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请期限多久

2024-05-09

1. 生育津贴申请期限多久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已满1年的,由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2个月内申请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没满1年的,单位在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的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新参保单位以职工生育当月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拓展资料:生育津贴是什么意思?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申请期限多久

2. 生育津贴多长时间内申报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才能报下来,在生产完之后可以凭单据进行报销,只要审核通过之后会直接打入您的卡内。生育津贴的报销所需要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生育津贴申报有时间限制吗

生育津贴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为时间为1年,同时申请人在一年内不的断交生育保险,不然将不能领取生育津贴。部分地区是半年之内,但各地不一样,具体应咨询当地的社保局。领取生育津贴条件: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4、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5、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领取生育津贴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领取生育津贴流程:1、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3、办理就医登记表。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领取生育津贴标准: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30天;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取消,详情情况以当地为准)4、难产假:①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②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6、流产假:①怀孕不满2个月15天;②怀孕不满4个月30天;③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④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申报有时间限制吗

4. 生育津贴申请期限

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津贴申请期限规定如下:
一、申报时间:每月5-25日
二、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
2、《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军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材料
7、因婴幼儿死亡再次生育需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死亡证明或《医学诊断证明书》
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只需提供
1、
2、
3、4四项材料,且诊断证明内容必须写明孕周数。
三、注意事项:
1、申请的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于申报的次月中旬,支付到单位办理新参保手续时提供的帐户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的“申领人开户姓名、申领人开户帐号、申领人开户银行名称、行号”不需要填写。
2、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根据谁休晚育奖励假谁享受晚育津贴的原则,由休晚育奖励假的人员所在单位进行申领(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不能申领)。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由男方休晚育奖励假的,既可女方单位负责申报,也可男方单位单独申报。
3、提供的人员信息中使用现役军人军官证号码的,应由所在部队政治部(处)开具军官证号所对应的真实身份证号的证明。
4、只有申领晚育津贴的人员,才需要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由男女双方签字和双方所在单位盖章,无单位的应签字并注明“无单位”字样。
5、《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由本市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6、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时,应于生育的次次月进行申报。建议每年1至4月生育的人员,于6月按新缴费基数收缴成功之后再进行申报。
7、请单位认真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内容准确清晰,不能涂改,享受人员明确,此表一经申报不再变更。请使用A4纸复印相关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生育津贴申请期限多久

法律分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已满1年的,由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2个月内申请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没满1年的,单位在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以及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若是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申请期限多久

6.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女员工在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当然个别地区的规定也有不同的。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限是在3-6个月内,也就是60-180天。以手术后分娩后开始计算。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7.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8.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的领取方法如下:1、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单位社保经办人处提交,由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同时办理好准生证;2、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3、生完小孩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然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的申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