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茶叶学会的介绍

2024-05-11

1. 福建省茶叶学会的介绍

福建省茶叶学会成立于1956年12月16日,是由福建省茶叶科技工作者、茶叶生产、经营、质检、茶艺等管理人员与有关领导和企事业单位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社会团体,隶属于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业务范围: 科技交流、项目论证、课题研究、技术监制、科技咨询服务、培训人才、书刊出版、茶文化研究与交流。

福建省茶叶学会的介绍

2. 福建省茶叶学会的简介

福建省茶叶学会本会成立50年来,促进科技发展,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技知识,推介名优茶,推动品牌建设,参与科学认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茶区、茶企业、茶农的创收增效作贡献。福建省茶叶学会第八届理事会自2007年9月20日换届改选至今已五年多了。五年多以来,我会在省科协和省民政厅的直接领导下,在挂靠单位省农业厅的关心与支持下,团结广大会员,围绕学会的中心工作,在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名优茶推广、茶区调研、科技服务、品牌打造、会展举办、名优茶评选、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使学会工作年年有起色,赢得了荣誉。从2008年起,学会工作又多次得到上级的表彰。2008年12月被省民政厅评为4A级社会组织、2008年7月被中国科协学会部授予“2005-2008年学会之星三连冠”、2008-2012年又连续获得省科协评为“全国省级学会之星”。从2006年起连续三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人文中国·茶香世界”中华茶文化宣传活动,借助北京奥运平台,将中华茶文化与奥林匹克精神紧密结合,通过举行“高峰论坛”、中华名茶评选、驻华使节招待宴会、中华茶文化展等多种活动,宣传中华茶文化,宣传中国名茶、研发“中国申奥第一茶”,将中国茶叶与茶文化推向全世界。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推介茶叶与茶文化百年一遇、千载难逢的好机缘。我会经半年的联系与攻关,终于争取到国际信息发展网馆、世博文化中心、浦西综艺大厅与福建馆、联合国馆等馆区,作为福建展示名茶的展区,组织60多家茶企进入上海世博园展示名茶、茶具、茶文化,每天接待游客2200多人次,6个月合计接待40万游客;组织22位茶艺小姐,经常为宾客表演与献茶。9月11日还主办了“茶·让城市生活更美好”高峰论坛,与会代表有联合国官员、部分参展国馆长等外宾63人,以及上海世博会协调局与中央有关领导、新闻媒体等300多人。会上由知名专家作主题报告,宣读向联合国提议设立“国际茶文化日”的倡建书,宣读“中国茶战略合作联盟《上海宣言》”,当晚由香港文娱表演队献演精彩节目。10月3日在世博园文化中心举办“庆世博茶文化艺术品颁奖大会”,给参加世博会名茶展示的26家企业颁发“企业精英奖”,给33家企业颁发“最佳茶艺品金奖”,我会获得“最佳组织奖”,我会会长冯廷佺获得“特殊贡献奖”。对积极为中国名茶与茶文化进入上海世博园参展、参赛有贡献的单位与个人33个,获得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的表彰与证书。

3. 福建省茶叶流通协会成立

11月5日,福建省茶叶流通协会在福州成立。协会将突出茶叶流通和茶叶市场创新,搭建茶叶信息交流平台,促进贸易合作,助推福建茶企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福建省是我国最大的茶叶产区,2019年全省茶叶全产业链产值近1200亿元,规模位居全国首位。福建茶产业飞速发展的同时,在品牌价值、营销渠道、市场竞争等方面也面临着挑战。福建省茶叶流通协会应运而生,将致力于持续提升福建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福建茶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茶叶流通协会会长潘文毅表示,协会将努力发挥好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倾听市场声音,了解企业需求,服务行业前沿,突出重点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做到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 社会 服务,构建一个第一时间响应需求的服务平台;同时,协会还将与各茶叶 社会 组织合作,通过科学引导、市场开拓与品牌打造等一系列举措,助力打造福建茶全球形象,铸就福建茶核心品牌,开拓福建茶发展道路,构建茶产业发展新模式,助力福建打造新型国家茶叶交易综合平台。(刘丰)

