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肇事方逃逸怎样报医疗费用

2024-05-16

1.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肇事方逃逸怎样报医疗费用

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意外伤害,且属于工伤的,医疗费用可以向如下三方主张:
一、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 , 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同时依据中国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款》第八条第二项规定,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据保险公司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条款规定,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故在交通事故中,低于10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可以向肇事车辆的承保保险公司主张,把相关医疗费票据、住院门诊记录、病历记录、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事故责任认定书等递交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二、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主张医疗费用报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同时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偿还(也可直接起诉要求单位支付)。而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手续则需要参考当地医保经办部门规定执行。
三、向肇事逃逸方主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故针对该部分医疗费可以向肇事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手段主张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肇事方逃逸怎样报医疗费用

2. 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赔偿是怎样的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方式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1、2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5、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3. 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赔偿是怎样的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方式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
1、2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5、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工作途中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赔偿是怎样的

4.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肇事方逃逸怎样报医疗费用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1、2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5.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5. 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赔偿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方式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
1、2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5、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工作途中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认定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5、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赔偿

6. 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影响案件定性的,交警部门将会判逃逸方全责,既然可以判对方全责,就可以按照对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来处理,如果是机动车,那么只需要在交强险部分给予无责赔偿就行,其他的全部由对方买单。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工伤认定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5、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7. 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赔偿是

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赔偿是

8. 交通事故工伤肇事者逃逸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1、2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5、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一、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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