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用证付款?

2024-05-09

1. 什么是信用证付款?

信用证是什么

什么是信用证付款?

2. 信用证付款的费用有哪些?

贸E宝外贸拓客平台maoebao.com告诉你开具载有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文件,并且这份书面保证文件是具有一定的期限的。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支付方式,也是相对较为安全的结算方式,很多国际贸易的卖方都希望能用信用证进行结算。

但是信用证因为是使用了银行的信用作为担保,所以不是免费的。开具信用证也是需要一定费用的,另外除了开具信用证之外,信用证的周边手续费用也不低。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开具信用证需要哪些费用。

银行相关主要费用标准一般有如下:

1、通知费:信用证的开证银行一般需要通知到当地的付款银行相关信息,收款人,时间等信息。但是不是白通知的,通知费用银行一般会收取RMB200/份。毕竟开立信用证之后,剩下的就是银行根据信用证条款操作了,就当200元买个省心。

2、操作费:这个是信用证开立中费用的大头,因为银行开立信用证,是用银行的信用为你做的一种担保,同时还要在收款人当地将该笔费用给到收款人,所以这部分操作费比较贵,一般是货值的0.125%,但是银行规定最低不得低于RMB300。也就是如果你货值的0.125%低于300元,那么也要付300元。

3、快递费:USD18-60

当然以上费用只是正常情况产生的费用,也就是不出错的情况需要以上三项费用,但是国际贸易交易中,风险变换难以预测,所以如果出现信用证信息变更或者错误,就会产生以下费用。

1、改证费:如果你的信用证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里面的信息进行修改,例如受益人,金额或者条款,都需要付费,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何况是你的原因要求进行修改的。一般来说,在我们国家信用证修改费用为RMB100/每次,国外的信用证改证费用就要根据国外不同银行的规定了。有的银行为了吸引生意,改证费就会低一些,有些银行为了减少信用证业务,改证费也会适当提高。所以信用证填写一定要清晰、完成、准确,千万不能用简写,而且受益人地址也不能忘记填写。万一出现填写错误或者模糊的情况,只能花钱联系开证行进行修改。

2、撤证费:由于国际贸易中随时会遇到罢工、战争、对方交货期延长等等情况,这个时候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产生,很多买家都会撤销之前开立的信用证,在我们国家的银行通常是RMB 150/次。不要觉得银行收你150元贵了,相比你货物出问题之后损失,这150元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3、电报费:如果出了问题你需要修改,这个时候你将无法到议付行进行修改和撤单,没有办法只能用最快的电报进行通知了。一般来说电报是按照字数收费的,不同内容收费也不一样,一般而言电报费在USD30-80。当然如果你实在着急的不行怎么办,银行当然为你想到了,你可以多出钱(要求催单时需要),让银行帮你发个加急。

3. 信用证付款的条件

分类:  商业/理财 >> 贸易 
   问题描述: 
  
 信用证付款的条件是出口方(受益人)向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这里的单据是指什么?
 
   解析: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信用证有如下的定义:“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以下统称“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系指一家银行(“开征行”)应其客户(“申请人” 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在国际贸易中,上述信用证定义中的申请人是进口方,开证行是进口地银行,受益人是出口商。于是我们可以对信用证作这样的理解: 
 
  
 
 ·信用证是开证行应进口方的请求向出口方开立的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凭证; 
 
 ·付款的条件是出口方(受益人)向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由银行向出口方付款,或对出口方出具的汇票承兑并付款; 
 
 ·付款人可以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银行。收款人可以是受益人,或者是其指定的银行。 
 
 对于信用证定义中表达的“约定”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其一,由银行承诺付款。而在汇款和托收方式中,银行均未作出此种承诺。其二,条件是由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在国际贸易中单据是第三者或当事人出具的履约证书,所以信用证的约定是要求受益人以单据的形式向银行证明自己已履行了合同义务,银行即向其支付货款。对一个实际上已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出口商来说,耍提交这样的单据是能够做到的。因而信用证所提出的条件,并未对卖方构成合同义务的实质性的变更或添加。
 
 信用证付款利与弊
 
 信用证(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对卖家而言,L/C的最大好处是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付款人,这就是银行,而且是指定的某大银行。如果他拿到的L/C不符合买卖合约,他就可以终止合约而不付运,另外再索赔(如有市场利用损失)。如果符合买卖合约,且没有特别难以达到的要求的,他拿到后,做一些该做的事情如找船等,在最后一天的付运期之前把合约要求数量的某一品种的货物付运出去,然后取得一套单证,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提单(B/L),即可前往结汇。L/C要求的一般是清洁的B/L,要求B/L的内容和L/C的内容一致。因此,卖家要严格按合约准时如数付运货物,否则拿到与L/C不一致的B/L就无法结汇了。 
 
