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2024-04-28

1. 农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1.受益对象: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登记、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2.政策内容:      (1)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以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申请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实行个人申请、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社区、村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同时需提交毕业证书,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对符合申领条件的,补贴资金将按季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1.受益对象: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政策内容:      (1)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在我市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人员给予3-6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70%,并购买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申请流程      见习补贴:用人单位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后,通过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向社会发布见习岗位,招录见习人员,按规定审核见习人员信息、报送见习人员考勤,发放含政府部门补贴在内的见习补贴。见习基地按季度报送申请上季度期满人员见习补贴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至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户。      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1.受益对象:为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2.政策内容:      (1)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2)申报材料      院校上传:加盖公章的《求职创业补贴院校申请表》、《学籍证明》和公示图片等资料。      毕业生上传:《低保证》或低保证明原件;《残疾证》原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提供扶贫部门认可并加盖公章的扶贫开发系统截图或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      (3)申请流程      毕业生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进行申请。院校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厅进行初审。最后由院校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集中提交申请,人社部门对院校提交的资料审核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个人。      四、尊老金政策      1.受益对象:从2011年3月1日起,凡具有我市市区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可享受尊老金政策。      2.政策内容:      (1)标准      1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尊老金50元;2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尊老金100元;3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尊老金300元。      (2)登记核准与发放程序      1登记核准。在老年人年满80周岁前1个月,由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填写《泰州市区领取尊老金登记表》,并提供老年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居(村)委会对登记当事人身份、条件等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社区居(村)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上报辖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辖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对上报材料签署核准发放意见。      2发放。尊老金的发放由各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负责,实行计算机即时管理。一人一卡,按月发放。      (3)监管      1社区居(村)委会要定期了解老人健康状况及尊老金领取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核查情况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书面上报辖区民政局或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程序予以纠正并公示。      2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户籍跨辖区迁移的,应当在30日内到原户籍所在地辖区民政局办理尊老金变更手续,向现户籍辖区所在地民政局提交申请。户籍迁出当月的尊老金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长期居住外地的,需每半年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提供居住地的居住证明。      3年满80周岁的新增对象在核准的当月享受尊老金,年龄认定出现异议时,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发放对象死亡的,要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尊老金。      4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于每月20日前将本地享受尊老金人员的新增、变更、注销等情况上报辖区民政局。      5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已亡,其亲属故意隐瞒信息以骗取尊老金的,由各辖市(区)民政部门或社会事业局追回所骗取的尊老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从事尊老金发放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按规定标准、程序和时限办理核准的。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徇私舞弊,贪污、挪用、拖欠尊老金的。      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      1.受益对象:康复救助对象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并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15周岁残疾儿童。有条件的市(区)可以放宽救助对象范围。      2.政策内容:      (1)康复救助内容      1为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2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3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4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者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5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配发基本型人工耳蜗,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基本康复训练。有条件的市(区)可以结合本地财力状况,在前款规定的基础上扩展康复救助内容。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程序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户口簿、残疾人证或专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市(区)残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以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等代为申请;2审核:市(区)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审核;3救助:经审核确认予以救助的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相应康复服务。因客观原因确需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应当经市(区)残联审核同意。对有转介需求的残疾儿童,市(区)残联按照规定做好异地康复转介工作;4结算:康复服务费用,经市(区)残联、财政部门审核后,由残联与康复机构结算,原则上每季度应当结算一次。      (3)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用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由市政府依据财力状况、救助对象数量、残疾儿童类别等确定和公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10-6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指导救助标准:视力700元/月,听力语言1800元/月,肢体(脑瘫)2000元/月,智力1800元/月,孤独症2000元/月,多重残疾2400元/月;      27-15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指导救助标准:视力560元/月(7-12周岁),听力语言1440元/月,肢体(脑瘫)1600元/月,智力1440元/月,孤独症1600元/月,多重残疾1920元/月。      有条件的市(区)可以结合本地财力状况,在前款规定康复救助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每年康复救助时间不超过11个月。      对异地康复受助儿童,按照户籍地救助标准对异地康复机构给予补助,异地康复标准低于我市的按照异地救助标准救助。      人工耳蜗配发和手术费用补贴标准按照省相关政策执行。

农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2.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发放


3.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是多少

2014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00元,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被认定为零就业家庭的灵活就业成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0元;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月50元。
  补贴申报时间每半年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至7月20日,下半年申报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至次年1月20日。申报的个人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等材料到社区进行申报并初审,经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批通过后,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打入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是多少

4.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范围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条件1、凡户籍在各县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凡户籍在各区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政策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三、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材料1、营业执照;2、雇主及雇员身份证;3、雇工的劳动合同书。四、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流程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携带本人3cm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户口博到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符合规定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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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补贴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具体补贴标准如下:灵活就业人员按40%的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2185元×40% ×20%×50%=2087元;按50%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2185元×50% ×20%×50%=261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补贴

6.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具体补贴标准如下:灵活就业人员按40%的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2185元×40%×20%×50%=2087元;按50%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2185元×50%×20%×50%=2610元。
一、灵活就业社保计算表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各地区会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为基础,计算缴费基数。假设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为63708元,每月平均为5309元,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60%、80%、100%到300%的缴费档次,那么分别对应的缴费基数就是3185元、4247元和5309元。其中,养老保险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医疗保险按照当地标准,一般是8%左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7.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当地的平均工资计算,可以分为五档,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其中一档缴费基数,再按照缴费比例缴费即可。
一档:社保平均工资60%;
二档:社保平均工资70%;
三档:社保平均工资80%;
四档:社保平均工资90%;
五档:社保平均工资100%。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缴费档次不同,领取标准也不同。
1.缴费满15年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2.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的,退休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3.缴费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若不愿继续缴费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一、8月社保个人缴纳多少钱
个人缴纳社保政策规定:
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2、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3、在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
4、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医疗保险最少需要交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优惠。
二、退休基本工资包括哪些
退休金(基本养老金)计发制度已经改革,没有基本工资,只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视同缴费年限)构成。
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

8.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的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具体补贴标准如下:灵活就业人员按40%的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2185元×40%×20%×50%=2087元;按50%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2185元×50%×20%×50%=2610元。
一、领取4050社保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领取4050社保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2、女性年龄满40周岁,男性年龄满5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
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就业困难人员领取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如果是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参保人员,可以延长补贴期限至退休。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苏州市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1、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35350元(1961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24元(2802元/月)。
2、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4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3、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4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9613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800元。
4、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5、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
6、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17年4月1日。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
三、无锡社保缴费档次表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具体分为十二档次,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
2.2021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十二档次中的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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