些,都依赖于别人的行为和处理意见,如果感觉维权无望或者不想费口舌,那就是找律师来处理,律师会在法律框架内提供最有利于维权者的方案,对于没有对话机制说不上话的维权者尤为重要,因为没有别的路可走了,大家各说各的也没有个结果,只能到法院要说法了。第三,一码归一码,有事快解决。当时奔驰车问题还没解决的时候,就已经爆出来车主其他事情,我还以为是谁专门搜的黑料呢,没想到现在上海公安已经接到了线索,要是车主低调维权成功,那些债主可能就不知道她还有钱。我想着吧有事儿了抓紧解决就好了,要不然闹开了也不好看,现在好了开了一个微博正面刚,反正我们都看公安调查结果和立案情况吧。最后我想说的是:如果你滥用别人的善良,终究有用完的一天。

如何看待西安奔驰利之星被罚款100万

2. 奔驰利之星被罚款100万,消费者维权是不是更容易了?

西安奔驰利之星事件,经过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尘埃落定。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结果:利之星存在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违法行为,对奔驰利之星罚款共100万元。

西安奔驰利之星也作出表态:接受处罚并将严格执行,并对此事件给大众造成的影响诚恳致歉。这个事件终于得到圆满的解决。那么以此为戒,今后是不是说4S店都会规范服务了?消费者维权是不是更容易了?

让我们先回顾一下消费者王女士与奔驰利之星的购消矛盾:从事件发生的3月22日开始,到4月9日,因为不满利之星的无理处理决定,女车主来到奔驰4S店坐在发动机盖上维权,被拍下视频。

之后事件才白热化,车主得到广大网名的支持和声援,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经过多次沟通交涉,才有了4月16日,该车主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还车补偿等和解协议。
期间该车主受到了利之星慢待、恐吓等等的委曲,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况且该车主还要付出大把的时间陪在里面。
也因奔驰利之星维权事件,车主王女士个人“隐私”被曝光,给她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说实在的,消费者想得到的,就是公平合理,不被对方算计,谁吃饱了撑的,愿意为买辆车而大费周折呢?
奔驰利之星事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关注度,也引起了很多有相似经历人的共鸣。相信应该会让大部分4S店引以为戒了,能主动规范好自己的服务了。但是相应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得到完善。消费者的维权之路,还是任重道远啊!

3. 西安通报奔驰女车主维权案结果:利之星被罚款100万元

 
   
   西安奔驰女车主王女士维权案引起 社会 关注。此前,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调查,消费者王女士与奔驰方达成和解。
   
   5月27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涉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西安利之星 汽车 有限公司存在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一百万元罚款。
   关于W女士购买的轿车发动机漏机油问题。据法定鉴定机构鉴定:
   1、该车发动机缸体右侧因破损并漏油。该车发动机在装配过程中将机油防溅板固定螺栓遗落在发动机内,发动机高速运转过程中,其第二缸连杆大头撞击该遗落的螺栓,使该螺栓击破缸体。
   2、该车发动机无更换、维修 历史 。
   3、该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通报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调查和委托鉴定意见,西安利之星公司销售给W女士的轿车存在质量问题,虽然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仍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另据调查,西安利之星公司在售车过程中,隐瞒有关信息误导消费者与陕西元胜 汽车 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垫款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从中获取了收益。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违反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十二)项所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夸大、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禁止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条例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以上两项处罚合计罚款一百万元,收缴国库。
   执法部门对陕西元胜 汽车 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已另案查处。对梅赛德斯-奔驰(中国) 汽车 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产品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已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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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报奔驰女车主维权案结果:利之星被罚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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