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微信新规定

2024-04-29

1. 3月1日起微信新规定

3月1日起微信新规定如下:微信3月1日新规有哪些很多人都觉得微信从3月1号开始,发图片、视频都是收费的,就有很多朋友半信半疑,现在告诉大家一个新的规定,微信只有3大功能向我们收费,其他功能都不收费的,依旧是免费使用,下面iefans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相关教程,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微信3月1日新规有哪些微信3月1日新规有哪些在最近很多消息传言2021年3月1日起,微信发送早安祝福图片将进行收费,而且还是双向收费,注意该消息系谣言,请不要相信首先微信作为一款聊天社交应用,所有的功能都是免费使用的,不会出现发图片、视频需要收费的情况,所以大家可以放心使用,不要相信一些非官方发布的消息。这些消息都是一些谣言,今日就是3月1日,大家可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图片试试,并不会出现任何收费提示。但是从去年到今年,微信更新了8.0版本之后,这三大功能会正式向我们收费。第一个:红包封面,第二个:微信豆打赏,第三个:公众号付费阅读2022年3月1日起,禁止部分人使用微信或支付宝二维码,最新发布从明年3月1日起从事营利性质的而且没有营业执照的商户全面禁止使用微信跟支付宝的二维码,如果小商小户想要想要继续使用,必须要有营业执照,如果没有对不起,您不能使用了,微信支付宝个人静态收款码不能作为经营首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条作出处罚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查询方式供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查询。

3月1日起微信新规定

2. 3月1日起微信新规定

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具体来讲主要有三个主要内容:第一,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功能将被限制;第二,商家不能用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收款;第三,收款码将分为个人和特约商户两大类,并实行分类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3、对于为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为收款人提供收款条码相关支付服务的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3. 3月1号微信新规定开始实施,你知道大概有哪些新规么?

随着社会科技化的程度越来越高,移动支付也是越来越流行,毫不夸张的说,只要你出门儿带一部手机,吃喝玩乐。随便扫一下码就可以支付过去。也有些大城市已经进行了刷脸支付,既方便又省事,不像老一辈子,那时候出门要带好多的现金。也就是这样,微信,支付宝在3月1日有了新的规定。、1,个人远程收款码功能将被限制。2.商家不能用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收账。3.收款码,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1.个人远程收款码功能将被限制。就是这样的一个做法,只是为了减少一些风险和隐患,打击违法违规以及犯罪行为。是因为由于个人的收款码是静态的功能,并非不是不能用,只是说在个人静态收款码的原则上不能用于线上的远程收款,只能对于线下面对面个人收款才可以继续使用。



就是因为现在的科技发展越来越普遍化,人们身上都不会出现现金,对于上街购物都是进行移动支付。就是因为这样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性。对于个人收款码交易,远程交易也会有一些漏洞,缺乏相应的管理,所以会有不法分子通过电信诈骗而通过资金流通渠道,所以对于个人收款码不可以远程收款,也是非常为大家的隐患资金而着想。
2.商家不能用于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收账是因为最近的移动支付非常的火爆,让商家都不用去收钱,直接接受于收款码就可以到账。但是也是因为这样,露出了很多弊端。为了更好的管理移动支付,减少隐患和风险。支付宝和微信就制定了全新的规定。这些规定并不会影响太大。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是可以继续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便捷支付。所谓的新规只是说给他们做了一个全面的升级,更加保证了安全隐患。



3.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也就是有了这些新的规定,对原本就有商户收款码收款的生意人并没有任何的影响,但是对于一直用个人收款码收款的生意人有着巨大的影响,因为他们不可以再使用个人收款码收款。就是因为有了个人收款码,他们可以把自己的收款码打下来,放到自己的面前,让客户进行支付。是在3月1号以后。一些个人收款码将不能实现这些功能,如果你要想拥有这些功能,必须申请。商品支付码,如果你没有营业执照的话,只能用现金或者加顾客的好友进行微信转账才可以实现支付。



就是有了这样的全新规律,官方也是经过处理,因为必定大量的收款码交易有的存在的漏加以管理的话,防止人们的大量经济跌失。
总结就是因为现在的移动支付有着更多个体的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如果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日常收款这样一个做法,有偷税,捡漏的嫌疑,也对 税务 机关增加了工作量。实施的新规就是禁止个人收款码进行日常经营收款,还限制了个人收款码,不欲用于远程收款,也是频发了跑分和补多以及电信诈骗的活动。偶尔可以看书之前给我带来了方便,隐患也是具有着。查漏和补缺,而为了现在的移动方便,变得更加的健全,没有办法进行偷税,捡漏。为了更好的发展,还是走的越远越久,需要进行管理支付。我们普通老百姓也是非常的支持。

3月1号微信新规定开始实施,你知道大概有哪些新规么?

