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024-05-15

1. 如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近年来,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呈现出新的特点,而这些矛盾的引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不公开导致不公正,不公正导致不公平,不公平引发不稳定,不稳定就无从谈建设和发展。因此,加强村务监督,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意义重大。如何保障和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呢?作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浅谈认识:
  一、村支部为什么要重视监督委员会的工作
  1.发挥其“防护墙”的作用,减少违纪、违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到按章办事及按程序办事,行使监督权,重点对村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勤政、民主决策、为民办实事、党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参与村“两委”重大决策和村级财务的审查活动,使村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2.发挥其“情报站”的作用,采集信息、拓宽信息。村务监督委员会进组入户,掌握基本情况,深得群众信任,能够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早掌握、早疏导。对自己无力解决的重大信访隐患及时向上级纪委反映,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农村的稳定。
  3.发挥其“预备队”的作用,协助查办违纪案件。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纪检机关的最基层组织,保护干部、及时纠正党员干部不规范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发挥其“连心桥”的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落实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的情况严格监督,使村“两委”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真正置于广大村民的监督之下,使之公开透明,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
  5.发挥其“广播台”的作用,夯实舆论宣传阵地。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助镇纪委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纪村规,提高群众的思想素质,端正舆论导向,消除各种疑虑和误解,促进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村支部如何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
  1.健全队伍,做到有保障。成立监督委员会,不能形同虚设,不能只是一个位置、一个牌子、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自从成立监督委员会以来,我们始终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配备齐全的硬件设施的同时,选举年轻有为的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监督委员会主任坐班制,积极投入到我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理顺社会各种关系。
  2.提供平台,做到有作为。一是要求全过程参与村“两委”班子的议事,把好关,对村务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二是要求全过程参与村级事业建设的管理,如工程的立项、招投标,施工过程中的监督、质量检查,工程的验收、预决算的审定等。三是要求以月为单位抓好财务收支的管理、审核,对不符合入账的票据严格把关。四是要求以月为单位抓好党务、村务、财务的公开公示工作、坚决做到及时、正确、不拖沓。五是要求全过程参与村级社会事务的管理工作,如社会维稳、基层党建、计划生育等,要切实起到“连心桥”的作用。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良性运行后收到的成效
  自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后,村里大小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程序进行了招投标,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实行了全过程监管和审核、把关,通过公开招投标,有效节约了村公共建设费用的支出,两年来共参与工程招标 8 起,总金额 571 万元;在重大事项所召开的议事恳谈会上多次提出建设性意见,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通过监委会跟踪监管,提高了村公共建设工程质量;通过账务审核,有效杜绝了各种不合理的开支,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村集体收入支出1689万元,支出单据6960张,无一张不合理单据;通过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有效的化解了各种群众矛盾,特别是在农网改造和供水工程建设过程中,多次深入农户宣传各种政策,积极的和农户进行沟通,确保了各项工程有序的完成,真正做到了给村民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
  实践证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是规范村干部用钱用权行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载体。重视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也就为“两委”班子的工作斩去了棘刺、铺平了道路,能让决策机构村支部、执行机构村委会、监督机构监委会这三架马车并驾齐驱,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科学发展。

如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 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

今年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年,新形势下新要求,村委监督委员会在各行政村全面成立。该机构设主任和委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其任期与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村务监督工作进入制度化阶段,在以后的农村工作中,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共同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稳步向前。
大家知道,在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交叉任职比例越来越高的当今,在权利过于集中、一言堂局面随处可见的时下,已习惯“两委”“执掌”农村格局,大家对监委会的“横刀插入”似乎有些措手不及。而作为独立于“两委”之外的监督机构,监委会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否与“两委”合得来,还需要三驾马车的协调、配合。有人说,监委会权利大得很,它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及村级财务都有独立的监管权;对“两委”工作情况、履职情况都要进行适时的“提醒”。因此监委会在工作起初注定会遭遇困难、阻碍。那么,监委会,你该怎么做?
勿怕不明白。监委会新成员大都不懂村务、党务和财务。只要多在村里转转,多在村委看看,多向“两委”干部问问,多从群众那里听听,自家的事情总会理顺,多学习、多关心,为日后工作开好头、打好基础。
勿怕太麻烦。农村工作又杂又乱,大到重大工程建设
,小到村情民意收集,都需监委会认真做好。村民稍有有不满意之处,说明你的工作失职了。如果怕麻烦,则会更麻烦。
勿怕得罪人。村干部决策不民主、村务党务不公开、财务不规范,民众定会有怨气,农村定会不和谐。这时监委会勿装老好人,勿怕得罪人,大胆站出来行使你的监督权,消怨气,促和谐。
农村需要正义的人、爱管闲事的人,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要村里多一个维护群众利益的管事人、多一个促进农村和谐的管事人。

