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有

2024-05-16

1. 社会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有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三)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六)社会捐款; 
(七)其他资金。 



第七条每年3月1日前,财政部会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保监会)根据上一年度救助基金的收支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当年从交强险保险费收入提取救助基金的比例幅度。省级人民政府在幅度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具体提取比例。 
第八条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确定的比例,从交强险保险费中提取资金,并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全额转入省级救助基金特设专户。 
第九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年预算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一个季度保险公司交纳交强险营业税数额和救助基金收支情况,向本地省级救助基金拨付财政补助。 
第十条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年预算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罚款全额划拨至省级救助基金特设专户。
 第十一条省级救助基金与省级以下救助基金的财务关系由省级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社会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有

2.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社会救助基金

申请社会救助基金,一般相关救助基金会都有相关章程要求,符合条件的才会进行救助。
所以就像交通事故救助第一要看当地是否设立了这个基金。其次,还要看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并非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就可以申请的。比如这个基金主要是针对严重伤害的紧急救护情况。
一般情况下,受到伤害应自己垫付费用,痊愈后通过正常理赔渠道进行索赔。如果经济条件困难,交强险一万可以申请预支垫付,另外可以通过起诉的方法由法院裁定让对方支付部分费用。

3.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社会救助基金

1、目前,只有三种情况可以向该基金申请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流程有哪些
(一)垫付抢救费用的流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申请及相关材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并且会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
1、是否属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2、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如果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打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付款并向有关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二)担负丧葬费用的流程
受害人亲属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提交:
1、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2、本人身份证明。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付款并向医疗机构说明原因。
二、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基金需要偿还吗
1、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2、发生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3、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社会救助基金

4. 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5. 道路救助基金的救助基金的来源

根据《管理办法》,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2、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4、救助基金孳息;5、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6、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的,其纳入救助基金代为管理的死亡赔偿金;7、社会捐款;8、其他资金。

道路救助基金的救助基金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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