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财政部通知

2024-05-08

1.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财政部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有关规定,财政部修订了《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二○一二年三月二日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财政部通知

2.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介绍

为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有关规定,制定《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3月2日由财政部以财综〔2012〕15号印发。《办法》分总则、收缴管理、分配和使用、宣传公告、监督检查、附则6章27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2007年12月25日发布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83号)予以废止。

3.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2012年3月2日由财政部以财综〔2012〕15号印发。《办法》分总则、收缴管理、分配和使用、宣传公告、监督检查、附则6章27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2007年12月25日发布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83号)予以废止。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公益金管理有关规定支出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超范围支出,不得用于以下内容:(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二)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三)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人员支出;(四)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五)其他超过预算批复之外的用途。 纳入民政部机关本级预算的服务和其他类项目的资金拨付按下列程序进行:(一)项目单位向归口管理单位提交申请拨付资金的书面申请,并附户名、开户行、账号、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归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归口管理单位进行审核,同意拨付资金的,应当将有关信息录入部预算管理系统,打印审批表(见附件1),后附项目单位有关请款材料报送规财司;(三)规财司对归口管理单位报送的审批表及有关请款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审批表等所有请款材料返还归口管理单位,由归口管理单位按程序填写报销单申请拨款。审核未通过的,将有关请款材料退回归口管理单位,由后者进行补充完善。 法律依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4.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2012年3月2日由财政部以财综〔2012〕15号印发。《办法》分总则、收缴管理、分配和使用、宣传公告、监督检查、附则6章27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2007年12月25日发布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83号)予以废止。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公益金管理有关规定支出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超范围支出,不得用于以下内容:(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二)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三)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人员支出;(四)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五)其他超过预算批复之外的用途。 纳入民政部机关本级预算的服务和其他类项目的资金拨付按下列程序进行:(一)项目单位向归口管理单位提交申请拨付资金的书面申请,并附户名、开户行、账号、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归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归口管理单位进行审核,同意拨付资金的,应当将有关信息录入部预算管理系统,打印审批表(见附件1),后附项目单位有关请款材料报送规财司;(三)规财司对归口管理单位报送的审批表及有关请款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审批表等所有请款材料返还归口管理单位,由归口管理单位按程序填写报销单申请拨款。审核未通过的,将有关请款材料退回归口管理单位,由后者进行补充完善。法律依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5.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行〔2009〕5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从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中安排法律援助项目,用于资助开展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项目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为规范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工作,保证资助的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司法部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6.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附件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法律援助申请表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法律援助受理意见表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结案审查表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季度结案统计表5.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申请报告(格式)6.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季度结案统计表7.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资金申请报告(格式)8.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办案补贴发放情况表

7.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宣传公告

第十九条 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等,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第二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向省级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提交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财政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国务院提交上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每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第二十一条 省级以上民政、体育行政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单位,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部门、单位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宣传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