3. 如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确任务。村民自治是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农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方式来实施。村级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村民自治有效健康运作的关键要素。2013年我县172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覆盖面达到100%。如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进村级民主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的现状分析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填补了村民自治“民主监督”中监督主体不确定的空白,完善了农村公共权力运作监管机制,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快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党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从组织效用的角度来看,完善了民主监督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之间搭建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组织系统,形成了村务管理活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架构,进一步完善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机制。
(二)从职能定位的角度来看,整合了村级监督体系。村监会将原先的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监督组织整合起来,探索创设了集党务、村务、财务为一体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对村级工程项目、资产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进行全方位监督,将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定期真实公开,实行民主监督,使村代会、村民代表及村民对村务的监督由虚变实,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
(三)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个载体,扩大了农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从而较好地发挥了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建立起农村内部自我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的调处机制,实现关口前移、动态维稳、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目标。
(四)从运作方式的角度来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宣传政策、开展监督等方式,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和保证;通过民主听证、走访座谈等途径,使广大村民的合理诉求得到全面反映和上传,充分发挥了畅通渠道、协调协商、教育引导的作用,实际上在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建立了一条沟通渠道。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有了良好的起步,但由于客观或主观上的原因,某些村的监督委员会工作还存在诸如作用发挥不全面、方式方法不注意、目的方向不明确、作用效果不突出等不足。
(一)作用发挥不全面。目前,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仍局限于村财务监督,村监会的活动也大多是一月一次的财务支出审核。而对村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监督较少,如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到位,村“三务”公开是否及时、真实,有关村级工程项目的决策、建设、验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产租赁等合同是否按期履约等等。另外,除监督作用之外,村监会还应发挥村务决策中的参与作用、村务决策之后的宣传解释作用,以及村干部和村民之间的沟通协调作用,这三种作用在实际更是往往被忽视。
(二)方式方法不注意。少数村监会对于在具体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不是及时向村党组织汇报,及时与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沟通,及时与街道、乡镇纪(工)委报告,要依靠上级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力量通过合适的方法、途径将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而是大呼小叫,揪住细枝末叶不放,甚至无原则无大局观地人为扩大影响,影响稳定。
 
