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主要职责

2024-05-13

1.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组织编制大江大河及重点河流 、重要湖泊、国际河流规划及全国水利中长期规划;承担水资源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防洪规划等全国性规划的编制;按规定权限,承担规划成果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预审、审查或批复工作。(二)负责组织工程规划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各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报告的审查工作,承办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工作;承担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及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等专题、专项报告的审查工作,负责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工作;组织重大设计变更、工程概算调整审查,承办重大设计变更批复工作。(三)参与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前期工作计划及资金安排意见;承担年度前期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督促、统计等具体工作;负责有关规划计划项目任务书审查工作。(四)组织编制水利水电(含水土保持)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五)负责水利勘测设计咨询资质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参与勘测设计招投标等市场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工作。(六)负责水利勘测设计咨询质量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水利勘测设计咨询行业的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组织水利勘测设计咨询行业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工作。(七)负责全国水利勘测设计咨询单位业务工作的行业管理。(八)承办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主要职责

2.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长什么行政级别

1、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是受部委托,负责全国性综合及专业规划编制、规划设计审查和水利勘测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工作的部直属事业单位。
2、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是正司厅级机构,所以该院院长级别为正司(厅)级。

3.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隶属于哪个部门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是在2002年12月电力体制改革中经国务院批准保留的事业单位,现隶属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的定位是: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提供公益服务并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家有关部门委托的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行业技术管理单位,电力、水利和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的产业政策研究中心。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的前身是能源、水利两部共管的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最早的历史可追溯到1950年燃料工业部成立水力发电工程局,主要负责对全国水利水电规划设计建设进行归口管理,其后历经改组演变,到1982年命名为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1989年更名为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系两部共管的事业单位。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代部管理北京、成都、贵阳、华东、昆明、上海、西北和中南8个部属勘测设计院,对水利部流域机构所属单位和31个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并代部对主要的河流规划、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等进行审查。
1993年电力工业部成立后,经电力、水利两部协商,原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按两部隶属关系分开,电力工业部于1995年2月批准成立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同时挂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管理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水电水利及风电发展规划,制订和部署前期工作计划;组织审查河流规划和风电规划,负责审查部直管的大中型水电水利和风电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和审查水电水利、风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和定额;管理部直属的北京、成都、贵阳、华东、昆明、西北和中南勘测设计院等。国家电力公司成立后于1998年更名为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并受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委托负责水电行业技术管理和设计审查工作。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中,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作为国务院批准的事业单位,成为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改为隶属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虽然随着我国能源和水利行政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的多次改革而历经多次变革,但基本业务和职能未发生大的变化,一直是全国唯一承担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技术归口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自2002年以来,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着行业规划、技术管理、工程验收、质量监督、标准制定和政策研究等工作,并受托管理可再生能源(水电、风电、潮汐发电)定额站,水电、风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是国家能源局设立的16个能源研究咨询基地之一;同时,承担管理着水电、风电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共8个。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专业配备齐全的高级技术人才队伍为支撑,在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中国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事业的兴旺发达做出了重要贡献。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隶属于哪个部门

4. 水利部机构组成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水利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第三条 水利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国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国家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三峡工程运行、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水利部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第四条 水利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规划计划司。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司。起草水利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四)财务司。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中央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五)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六)水资源管理司。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国家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七)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八)水利工程建设司。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九)运行管理司。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十)河湖管理司。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十一)水土保持司。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二)农村水利水电司。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协调牧区水利工作。      (十三)水库移民司。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协调推动对口支援工作。      (十四)监督司。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五)水旱灾害防御司。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十六)水文司。组织指导全国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水质等要素)监测工作,负责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      (十七)三峡工程管理司。组织提出三峡工程运行的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指导三峡工程运行调度规程规范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组织三峡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承担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十八)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司。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南水北调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制定南水北调年度供水计划并组织调度实施。指导监督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十九)调水管理司。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二十)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办国际合作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第五条 水利部机关行政编制502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6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1名)。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8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总经济师1名、督察专员4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第六条 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具体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水利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