4. 7月1日微信支付新规

法律分析:7月1日开始,微信正式实行微信支付不再支持通过微信号添加个人为分账接收方,仅保留通过openID的方式添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

5. 5月1日起微信新规定

法律分析:微信官方将彻底整治外部链接。若用户分享的链接情节严重者,将面临被封号处理。这些外部链接,包含拼多多的砍价、淘宝的链接、抢票加速的链接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5月1日起微信新规定

6. 微信新规定

法律分析:对于第三方的插件以及在微信中使用模拟器这样的小手段账号,也会将账号直接封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7. 微信新规定

法律分析:从7月1日开始,微信支付将不再支持通告微信号添加个人为分账接受方,仅仅只保留通告Openid的方式添加。是不是看到这个政策之后有些不懂,毕竟全是专业的术语。其实翻译下来也很简单,意思就是说如果你的用户是用微信号以及QQ号进行添加的,那么就不能够在使用转账的功能。只有是手机号码添加的用户,才能进行正常的转账操作。如果说不具备转账的功能的这一类人,在后期使用的时候,可以把之前用微信号以及qq号所添加的用户进行删除,然后重新用手机号码添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微信新规定

8. 微信3月1号新规是什么意思

最严监管!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再这样用了!存取现金5万以上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说虾话
2天前  
支付最严监管来袭!2022年3月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作为经营收款!同时,个人存取现金5万以上,需要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3月1日起施行!
01
重磅!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
禁止用于经营收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其中提到,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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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6月份征求意见稿中,已经点出了POS收单“一机一户”加强管理的相关内容。本次正式文件更多的是对条码支付终端管理的一些补充。
新规主要补充内容:
1、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收款码线下面对面没被禁用)。
2、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3、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注: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广告宣传、推销产品、缴纳税款等。
文件要求2022年3月1日起,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此外,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主要针对频发的跑分、赌博、电炸等违规行为);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日常消费中,扫码支付等支付方式已不鲜见。以后企业再想把个人微信、支付宝等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收款活动中,将会难上加难!平时截个图打印出来放在公司、工作室或者店铺里就可以收款的二维码,以后都不能用了,如果说你确实因为一些特殊的合理经营需要用个人收款码,那需要先向条码支付服务机构申请白名单,同时还限定你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额;

该文件一定程度上加强支付监管以及商户入网管理,能够很大程度地规避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通过个人收款码隐匿收入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02
银行监管收紧!
个人存取现金5万以上
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春节前夕,为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划重点:
1、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存取款业务, 需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2、个人办理现金汇款、票据兑换、实物贵金属、购买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需登记资金的来源。
3、非账户开户机构内购买基金等金融产品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的,需登记资金来源。【摘要】
微信3月1号新规是什么意思【提问】
亲【回答】
最严监管!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再这样用了!存取现金5万以上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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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前  
支付最严监管来袭!2022年3月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作为经营收款!同时,个人存取现金5万以上,需要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3月1日起施行!
01
重磅!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
禁止用于经营收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其中提到,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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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6月份征求意见稿中,已经点出了POS收单“一机一户”加强管理的相关内容。本次正式文件更多的是对条码支付终端管理的一些补充。
新规主要补充内容:
1、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收款码线下面对面没被禁用)。
2、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3、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注: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广告宣传、推销产品、缴纳税款等。
文件要求2022年3月1日起,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此外,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主要针对频发的跑分、赌博、电炸等违规行为);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日常消费中,扫码支付等支付方式已不鲜见。以后企业再想把个人微信、支付宝等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收款活动中,将会难上加难!平时截个图打印出来放在公司、工作室或者店铺里就可以收款的二维码,以后都不能用了,如果说你确实因为一些特殊的合理经营需要用个人收款码,那需要先向条码支付服务机构申请白名单,同时还限定你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额;

该文件一定程度上加强支付监管以及商户入网管理,能够很大程度地规避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通过个人收款码隐匿收入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02
银行监管收紧!
个人存取现金5万以上
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春节前夕,为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划重点:
1、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存取款业务, 需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2、个人办理现金汇款、票据兑换、实物贵金属、购买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需登记资金的来源。
3、非账户开户机构内购买基金等金融产品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的,需登记资金来源。【回答】
最严监管!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再这样用了!存取现金5万以上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说虾话
2天前  
支付最严监管来袭!2022年3月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作为经营收款!同时,个人存取现金5万以上,需要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3月1日起施行!
01
重磅!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
禁止用于经营收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其中提到,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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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6月份征求意见稿中,已经点出了POS收单“一机一户”加强管理的相关内容。本次正式文件更多的是对条码支付终端管理的一些补充。
新规主要补充内容:
1、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收款码线下面对面没被禁用)。
2、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3、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注: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广告宣传、推销产品、缴纳税款等。
文件要求2022年3月1日起,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此外,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主要针对频发的跑分、赌博、电炸等违规行为);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日常消费中,扫码支付等支付方式已不鲜见。以后企业再想把个人微信、支付宝等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收款活动中,将会难上加难!平时截个图打印出来放在公司、工作室或者店铺里就可以收款的二维码,以后都不能用了,如果说你确实因为一些特殊的合理经营需要用个人收款码,那需要先向条码支付服务机构申请白名单,同时还限定你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额;

该文件一定程度上加强支付监管以及商户入网管理,能够很大程度地规避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通过个人收款码隐匿收入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02
银行监管收紧!
个人存取现金5万以上
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春节前夕,为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划重点:
1、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存取款业务, 需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2、个人办理现金汇款、票据兑换、实物贵金属、购买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需登记资金的来源。
3、非账户开户机构内购买基金等金融产品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的,需登记资金来源。【回答】
你可以看下【回答】
亲。这两天,一条“支付宝、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将于明年3月1日起禁止商用”的消息在互联网上传播,并表示新规发布者是央行。很多消费者以为,以后不能再“扫一扫”;还有个体户等小微商户担心,明年起不能“扫一扫”收款。

这是大大的误解。

一言以蔽之,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的收款码分两种,一种为个人转账时使用的“个人收款码”,另一种是专供经营业务的“商户收款码”。央行喊停的是在商业经营中使用“个人收款码”收款,没有喊停“商户收款码”。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查证发现,相关消息的出处是中国人民银行于今年10月13日在官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等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机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表示目的是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维护支付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回答】
亲。其中,央行就条码支付的监管明确提出几点要求:

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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