(三)目的方向不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目的是保障村民自治健康运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发展稳定。具体监督工作的开展既要对村级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也要对上级组织负责。但是,个别村监会却因个人的感情好恶或部分群众的不当影响,在监督中对人不对事,故意刁难或谋取私利;有的缺失公平公正的立场,不尊重客观事实,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有的以个人利益或少数人的利益挟持集体利益、群体利益。
(四)作用效果不突出。我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已近一年,但农村良好的监督氛围尚未形成,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意识未得到根本性加强,干部民主作风未得到显著改进,涉农信访仍然不少。如少数村财务公开不到位,该公开的不公开,已公开的群众看不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到位;村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宅基地审批等资源配置不公平等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影响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领导体制不科学。现行的领导体制是村监委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尽管强调是政治领导,但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有的村往往演变成全方位的领导,加之又是村党组织提名产生的,村监委会的监督失去了独立性,无法实施监督也不敢监督,更不愿监督。村级事务决策“一元化”趋势越来越普遍,村党组织是主要决策者,村监委会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实质上还是对村党组织的监督。体制设定的不科学束缚着村监委会的手脚,工作打不开局面,推进缓慢。
(二)人员素质不高。村监委会成员素质整体偏低,呈现“两低一高”特点,即文化水平低、业务水平低和年龄偏高。据统计,全县569名村监委会成员,其中,小学文化的占48.3%,60岁以上的占51.2%。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业务培训工作不到位,造成部分成员业务素质较低,对该做什么、怎么做思路不清、方法不多。有些村监委会成员文字能力较弱,无法填写工作台账、填报工作统计表,只能请村文书代劳。
(三)制度落实不到位。在保障制度落实方面,少数村没能为村监委会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经费,以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村“两委”与村监委会不能够定期开展工作通报,工作衔接不畅;在推选程序执行方面,有的乡镇对村监委会的提名人选没能进行严格考核和把关,出现了选出来的人不能用,或者选出来的都是村干部的“贴心人”,村监委会成了摆设。在工作运转方面部分村监委会没有按规定时间集中办公,集体研究工作较少,工作计划性不强,重点不突出;有的村监委会工作台账记录不全面、不及时、不详实;有的村指导员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指导督促作用。
(四)激励机制不健全。村监委会正常每月要召开例会,参加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会议,参与村级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而村监督委员会成员误工补贴较少,激励机制缺少上下联动性,激励作用不明显;评先评优活动在农村基层很少,村监委会成员能获得先进表彰的机会微乎其微。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创新领导体制。探索建立垂直领导工作机制,尝试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纪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实施领导权与村党组织分离,改变原有的监督定位,实现逆向监督向平行监督转变。这种做法将有利于消除村监委会成员的思想顾虑,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彻底解决无法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让监督变得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不违背党的领导原则,也不用担心政治方向的偏离。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完善《选举办法》,修改关于候选人条件,设定最高年龄界限和最低文化程度,提高选人标准,将更多年龄轻、有文化的人选进村监委会队伍;修改关于初步候选人由村党组织提名的规定,采取群众“海选”的方式,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初步候选人,避免出现少数村党组织按“需”选人的现象,选出群众的“贴心人”。要结合村“两委”换届,及时对村监委会进行换届,大力优化年龄结构和人员素质。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敢监督、善监督、能监督的队伍。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强化对选举程序的监督检查,督促乡镇严格落实推选、组织考察等相关程序,确保选好人;要强化对保障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双向通报制度、矛盾协调制度及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落到实处,确保能履职;要强化对工作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和指导员制度,确保履好职。要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将监督检查落实融入到监督会工作的各个环节,扎实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四)突出监督实效。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重点围绕人、财、事等方面进行监督:一是监督人。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两委班子成员尤其是对村主要干部的监督上,看其是否勤政廉政、廉洁履职,是否有违反有关规定,帮助做好自查自纠,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二是监督财。把监督的重点放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围绕村务华数电视公开、村级财务按月逐笔流水账式公开、村级财务集体审账日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活动。三是监督事。把监督重点放在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不断完善和落实村监会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二监督”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五)健全奖惩机制。重点从提高村监委会成员经济待遇着手,努力解决工酬不对等问题。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县级要将误工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并确定每年增长幅度。在政治待遇方面,在对村监委会成员进行评先评优的同时,应将其纳入村干部序列,享受“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待遇,激发其更高的工作热情。健全惩处机制,对不积极履职的,由乡镇纪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信任度测评“满意”得票率低于50%或发生违法违纪被查处的,终止其资格并启动罢免程序。
(六)实行上下联动。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需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村务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县纪委及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监会工作的直接指导和监督,大力支持和保障村监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工作推进、监督制约、纠错救济、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要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理顺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组织、村委会的关系,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保障。