5.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的机构设置

职能部门  应用研究部门  基础研究部门  二级事业单位  企业  办公室  发展战略研究处  水利文献信息室  水利发展杂志社  中水润泽公司  人教处(党办)  政策研究处  源信公司  计划处  经济研究处  财务处  法制研究处  综合研究处(国际水利研究处)  投资与统计研究处  办公室:  主要负责行政、文秘、保密、监察、审计和外事管理等工作。    人事劳动教育处(党办):  主要负责人事、劳资、党务、纪检、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教育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计划发展处:  主要负责项目申请审核、计划编制及申报、组织协调、内部委托、内部招标、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及成果管理。    财务处 :  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项目经费管理。    发展战略研究处:  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水利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关系、重大问题研究,水利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流域和区域水利发展研究,水利管理的体制和机制研究,水利可持续发展研究等。 在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水利投融资机制研究、节水型社会建设研究、防洪抗旱问题研究、国际河流研究等领域具有突出的研究优势,并逐步开创保险、税收、规划方案等领域的研究。    政策研究处:  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综合性政策研究,参与制定水利政策规划和实施计划,收集汇编水利政策文件等。研究优势体现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机制研究、水资源管理体制研究、水利投融资机制研究、水权水价研究、水土保持政策研究等领域。特别是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机制研究方面,已形成了研究系列。  法制研究处:  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水利法规研究,并参与起草工作,参与制定水利法规和实施计划,收集汇编水利法律法规文件等。重点关注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建设、水资源管理与分配制度、水权制度、农村饮水安全、移民安置和国际河流等领域,并在这些领域取得了研究成绩。经济研究处:  主要职责是开展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等重大经济关系问题的研究,在水价、水权、水市场、节水型社会建设、调水工程水价、资金筹措及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流域管理体制和机制、城市水务体制和运行机制等研究领域具有优势。综合研究处(国际水利研究处):  主要职责是承担水利综合性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负责水利综合性报告、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国际合作对策以及国际水利发展比较与跟踪性研究,组织开展国内外水利综合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研究,承担水利发展形势分析研究工作。  投资与统计研究处:  主要职责是做好全国水利统计、投资、计划等业务支撑工作,负责经常性、基础性水利投资计划具体业务工作,完成水利统计年报数据建库、数据上报、审核、汇总以及编写年鉴、公报、提要等任务,做好全国水利普查有关工作,承担开展投资计划精细化管理、水利统计分析和预测等研究工作。水利文献信息室:  主要职责是承担水利文献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开展水利文献信息的采集、筛选、整理和分析工作,为水利政策研究提供信息支撑;开展水利文献检索、查新、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咨询服务;开展中心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等有关具体工作。  水利发展杂志社:  负责《水利水电技术》和《水利发展研究》杂志以及《中国水利发展报告》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北京中水润泽咨询有限公司 :  是顺应水利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市场发展,贯彻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求设立的现代咨询企业。公司秉承“科学、诚信、卓越、鼎新”之精神,致力于水利政策研究、水利水电信息和水利工程技术咨询业务,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水利行业知名和国内有影响的咨询机构。北京源信水利电力科技开发公司:  是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对内提供网站网络维护、后勤保障、会议培训、人员劳务等服务为主,兼顾项目开发、研究咨询等对外经营。公司下设:综合服务部、网络服务部、车辆服务部、后勤服务部。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的机构设置

6. 中国水利水电设计院有哪些?最好是先分大的设计院,然后再各省有哪些设计院,急!

1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2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中心
3 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设计院
4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5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
6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7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8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9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10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11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12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13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14 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5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6 河海大学设计院
17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8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19 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
 
20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1 福建省水利规划院
22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3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4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5 广东水科院勘测设计院
26 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27 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8 广西珠委南宁勘测设计院
29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30 贵州水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1 海南省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
32 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33 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34 河南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
35 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协会
36 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37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38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39 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40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41 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42 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43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4 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5 江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46 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
47 辽宁地方水电设计研究院
48 辽宁江河水利水电新技术设计研究院
49 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0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51 山东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
52 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
53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54 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55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56 陕西水工程勘查规划研究院
57 陕西水环境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58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59 上海市水务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0 四川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协会
61 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62 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63 西藏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64 西藏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6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设计院
66 新疆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
67 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68 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69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70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
71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72 安徽省阜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73 安康市水利水电土木建筑勘测设计院
74 安顺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75 巴彦淖尔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76 蚌埠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77 保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78 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79 本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80 沧州水利勘测设计院
81 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82 滁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83 大连市水利建筑设计院
84 丹东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85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86 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87 赣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88 广东省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89 广东省肇庆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90 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91 广西南宁市水利电力设计院
92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
93 广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94 广州智利达咨询有限公司
95 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96 哈尔滨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97 邯郸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98 杭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99 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
100 河源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01 呼和浩特市科兆丰水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02 怀化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03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104 吉林省银河水利水电新技术设计有限公司
105 吉林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06 济南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107 佳木斯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108 江门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109 江西省上饶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110 昆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11 丽江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12 辽宁省朝阳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113 辽宁省阜新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114 辽宁省盘锦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115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16 辽宁省铁岭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117 临沧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18 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119 柳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20 洛阳水利勘测设计院
121 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122 牡丹江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123 南昌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124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25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勘测设计院
126 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27 南阳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128 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29 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
130 齐齐哈尔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131 钦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132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3 清远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34 曲靖市能阳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35 三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36 陕西中源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137 汕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38 汕尾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勘测设计院
139 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40 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141 沈阳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142 四川省内江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143 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4 塔城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145 泰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146 天门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47 通辽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148 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149 乌鲁木齐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50 梧州市水利电力设计院
151 武汉市城市防洪勘测设计院
152 武汉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153 武威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54 西安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155 新疆伊犁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56 新乡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157 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
158 烟台市水利建筑勘察设计院
159 烟台市水利建筑设计院
160 盐城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161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62 宜宾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163 宜昌市水电规划设计院
164 岳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65 云南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166 运城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167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68 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169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170 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71 重庆三峡水电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172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73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174 株洲市水利水电设计院 

中国的水利设计院没有1万也有8000,这些事排名靠前的。

7. 水利局下属单位设计院主要是干什么的?负责什么的?

民用与工业建筑设计、负责做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测量、物探、打井、建材试验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
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负责水文管理工作。

负责本市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区县之间的水事纠纷。
承担本市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负责本市水务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水利局下属单位设计院主要是干什么的?负责什么的?

8. 求教水利水电设计院的相关学科与相关专业

水利水电设计院的相关学科与相关专业:
有咨询、勘测、设计、科研、岩土工程施工、工程建设监理、工程总承包、项目代建、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投资等。
有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综合类)、测绘、工程总承包、项目代建、工程造价、工程监理、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保监测、水土保持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等甲级资质, 建筑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水电设备制造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利水电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工大坝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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