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谁承担无限责任

2024-05-15

1. 有限合伙企业谁承担无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白话来说 普通合伙人一般包括帮助融资的基金公司以及融资方。
他们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他们的相关资产将会抵押。
 
至于为什么有人原因当普通合伙人有几个原因。
 
因为他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发起人,他需要融资需要钱。
第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运营的具体项目, 无限合伙人,也就普通合伙人要向有限合伙人承诺一定比例的回报和利息。假设普通合伙人像有限合伙人承诺10%每年的利息,如果项目运行良好创造了每年50%的利润。仍然只分给有限合伙人10%的利息,剩余40%归于无限责任合伙人。如果项目运行不佳,亏损10%,那无限合伙人除了自己承担亏损的10%,仍需拍卖或处置相应资产兑付承诺有限合伙人10%的利息。

有限合伙企业谁承担无限责任

2. 有限合伙企业谁承担无限责任?


3. 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

法律分析: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 。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此外,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也是有限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还有如果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

4. 有限合伙企业谁承担无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白话来说
普通合伙人一般包括帮助融资的基金公司以及融资方。
他们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他们的相关资产将会抵押。
至于为什么有人原因当普通合伙人有几个原因。
因为他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发起人,他需要融资需要钱。
第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运营的具体项目,
无限合伙人,也就普通合伙人要向有限合伙人承诺一定比例的回报和利息。假设普通合伙人像有限合伙人承诺10%每年的利息,如果项目运行良好创造了每年50%的利润。仍然只分给有限合伙人10%的利息,剩余40%归于无限责任合伙人。如果项目运行不佳,亏损10%,那无限合伙人除了自己承担亏损的10%,仍需拍卖或处置相应资产兑付承诺有限合伙人10%的利息。

5.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

法律分析:1. 定义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2. 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3. 经营特点不同: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第九百七十一条 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

6. 合伙公司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

法律分析:合伙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是对公司负有管理义务、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自己在公司的任职领取工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合伙企业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

法律分析:首先,二者承担责任的人和条件不同。 在有限合伙中,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限于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永远只能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而且,对合伙债务而言,有限合伙最终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对债权人而言,有限合伙相对于普通合伙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其最终均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有限责任合伙中,合伙人在通常情况下仍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此时与普通合伙并无本质区别。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失时,才会由有过错的执业合伙人对由此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可见,在有限合伙中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完全基于其出资身份确定;在有限责任合伙中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则是基于其执业行为决定。
其次,二者对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权不同。在有限合伙中,只有普通合伙人具有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权,有限合伙人不能参与合伙事物的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如果参与了合伙事物的经营管理,则应视为普通合伙人,并因此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有限责任合伙中,任何一个合伙人均有权参与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其划分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根据不是合伙人的身份,而是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有无故意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合伙企业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

8.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

法律分析:1. 定义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2. 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3. 经营特点不同: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九百七十一条 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