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 分期付息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各自摊余成本的计算方法

2024-05-10

1. 持有至到期投资 分期付息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各自摊余成本的计算方法

分期付息的债券现金流包括多次现金流入,即每年付息现金流和最后一次还本付息现金流,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其收益是分期实现的,所以要把溢价或折价的部分按实际利率分摊到各期,而一次还本付息只有一次现金流,直接按实际利率计算每期收益就可以了。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或借记)
此时,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金)-[现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已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
这里可以将期初摊余成本理解为本金,而每期的现金流入可以理解为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其中“现金流入-实际利息”可以理解为本期收回的本金。

扩展资料:
如何界定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都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一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前处置的情况
企业将某项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后,可能会发生到期前将该金融资产予以处置或重分类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通常表明企业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
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予以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
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内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则企业在处置或者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且在本会计年度及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此种情况主要包括:
(1)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2)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3)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4)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做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5)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分期付息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各自摊余成本的计算方法

2. 持有至到期投资分期付息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各自摊余成本的计算方法

分期付息的债券现金流包括多次现金流入,即每年付息现金流和最后一次还本付息现金流,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其收益是分期实现的,所以要把溢价或折价的部分按实际利率分摊到各期,而一次还本付息只有一次现金流,直接按实际利率计算每期收益就可以了。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或借记)
此时,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金)-[现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已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
这里可以将期初摊余成本理解为本金,而每期的现金流入可以理解为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其中“现金流入-实际利息”可以理解为本期收回的本金。

扩展资料:
如何界定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都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一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前处置的情况
企业将某项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后,可能会发生到期前将该金融资产予以处置或重分类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通常表明企业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
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予以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
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内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则企业在处置或者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且在本会计年度及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此种情况主要包括:
(1)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2)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3)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4)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做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5)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持有至到期投资

3. 一次性还本付息每年末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为什么要加上应计利息?

这是根据摊余成本的定义得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一)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二)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三)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实际上是一种价值,它是某个时点上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
①实际利率法摊销是折现的反向处理。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期末摊余成本(本金)=期初摊余成本(本金)- 现金流入(即面值×票面利率)+ 实际利息(即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从该定义中可以看出,该利息并未形成现金流量,其构成了摊余成本的组成部分。因此计算时应该加上这部分金额。

一次性还本付息每年末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为什么要加上应计利息?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次还本付息 摊余成本的计量为什么要算上应计利息

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利息算到本金里一同构成下一期的期初摊余成本。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
应计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差额倒挤]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

5.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次还本付息 摊余成本的计量为什么要算上应计利息

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利息算到本金里一同构成下一期的期初摊余成本。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 应计利息                   [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差额倒挤]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次还本付息 摊余成本的计量为什么要算上应计利息

6.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到期还本分次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如何做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二)到期还本分次付息借:财务费用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相关知识:1、应付利息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2、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具体项目有: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差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3、会计核算中,不论发生什么样的经济业务,都需要在登记账户以前,按照记账规则,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确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以便正确地进行账户记录和事后检查。做会计分录使大多数学员头疼的问题,如果不理解确实很难做好分录,这时候就需要一个专业的老师指导了。恒企教育旨在建立全国各校区间的分享平台,交流教学老师之间的丰富经验,营造良好的共同学习成长氛围,帮助各校区的教学老师解决教学疑惑、提升教学水平,将更精准专业的知识传递给有梦想的学员。

7. 会计分录 长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和一次付息还本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一、长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在核算上主要区别在利息的确认上。
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
       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财务费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
  或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二、解释:
分期付息一般是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构成了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所以应计入“应付利息”科目。而到期与本金一起一次性付息属于企业的一项非流动负债,故计入“长期借款”下的明细科目“应计利息”中。

会计分录 长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和一次付息还本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8.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与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区别

一、长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在核算上主要区别在利息的确认上.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的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财务费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或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二、解释:分期付息一般是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构成了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所以应计入"应付利息"科目.而到期与本金一起一次性付息属于企业的一项非流动负债,故计入"长期借款"下的明细科目"应计利息"中.1、一次性还本付息:是将利息和本金都是最终一次性偿还。2、到期还本付息:是到期时把欠的本金和利息全总还清,之前可以支付一部分的利息,也可以不支付,最后一次还清,也就是一次性还本付息。3、按月等额本息:是从放贷次月开始,每个月还相等的金额归还本金和利息,前期归还的利息较多,到后期利息越来越少,本金越来越多。扩展资料:伴随着中国金融服务的完善以及人们消费习惯的改变,在国外流行的分期付款消费被引入国内,并迅速得到国内消费者的认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消费的通常是当前支付能力较差,但有消费需求的年轻人。其消费的产品通常是笔记本电脑、手机、数码产品等。分期付款方式通常由银行和分期付款供应商联合提供。银行为消费者提供相当于所购物品金额的个人消费贷款,消费者用贷款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同时供应商为消费者提供担保,承担不可撤销的债务连带责任。使用分期付款方式消费的年轻人通常被称为“分期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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