  买卖合约和L/C不会规定不清洁的B/L也可以接受,因为什么是不清洁B/L这个尺度很难定,若说全部烂掉是不清洁B/L,而只有一点很小损坏则在几百万美元的买卖里看起来算不了什么。可毕竟也有批注,也是不清洁B/L,照常理这不应影响结汇,因为是在可接受的程度内,买家不应非难。可是问题不在这里,事前双方同意的,也许可以修改L/C或者买家告诉银行说怎样不妥的文件L/C仍可以接受,并不影响拿钱。可事前谁知道将来会有什么损失,程度如何,作什么批注?况且,作为买家要买的只是一批好货,即要清洁B/L,而不是索赔。不能有批注才会符合B/L上面印明的所谓:表面状况良好。发货人只要拿到这样的B/L(也叫"清洁"提单),才能保证到银行结汇就一定能拿到钱。所以说,L/C给卖家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卖家利用L/C基本上可以跟世界上的任何买家做生意。他不管这个买家认识不认识,守不守信用,也不管这个买家所在的地方有无外汇管制及政治是否稳定,甚至不管这个买家是否会马上倒闭等。反正他相信的是银行,用L/C去结汇,银行必须支付。 
 
  对买家的好处则是货运出来后他才付钱。只要双方诚实地做生意,买家不会冒多大风险。因为至少是卖家已经真把货付运了,拿到了已装船提单(B/L),而且其中的数量、日期及表面状况与买卖合约是一致的。不像邮购的方式,买家付了款后,连个单证也拿不到,买家也吃不准货到底邮寄出去与否。现在有了B/L,买家看到合约的所有条件都已达到,他才经银行放钱。 
 
  当然,买家还可在L/C里规定这个航次他们所需要的其它文件。各种贸易有各种不同的文件要求,如果是进口食品,买家就可能要检验报告,这可在L/C里写明,写上去后,银行就要根据整套文件来结汇。这样,买家拿到整套文件,就可等着拿货了,以后报关、缴税等进口手续也就好办了。 
 
  买家也可根据L/C要求银行给予信贷资助。国际上的买卖动辄几百万美元,而且费用很高。要人立即掏钱出来做成买卖的话,即使是大公司也会造成资金紧张,这样经常就靠银行贷款。尤其是有些弱小的公司,自己没有足够的实力做大的买卖,但与他相熟的银行往往会给予支持。买家开L/C,只要买家买的货价值在若干限额以内,就可以到相熟银行去开L/C,而不需要别的特别担保。 
 
  银行通过L/C这种做法,使买家不用钱或用很少的钱也可以去做较大的买卖,可以开400万美元的L/C买这票货。如果等货到目的港买家才给钱,卖家往往不同意,即使同意,买家也吃不消,拿出400万元的担保(保证货到卸港就付款)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而400万元的L/C就反而会容易开到。总有一天买家还是要用400万美元去换回单证的,可那是几个月后的事了。船到目的港都需一段时间,其间会产生很多第二买卖――买家可以整票转或分批卖掉这票货,取得货款,自然不愁换不回单证了。 
 
  整个国际买卖利用L/C这个付款办法,可以减少很多费用,节省不少麻烦。很多买卖都是通过几次电传就可达成,并不要求大家去做更多工作,这样就减低了费用及时间。其中一项就是调查费――通过L/C,卖家不需去调查买家的资信就能成交。否则,几百几千万的合约怎么能用几个电传来解决呢 
 
  当然,利用L/C也可能出一些问题。对于买家而言,唯一担心的就是L/C出毛病,主要是文件差错(discrepancy)。尤其有时银行故意找麻烦,查文件查得很严,打错一个字母也非得叫你修改不可。根据ICC的调查,L/C文件首次结汇(First tender)时出毛病,银行打回头的占40%左右。不过,一般不会构成太大的问题,因为卖家只须将文件略作修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在第二次结汇(second tender)时就能过关结汇。 
 
  另外,信用证付款方式的可靠与否,最主要还是看文件的繁简,如果一个文件只要自己签个字就可结汇的话,那么这个L/C肯定可靠;反之,如果它要求的文件很多,而且其中不少文件又不完全在你操纵之下,而是受制于他人,就要冒一定的风险。投保的话,货主只要付了保费就会有保单,万一有什么东西要改,货主叫人去改也容易。二是发票,银行挑出什么毛病,货主都可以回去自己随意修改。较为担心的单证,就是需要出于第三者之手的B/L、验货报告或其他官方文件等的可靠程度,因为到时候不管怎样,人家都可以不出。或B/L要加批注、改格式等,货主根本没办法,结果结不了汇。因此,对卖家而言,L/C里的文件越少,越简单,就越可靠。
  ms.jmu/Instrution/jwb/jpkc/lcx/data/olddata/8

信用证付款的条件

4. 信用证付款的条件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信用证有如下的定义:“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以下统称“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系指一家银行(“开征行”)应其客户(“申请人” 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
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扩展资料: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证