福建省茶叶流通协会成立

4. 福建茶叶网的简介

南方有嘉木,其名为茶树。福建自古以来便是茶之乡,是茶文化发源之地,茶叶销售一直是其经济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在今天,以实体店经营为主的茶叶销售已远远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因此,以电子商务为营销方式的福建茶叶网应运而生。福建茶叶网创建于2006年,前身为福建茶叶商务网,是由福州茶叶协会、福州五里亭茶叶批发市场等机构共同主办的福建茶叶商务综合门户网站,业务领域含有:茶叶批发、品牌经营、营销策划、推荐加盟等。福建茶叶网主要以推广红茶、乌龙茶、白茶等福建优产茶叶,积极与知名茶叶生产厂家合作,推广厂家品牌,力争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独树一帜,做出自己的特色。“乐享海西茶文化,尽在福建茶叶网”,在推广福建茶的同时,福建茶叶网也极力在推广福建茶文化, 福建是乌龙茶的故乡,有一千年的茶文化历史,是茶文化的发祥地,福建产茶文字记载比《茶经》早300余年,著名的莲花峰及其莲花茶构筑了一道独特的侨乡茶文化风景线。建茶、斗茶在宋元二朝蔚然成风,明清时期,茶叶创新增多,开创乌龙制茶工艺,茶叶贸易渐盛,武夷山的茶山、茶水更加点缀了福建茶的文化底蕴。现代福建茶文化在继承前人的基础进一步发扬光大,种茶、制茶、售茶、品茶、赛茶等几乎占据了茶乡人的生活内容。制茶讲科学,品茶有文化,构成独特的福建区域人文特征。福建种茶、制茶、饮茶、贩茶历史悠久。附件产茶的文字记载,最早见诸于南安县丰州古镇的莲花峰石上的摩崖古刻“莲花茶襟太远丙子”(公元376年)。这比陆羽『茶经』问世要早三百余年。福建茶叶中中国茶叶发展及至世界茶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价值。福建省我国产茶的重要地区,而且盛产名茶,各具特色,蜚声中外。红茶、绿茶、白茶、乌龙茶争奇斗艳。单在乌龙茶中,铁观音、大红袍、本山、梅占、佛手、黄金桂、白芽奇兰等等,品种繁多。

5. 福建省茶叶协会的会员申请

 第一条 协会名称:福建省茶叶协会。第二条 本协会性质是:(一) 由茶叶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社会团体法人;(二) 是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三) 不以营利为目的。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服务,维护本行业合法权益。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10层B-3室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 负责茶叶行业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制订本行业共同遵守的《行规行约》,保证本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二)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协助和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包括边销茶的产销协调,计划管理,储备落实;茶叶出口计划制定,出口市场和客户协调,出口企业资格论证,国家扶持茶业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以及国家对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并参与责任监督等;(三) 加强对国内、国外市场的调查和研究工作,掌握国内外茶叶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编制本行业的发展规划;(四) 研究、解决茶叶行业(包括生产、加工、国内外贸易、科研、教育等)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制订行业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五) 积极做好对内、对外贸易企业的价格协调工作,制止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为企业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六) 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的茶叶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参与制订、修订本行业各类标准的工作。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行检、行评工作。承担本行业生产生产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产品和企业进行督促整顿,以至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有关措施;(七) 组织协调并增进会员之间的横向联系,促进行业内部各种形式的合作和横向经济联合;(八) 组织收集、整理和传递国内外茶叶经济信息和科学技术信息,进行市场分析、预测,开展信息交流活动和咨询服务,为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提供决策依据。(九) 组织技术交流,开展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技术技能竞赛,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努力引导茶叶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发展,实现茶叶行业的产业化经营;(十) 普及茶叶商品知识、宣传茶叶饮用价值,弘扬祖国茶文化。帮助企业开展宣传促销,通过展览、展示、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编写书籍等活动,让更多消费者了解茶,提高茶叶经营企业茶叶商品在社会上的声誉;(十一) 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国内外茶叶经营企业之间的各种交流活动;(十二) 协会根据以上要求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 在茶叶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四) 凡在本行业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相关的社会团体可申请作为团体会员;(五) 凡直接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科研及教学的人员,可申请作为个人会员。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 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协会的活动;(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三)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五)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 决定终止事宜;(五) 讨论和决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 决定设立各专业委员会;(八)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九)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十)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一) 制定本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十二) 决定对会员的奖励和处分;(十三)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 热心茶叶行业工作,在茶叶行业内有较大影响;(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 5 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一) 会费;(二) 捐赠;(三) 政府资助;(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 利息;(六) 兴办经济实体收入;(七) 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福建茶叶协会理事会通讯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福建省茶叶协会:北京分会,山东分会,上海分会,广州分会

福建省茶叶协会的会员申请

6. 福建茶叶网的介绍

福建茶叶网是国内一家以福建茶叶市场为核心的B2B电子商务门户,专业的网上推广和贸易平台。福建茶叶网提供全面的茶叶资讯,茶叶买卖信息,茶营销指导,茶叶展会信息,茶商黄页,贸易机会,茶业信息,供求信息,茶业人才,是茶商寻求电子商务网络贸易信息的行业平台,是茶商首选的B2B电子商务宣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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