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024-05-16

1. 石家庄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石家庄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一、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流程: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4、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 石家庄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石家庄市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1、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2、持上述证件、申请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提取申请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4、如果提供的文件不全,应当申请补齐,如果申请条件具备、情况正确、身份属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可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如果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核、决定的工作,并把决定通知当事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石家庄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4. 石家庄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审批、提取手续1、首先要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提取人提交的资料后,会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2、单位初审。单位对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填写业务表格,连同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起提交到市公积金管理核心;3、核心审批。市公积金核心审核支取单位提交的业务表格、证明资料及单位印鉴,并进行审批;4、支取办理。符合条件准予支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支取手续。5、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签订公积金提取协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资金划入到提取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配偶的,还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1、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1)《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2)缴纳租金的收据。2、租住商品住房的: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5. 石家庄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条件
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需提交材料:
1、购房合同、购房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宅基地证明
3、修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宅基地证明
4、借款合同、还款证明
5、房屋租赁合同、特困职工证明
6、离休、退休证明
7、户口注销及出境证明
8、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户口迁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职工户口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1、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2、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3、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
14、职工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可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所需材料和提取程序如下:
一、提取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职工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注明:本人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二)首次提取时,视情况分别提交以下资料,再次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供职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还款证明。
1、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在省直、铁路分中心贷款的,提供职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3、在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提供职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二、提取程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所在单位提供提取证明,所在单位初审后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报批。审批通过后,中心将资金划入单位提供银行账户,由单位支付到职工个人。
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凭提取证明及身份证、集中封存户转移凭证,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

石家庄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6. 石家庄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是怎么样的

提取流程如下图

一、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支取申请审批书(仅原件)

支取明细表(仅原件)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居民身份证》(仅原件)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结婚证》
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购商品房: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票据或房屋所有权证(首次提供)
购二手房:已备案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首次提供)
集资建房:购房合同或协议、交款票据、发改委批文、自建房批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首次提供)
自建房:住房坐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程预(决)算报告;坐落在农村的,提供村级以上批准建房证明、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首次提供)
大修
住房坐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
住房坐落在农村的,提供村级以上修房证明、宅基地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首次提供)
二、办理地点及受理时间
办理地点: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归集提取大厅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00(1 月-5 月、9 月-12 月)14:30-17:00(6 月-8 月)
三、温馨提示
咨询电话:0311-87907611或 0311-87907612   
以上内容来源于:省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

7.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所需材料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都有哪些?这对这个广大网友普遍关注的问题,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需提交材料:
1、购房合同、购房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宅基地证明
3、 修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宅基地证明
4、 借款合同、还款证明
5、 房屋租赁合同、特困职工证明
6、 离休、退休证明
7、 户口注销及出境证明
8、 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 户口迁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职工户口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1、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2、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3、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
14、职工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
符合上述第1至5项规定的,职工及配偶可以同时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除分别提供上述证明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配偶支取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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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所需材料

8. 在石家庄提取公积金要提供哪些证明和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职工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注明:“本人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同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本市行政辖区内自住住房的。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销售不动产发票。购买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自住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已过户的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购买本村改造房的,提供户口本或原宅基地证(房产证)、拆迁安置(购房)合同、缴款收据及有关政府批文。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补缴差价款的收据。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所建造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程预(决)算报告;所建造的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镇政府以上批准建房证明、宅基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工程预(决)算报告。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产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镇政府以上修房证明、宅基地证明和工程预(决)算报告。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视情况分别提交以下资料,再次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供职工的身份证、还款证明。
(1)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
(2)在省直、铁路分中心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3)在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4、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保报销证明及家庭收入证明。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及其他重大疾病。职工家庭因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故、自然灾难或其他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的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对突发事故鉴定证明、费用支出证明及家庭收入证明。
5、租房用于自住,且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高于20%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租住廉租住房的,提供《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6、托管单位为符合销户提取条件职工办理销户提取时,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与职工的解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