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触目惊心,频频发生的虐童事件,该如何监管?

2024-05-13

1.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触目惊心,频频发生的虐童事件,该如何监管?

我就大胆的说说我能想到的吧:
各地区成立针对这种事件的监管部门,每星期至少两次去学校巡视侦查!从市、县、镇分级管理,上级必须每月一次去视察工作;
ZF出台专项法律,专项专治,对出现这种情况的,一律严惩,情节严重的最高可枪毙;
家长之间成立专项监督会,每个班级每星期组织一次家长会议,学生提出自己在学校受到的不公平待见,家长监督会有权要求学校撤换老师,及有上级ZF监督会对接,确保一旦触犯法律,必须立即能制止犯罪行为;
学生及家长对老师实行评分制,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评分,综合评分未达标准的老师,第一次予以停职缓期1个月执行,这一个月内老师正常授课,1个月后再次评分,合格继续留职,不合格予以开除!
个人意见,希望能尽自己的一份力!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触目惊心,频频发生的虐童事件,该如何监管?

2. 警方通报红黄蓝幼儿园涉嫌虐童案了吗?

2017年11月22日,有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幼儿家长报警称,怀疑其孩子在幼儿园内受到教师侵害。接警后,朝阳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在有关部门配合下,依法展开调查取证工作。11月25日,涉事幼儿园教师刘某某(女,22岁,河北省人)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针对网上流传北京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园区存在猥亵、针扎幼儿,给幼儿喂食、注射不明药物等行为的情况,从北京市公安机关了解到,22日已接到家长报案,北京警方正在根据家长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目前涉事老师和保育员已暂时停职,配合警方调查。
事发幼儿园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管庄。记者23日下午在幼儿园门口看到,幼儿园大门紧闭,有七、八名家长在现场等待,向园方了解情况,并希望园方对家长关于孩子被虐问题的质疑进行解释。
一名姓魏的家长说,听孩子说,中午吃完饭老师就会发两个白色的小药片,吃完睡觉,味道甜甜的。他发现孩子屁股上有一个疑似针眼的结痂。一位在现场接受采访的孩子家长说,自己的孩子3岁多,说中午吃完饭不少小朋友都吃了两个小药片,但不是所有人都吃,针也不是所有人都打。对于是否遭遇猥亵,她说,自家孩子年幼,“无法确定”。

3. 红黄蓝虐童案幼儿园应承担什么责任?

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在朝阳区红黄蓝北京新天地幼儿园“国际小二班”以及“小小班”,有8名孩子疑似在幼儿园被扎针。多位家长还表示,其从幼儿口中描述得知,该园孩子还发生被喂食白色不明药片、褐色药浆以及“脱光衣服罚站、关小黑屋”的情况。11月22日下午,这8位家长集体向朝阳区管庄派出所报警。
如家长反应属实,这起事件远比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案恶性大。2016年10月,吉林市四平市红蓝黄幼儿园有4名教师,因涉嫌针扎等方式虐待儿童,获刑二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该幼儿园与北京涉事幼儿园属同一公司旗下。

这家公司,北京红黄蓝儿童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据其官网介绍,目前遍布中国300多个城市,拥有1300多家亲子园和近500家高品质幼儿园。2017年9月27日,该公司通过离岸主体红黄蓝教育(RYB Education Inc.注册地是开曼群岛)在纽交所挂牌上市。
此外,北京这家涉事幼儿园为北京市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下称该幼儿园),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陈永春。
具体法律责任如下:
一、刑事责任
涉嫌老师和该幼儿园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九条(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传闻中的性虐属实,那么还涉嫌强奸罪或者强制猥亵儿童罪,或罪名竞合,或数罪并罚。
二、民事责任
首先是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本条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推定,即如果幼儿园不能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推定其有过错,因而需要为孩子在幼儿园期间的人身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是违约责任。
《合同法》 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家长和该幼儿园之间建立的,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可以就此向园方主张违约责任。
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属于竞合关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择一起诉。这里面需要考虑的是,起诉对象包不包括该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根据目前的情况,我倾向于包括该公司和该幼儿园,二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行政责任
教育部门可对其采取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一)……(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三) 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教育部门还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罚款。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 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二)……
如该事件属实,则上述三种责任,相关主体都应承担。

红黄蓝虐童案幼儿园应承担什么责任?

