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央纪委 八不准
您好:
关于您所问中纪委提出五条八不准的规定在本网站警戒线栏目《国企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有详细解释,具体内容如下:
1、不准个人擅自决定企业的大额度资金运作、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重要的人事任免等事项。
2、不准将国有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或其他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未经投资者批准,不准以个人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参股。
3、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和优惠条件;不准配偶、子女个人从事可能侵害该企业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
4、不准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做假帐或设立法定账册以外的任何账册。
5、不准擅自兼任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的领导职务,经批准兼职的不得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
2.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3.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的领导干部是指是指哪一级的领导干部不能办企业
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4. 中国共产党员干部“八不准”(廉洁从政的)是指什么?
1、不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表、传播与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2、紧贴工作实际,针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规定“不准违反规定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负责人;
3、不准以案谋私,干预、插手、打听、泄露问题线索受理、处置及审查调查工作;
4、不准违反规定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
5、针对个别干部存在的特权思想,规定不准打着纪委监委旗号耍威风、搞特权、办私事;
6、针对个别干部作风方面问题,规定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
7、不准参加可能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社交、娱乐活动;
8、不准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规矩立好了,关键是要抓好贯彻执行。将“八不准”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一级一级作出示范、立下标杆。要加强日常监督,让干部真正体会到严管就是厚爱。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
扩展资料:
1、“八不准”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都有对应条款,纪检监察干部如果触碰“底线”,都能做到依纪依法处置,确保规定不跑偏、不落空。
2、同时规定对违反“八不准”的严肃处理,真正起到震慑作用。2017年以来,全省共立案审查99名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正是在综合运用工作成果,聚焦突出问题,精准监督执纪的基础上出台的。
参考资料:吉林:强调"八不准" 引导纪检干部正确履职-人民网
5. 党员干部学习 廉政准则 知识测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20分)
1、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2、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3、《廉政准则》详细列出了52个“不准”行为。
4、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
5、 贺国强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职责、细化方案、抓好落实。
6、 贺国强要求,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7、《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8、《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9、《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 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10、《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11、《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12、《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13、《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14、《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5、《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6、《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17、《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18、《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
19、《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20、《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二、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全党必须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又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A、B、C、D 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A、更加坚定的信心;
B、更加坚决的态度;
C、更加有力的措施;
D、更加扎实的工作。
2、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A、B、C、D的方针。
A、标本兼治;
B、综合治理;
C、惩防并举;
D、注重预防。
3、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A、B、C、D。
A、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
B、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
C、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
D、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
4、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逐步建成A、B、C、D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A、内容科学;
B、程序严密;
C、配套完备;
D、有效管用。
5、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A、C、D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C、制度面前没有特权;
D、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6、《廉政准则》体现了 A、B、D的有机统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A、继承与创新;
B、治标与治本;
C、教育与监督;
D、原则性与可操作性。
7、 贺国强指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A、B、C。
A、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
B、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C、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8、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 A、B、C、D、E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A、加强教育;
B、健全制度;
C、强化监督;
D、深化改革;
E、严肃纪律。
9、《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A、B、C、D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A、民主推荐;
B、民主测评;
C、组织考察;
D、选举。
10、
《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由 A、C、D
。
A、各级党委(党组)负责;
B、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负责;
C、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落实;
D、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A、B、C。
A、礼金;
B、各种有价证券;
C、各种支付凭证。
12、《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A、B、C。
A、兼职;
B、兼职取酬;
C、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3、《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A、B、C 。
A、参与高消费娱乐;
B、参与健身活动;
C、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14、《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A、B、C。
A、购买商业保险;
B、缴纳住房公积金;
C、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15、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妨碍涉及A、B、C、D案件的调查处理。
A、配偶;
B、子女及其配偶;
C、其他亲属;
D、身边工作人员。
16、《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A、B、C、D小汽车。
A、配备、购买;
B、更换;
C、装饰;
D、使用。
17、《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A、B、C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A、决定用公款;
B、批准用公款;
C、通过摊派方式。
18、《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A、B、C、D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A、重组改制、兼并、破产;
B、产权交易、清产核资;
C、资产转让、资产评估;
D、重大项目投资。
19、《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A、B、C、D等事项。
A、使用;
B、分配;
C、承包;
D、租赁。
20、《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A、B、C、D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A、决定超标准配备;
B、批准超标准配备;
C、决定超标准使用;
D、批准超标准使用。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20分)
1、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2、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要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来进行。(√)
3、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多占住房,或者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 )
5、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6、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 )
7、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8、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9、党员领导干部之间不准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10、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休二年后, 可以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
1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知悉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12、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3、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
14、党员领导干部离职二年后可以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5、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16、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17、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
18、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学习、培训费用。(√)
19、党员领导干部不准默许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20、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的5个必须是什么?
答: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2、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切实解决哪6个方面的问题?
答: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
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
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
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
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廉政准则》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八个禁止是什么?
答:⑴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⑵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⑶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⑷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⑸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⑹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⑺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⑻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4、《廉政准则》在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方面,规定了不准有哪些行为?
答:不准有下列6种行为:
(1)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2)虚报工作业绩;
(3)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5)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6)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五、论述题(20分)
请结合实际,谈谈领导干部应如何带头执行《廉政准则》?
6. 下列属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是
答案是ABCD。
《廉政准则》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7. 公款旅游违反何种规定
中新网2月24日电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准则》规定,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等。
《准则》规定不准有下列八种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8.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内容?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扩展资料:背景:
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2009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2009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在试行12年之后终于“转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