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怎么退出来

2024-05-15

1. 住房公积金怎么退出来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住房公积金怎么退出来

2. 住房公积金怎么退出来

法律分析: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住房公积金怎么退出来

  住房公积金只能提取、贷款或者销户。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怎么退出来

4. 公积金怎么退出来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我们购买住房公积金就是为了让自己购房,或是租房的时候有公积金提供。有些人的单位中是有购买住房公积金的,但是后来又从单位中离开找了新单位,并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公积金怎么退出来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公积金怎么退出来1、 公积金要退出来需要满足一些条件:购买或者建造,以及翻建跟大修自住房的。马上要退休或是已经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百分之五的。2、 生活困难并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了突发事件,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进城务工的农村人员,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期间判处了死刑或是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期满时,达到国际法定退休年龄的。死亡或是被宣告死亡的。3、 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提交相关的证件,并且经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盖章。持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的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的存折以及有效的身份证等,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4、 委托银行审核提取的非本市户口职工,跟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和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申请人需要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或是离退休证跟身份证等,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编辑总结:关于公积金怎么退出来呢?相信大家看完文章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内容能给想要了解公积金的朋友们,带来一些帮助和建议。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5. 住房公积金怎么退出来?

法律分析:1、登陆到公积金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之后,找到个人信息----个人提取里面的“提取业务预约”业务。
2、进入预约公积金办理申请,选择"提取原因"(根据情况提取)--选择您最近的银行网点和预约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
3、设置好之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预约公积金,输入验证码结束。
4、预约成功会有一个预约号和预约信息可以发送到您手机提醒。到时候带好身份证(重要)和银行卡到预约的网点,进行提取公积金即可(金额会转到您的卡上)。
住房供公积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怎么退出来?

6. 住房公积金怎么退出来

法律分析:1、登陆到公积金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之后,找到个人信息----个人提取里面的“提取业务预约”业务。2、进入预约公积金办理申请,选择"提取原因"(根据情况提取)--选择您最近的银行网点和预约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3、设置好之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预约公积金,输入验证码结束。4、预约成功会有一个预约号和预约信息可以发送到您手机提醒。到时候带好身份证(重要)和银行卡到预约的网点,进行提取公积金即可(金额会转到您的卡上)。住房供公积金性质(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个人公积金怎么退出来


个人公积金怎么退出来

8. 公积金去哪里退

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退的,只有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可以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离休、退休等。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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