4. 红黄蓝幼儿园涉嫌虐童老师被刑拘了吗?

涉事幼儿园教师被刑事拘留
北京朝阳警方通报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2017年11月22日,有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幼儿家长报警称,怀疑其孩子在幼儿园内受到教师侵害。接警后,朝阳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在有关部门配合下,依法展开调查取证工作,11月25日,涉事幼儿园教师刘某某(女,22岁,河北省人)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造谣者被行政拘留
朝阳警方通报,近日,朝阳警方在对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幼儿家长报警称怀疑其孩子在幼儿园内受教师侵害一案侦办过程中发现,有人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1月23日,警方经工作将行为人刘某(女,31岁,北京人)抓获。该人对自己编造“老虎团”人员集体猥亵幼儿虚假信息,后通过微信群传播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悔恨。目前,刘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5.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已被提起公诉吗?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已被提起公诉吗?

6.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被提起公诉了吗?

5月29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一案,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公诉。此前,在2017年12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5月29日,最高检召开以“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会上获悉,去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发生在幼儿园的侵害儿童犯罪181人,起诉231人;批准逮捕发生在中小学校园的此类案件3081人、起诉3923人;对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工作人员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102人。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上海携程亲子园、南京爱德美幼儿园等虐童案已提起公诉,其中爱德美案件已作出有罪判决。

7. 太心酸!!北京红蓝黄幼儿园虐童事件,看哭了

北京朝阳区红蓝黄幼儿园,疑似幼儿园园长和老师涉嫌猥亵幼童。
  
 
  
                                          
 
  
  
 
  
 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幼儿教育是重中之重,各个幼儿园打着“为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口号!包装上一流的环境设施!配上所谓的“精英团队”,衣冠楚楚的皮囊底下,到底藏匿了什么?!
  
 
  
  
 教师与学生,教学相长,传道授业,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师生关系胜似父子关系,我们源远流长世世代代传承的中华美德还在耳畔铮铮的回响,教师是一门神圣而又伟大的职业!而目前的事件,令人心寒!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同样也讲述了补课教师对几个女孩子的性侵和诱奸,懵懵懂懂青春期的孩子无力反抗,更何况不谙世事来到世界没几年对世界充满美好幻想的幼儿?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猥亵学生,是对学生毁灭性的伤害,这种痛是终身的精神折磨,是一辈子都难以摆脱的精神枷锁,是死都难以挣脱的桎梏!
  
 
  
 我们应该反思,教师这个神圣而又伟大的职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多么崇高,多么无私,当他丧失了良知,违背了道德,他怎么配做老师?甚至怎么配做人??
  
 
  
 我们痛恨这样的社会败类!同时,我们也在想,这个社会,道德与良知到底离我们有多远?在法律约束不到的地方,我们还保留了多少良知与善良?
  
 
  
 我们不愿看到,这个亿万人努力构建的文明和谐大家庭,在不久的将来,让我们嗤之以鼻。

太心酸!!北京红蓝黄幼儿园虐童事件,看哭了

8.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的法律解释

这个不清楚,具体幼儿园的这种规范不是很到位
有观点认为,幼儿园虐童事件频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幼儿教育的发展欠账,公立幼儿园容纳能力不足,致使民办幼儿园无序扩张甚至无证经营,教师素质难以保证。这确实解释了一部分问题,但无论幼儿园如何正规,教师聘用如何精挑细选,在法制约束不力的情况下,恶行都好像牛栏里的猫,很难保证不跳出来。童年心理的灰暗是不可逆转也是难于补救的,在补足欠账的时间差里,我们不能眼看着儿童遭受侵害的风险系数逐渐累积。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在一个社会中,弱势群体在保护层级上的高度,就是社会文明所达到的高度。对于抵抗侵害的能力、表达吁求的能力都几乎为零的儿童来说,他们格外需要保护。谁来守护幼儿园里的童年,是奔走呼号的个人团体,也是犀利敏锐的舆论监督,更是能真正挡在儿童身前并严厉惩罚那些“坏人们”的法制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