如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4. 如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一)创新领导体制。探索建立垂直领导工作机制,尝试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纪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实施领导权与村党组织分离,改变原有的监督定位,实现逆向监督向平行监督转变。这种做法将有利于消除村监委会成员的思想顾虑,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彻底解决无法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让监督变得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不违背党的领导原则,也不用担心政治方向的偏离。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完善《选举办法》,修改关于候选人条件,设定最高年龄界限和最低文化程度,提高选人标准,将更多年龄轻、有文化的人选进村监委会队伍;修改关于初步候选人由村党组织提名的规定,采取群众“海选”的方式,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初步候选人,避免出现少数村党组织按“需”选人的现象,选出群众的“贴心人”。要结合村“两委”换届,及时对村监委会进行换届,大力优化年龄结构和人员素质。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敢监督、善监督、能监督的队伍。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强化对选举程序的监督检查,督促乡镇严格落实推选、组织考察等相关程序,确保选好人;要强化对保障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双向通报制度、矛盾协调制度及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落到实处,确保能履职;要强化对工作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和指导员制度,确保履好职。要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将监督检查落实融入到监督会工作的各个环节,扎实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四)突出监督实效。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重点围绕人、财、事等方面进行监督:一是监督人。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两委班子成员尤其是对村主要干部的监督上,看其是否勤政廉政、廉洁履职,是否有违反有关规定,帮助做好自查自纠,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二是监督财。把监督的重点放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围绕村务华数电视公开、村级财务按月逐笔流水账式公开、村级财务集体审账日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活动。三是监督事。把监督重点放在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不断完善和落实村监会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二监督”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五)健全奖惩机制。重点从提高村监委会成员经济待遇着手,努力解决工酬不对等问题。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县级要将误工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并确定每年增长幅度。在政治待遇方面,在对村监委会成员进行评先评优的同时,应将其纳入村干部序列,享受“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待遇,激发其更高的工作热情。健全惩处机制,对不积极履职的,由乡镇纪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信任度测评“满意”得票率低于50%或发生违法违纪被查处的,终止其资格并启动罢免程序。
(六)实行上下联动。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需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村务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县纪委及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监会工作的直接指导和监督,大力支持和保障村监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工作推进、监督制约、纠错救济、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要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理顺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组织、村委会的关系,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保障。

5. 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工作的方法也就是其工作职责,具体有: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
(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
(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
(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运行规则:
(1)监委会组织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由监委会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到会的,可委托副主任主持。
(2)监委会主任应列席村委会会议或村两委会议。
(3)监委会下设各组按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职责分工对村民委员会的相应工作进行监督。
(4)监委会应每季度听取下设各组工作汇报;每半年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汇报,评议村民委员会工作,并进行半年度满意率测评。
(5)监委会应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全体村民代表,每年对村民委员会进行年终述职测评,并进行信任度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不信任票数超过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30%的,由村党组织和监委会对其进行谈话和告诫;不信任票数超过50%的,由村党组织找其谈话,按照村干部承诺辞职制度的有关规定,视情劝其辞去现任职务,对拒绝辞职的,应按照有关法律启动罢免程序。
(6)监委会成员的免职和补选:监委会主任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的,如果其党内职务被免职被免去,其监委会主任职务也应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监委会主任由非村党组织成员担任的,因违法违纪而不宜继续担任的,应由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由党组织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实施罢免。监委会成员因违法的,自立案之日起停止履行职务,判刑后其成员资格自动取消;监委会成员违纪的,应由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由村党组织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实行罢免。
(7)监委会成员因故缺位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选;监委会成员不足三人的,应当补选。补选工作由监委会主任主持,主任缺位的,由副主任主持。补选按本意见规定实行差额或等额选举。
(8)监委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管理,监委会至少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对监委会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若不信任票数超过应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50%的,其监委会成员的职务自动免去。

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

6. 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是什么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
	3、财务管理监督;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
	5、重大事项监督;
	6、人事安排监督;
	7、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
	8、其他方面职责。

7. 应该叫村民监督委员会还是村务监督委员会

规范的名称是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民组织法》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应该叫村民监督委员会还是村务监督委员会

8. 如何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

1.健全队伍,做到有保障。成立监督委员会,不能形同虚设,不能只是一个位置、一个牌子、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自从成立监督委员会以来,我们始终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配备齐全的硬件设施的同时,选举年轻有为的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监督委员会主任坐班制,积极投入到我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理顺社会各种关系。
  2.提供平台,做到有作为。一是要求全过程参与村“两委”班子的议事,把好关,对村务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二是要求全过程参与村级事业建设的管理,如工程的立项、招投标,施工过程中的监督、质量检查,工程的验收、预决算的审定等。三是要求以月为单位抓好财务收支的管理、审核,对不符合入账的票据严格把关。四是要求以月为单位抓好党务、村务、财务的公开公示工作、坚决做到及时、正确、不拖沓。五是要求全过程参与村级社会事务的管理工作,如社会维稳、基层党建、计划生育等,要切实起到“连心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