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2024-05-09

1. 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明确,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2. 利润分配到股东手里,股东要交个税吗?税率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明确,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向股东分配利润交个人所得税吗

股东在分得公司当年盈利利润以后当然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然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东需要按照分红的实际数值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是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的话,只需要按照10%的比例交纳个人所得税,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
一、分给股东利润要不要交个税?      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二、股东分红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      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分红,如何分红,还要经公司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即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      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      如果公司大股东不愿分红,利用表决权故意阻挠,导致股东会无法通过分红的决议,小股东还可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实施司法救济。      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股东分配利润的条件主要为,公司在盈利后、分配利润之前还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1、缴纳税款;      2、弥补亏损;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分红这本来就是股东通过合法渠道所取得的个人合法收入,只要是个人合法收入就没有不交个税的。然后公司的话,公司给各位股东分配利润之前,要先除去公司当年的债务,先交了所欠的税款,然后再把利润的10%列到法定公积金中,剩下的才是可分配的利润。

向股东分配利润交个人所得税吗

4. 股东分利润需要进行交税吗

利润分配不需要交税。
如果股东是法人,分配利润不用考虑税金。如果存在税率差额,则有股东自行申报缴纳。
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分配利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但是现在上市公司按照10%执行,很多地方也就按照10%的税率执行了。
如果是分配给境外,需要扣税。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利润分配的财务步骤:
①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②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科目。
③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④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二、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 股东分利润需要进行交税吗?

      股东分利润一般是不需要进行交税的,但在没有扣税的情况下就给股东就应交税,如果公司在对于股东分配利润的时候是已经扣了税之后才进行分到的,这个分红就是属于股东们的纯利润。
一、股东分利润需要进行交税吗?      利润分配不需要交税。      如果股东是法人,分配利润不用考虑税金。如果存在税率差额,则有股东自行申报缴纳。      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分配利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但是现在上市公司按照10%执行,很多地方也就按照10%的税率执行了。      如果是分配给境外,需要扣税。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利润分配的财务步骤:      1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科目。      3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4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三、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利润对于股东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一般在分配之前就要考虑是扣了税再给,还是未扣税就给,这两者就是决定是否缴税的条件,特别是分配给境外的企业股东,都是需要纳税的,所以,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股东分利润需要进行交税吗?

6. 净利润分配给股东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净利润分配给股东要交个人所得税。
净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2、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公司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要在提取公积金之后。股利(利润)的分配应以各股东(投资者)持有股份(投资额)的数额为依据,每一股东(投资者)取得的股利(分得的利润)与其持有的股份数(投资额)成正比。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即所谓“无利不分”的原则。但若公司用公积金抵补亏损以后,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公积金支付股利。

7. 股东分配的利润要缴税吗

需要缴税。
一般来说,企业年度实现的利润,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税后利润应按照规定分配给股东。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自然人股东取得的公司税后分配利润属于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八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其扣缴义务人应是直接向纳税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第四条第(六)款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支付自然人股东分配利润时,应代扣代缴该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向企业股东分配利润时不涉及代扣代缴税款。
参考资料:
红利(公司利润分配一种)_百度百科 

股东分配的利润要缴税吗

8. 股东分配的利润要缴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