5.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

信用证付款条件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一种结算(付款)方式。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付款的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采用信用证付款的结算方式时,买家是根据买卖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向开证银行交纳信用证保证金(由银行,即开证行根据各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其信用度,再根据信用度来确定企业须缴纳保证金的比例,信用越好的企业缴的保证金比例越少)(一般等同于所要开的信用证金额)或提供其他保证后,请开证银行开具信用证。信用证是开给卖方的,以卖方为受益人,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一项约定。卖家在付运期之前把按照合约要求的货物付运出去,然后取得一套单证,其中包括最重要的已装船提单
(BL),而且其中的数量、日期及表面状况与买卖合约是一致的,即可前往信用证指定的银行(议付行)申请结汇。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即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然后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实际上是从原来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多余的款再还给买家)。议付信用证与付款信用证的主要区别
一、议付信用证一般情况下,议付信用证是非限制性信用证,不指定具体由哪一间银行议付,受益人当地的任何银行都可以办理议付。一般情况下,议付行与开证行不是同一银行。议付是议付行对受益人的单据办理融资,而融资款即由开证行根据其在信用证中的承诺偿付。除非受益人与议付银行另有协议,议付信用证项下,议付行向受益人支付票款之后仍有追索权。议付信用证都要求受益人出示汇票。通常,受益人为出票人,开证行为付款人。议付行议付之后,凭汇票单据向开证行索偿。
二、付款信用证一般情况下,付款信用证是限制性信用证,明确规定由哪一间银行付款,付款行通常是开证行自己,或是它指定的银行(通常是它的海外分行或姐妹银行)。付款信用证的开证行承诺的是“终局”付款行为。除非受益人与银行另有协议,付款行向受益人支付票款后没有追索权。付款信用证正常不需要受益人出示汇票。议付信用证和付款信用证的最大区别在于:就前者而言,如果议付行不能从开证行得到偿付,它有权向受益人追偿;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一旦付了款,便无权向受益人追索。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

6. 信用证付款的条件是

信用证开具之后,需要付款人履行自己的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那么信用证付款的条件是什么?信用证付款期限又是多久呢?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信用证付款的条件是什么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信用证付款的条件是什么      信用证付款条件就是信用证的相关条款,比如:装运期条款、货描条款、信用证金额条款、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条款、保险条款、有效期条款、装运条款(包括转运条款、分批条款)等。换句话说就是,因为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因此,受益人就必须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包括提交符合选择规定的单据——这些就是信用证的开证行兑现付款承诺的条件。
二、信用证付款期限      (一)即期信用证:在开证行或是付款行拿到符合信用证签订条款以及信用证单汇票或是相关信用单据之后,可以立刻履行该行的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二)长远信用证:开证行或是付款行在受到信用证的相关单据时,在信用证的规定期限内履行该行相关的付款义务,此类信用证有90天之内、90天到360天以及360天以上三种不同的期限;      (三)假远期信用证:受益人按照信用证规定开设了远期汇票,此汇票由付款行进行贴现,并且双方规定一切的利息以及费用由开证方承担。这类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说本质上就是即期收款,只不过是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的条例。三、信用证的种类      (一)用是否是由货运单据划分信用证,分为两种:跟单信用证以及光票信用证;      (二)以开证行所要履行的责任义务为标准,信用证可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以及可撤销信用证;      (三)用有无银行保证兑付作为依据可分为:保兑信用证以及不保兑信用证;      (四)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信用证则可分为: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以及假远期信用证;      (五)根据是否可转让信用证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还有不可转让信用证;      (六)红条款信用证。

7. 信用证付款的方式

当银行审单完毕后,信用证即进入结算阶段。统一惯例第10条指出:"所有信用证都必须清楚地表明该证是否适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
1.即期付款
(1)受益人将单据送交付款行。
(2)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
(3)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2.延期付款
(1)受益人把单据送交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
(2)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的到期日付款。
(3)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3.承兑汇票
(1)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的银行(承兑行)。
(2)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件相符后,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
4.议付
(1)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人开出的即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银行。
(2)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可买入单据和汇票。
(3)该议付银行如非开证行,则以事先议定的形式将单据和汇票交开证行索赔。
一、什么是信用证付款
信用证付款的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是由银行替买家(进口方)在单证相符情况下向卖家(出口方)支付的一种结算方式,其最大的优点是用银行信用做担保支付。出口商只需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就可得到银行的付款。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信用证付款的方式

8. 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付款方式如下:1、进口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2、进口方向当地银行(开证行)提出申请,按照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信用保证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银行(开证行)开证。其中,信用保证金由开证行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其信用度,再根据信用度来确定企业须缴纳保证金的比例,信用越好的企业缴的保证金比例越少,一般等同于所要开的信用证金额;3、开证行根据申请内容,向出口方(信用证受益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方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统称通知行)。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一项约定;4、通知行核对印鉴或者密押无误后,将信用证交与出口方;5、出口方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照合同要求将货物付运出去,并取得各项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开证行授权的银行(议付行)议付。议付行多为出口地银行,且通知行有时也是议付行;6、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方。这一过程也叫押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证结算办法》 第四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未经批准的银行机构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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