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

2024-05-09

1.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

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的管理,促进股份制试点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股份制企业和证券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只对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规定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公司应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规定办理。第三条内部职工持股是指本规定限定范围内的人员作为投资者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本规定将限定范围内的人员统称为内部职工。第四条公司向内部职工募集股份的,应当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二章内部职工持股的范围第五条公司向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只限于以下人员购买和持有:
(一)公司募集股份时,在公司工作并在劳动工资花名册上列名的正式职工;
(二)公司派往子公司、联营企业工作,劳动人事关系仍在本公司的外派人员;
(三)公司的董事、监事;
(四)公司全资附属企业的在册职工;
(五)公司及其全资附属企业在册管理的离退休职工。关联法规: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购买和持有公司向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
(一)公司法人股东单位(包括发起单位)的职工;
(二)公司非全资附属企业及联营单位的职工;
(三)公司关系单位的职工;
(四)公司外的党政机关干部;
(五)公司外的社会公众人士;
(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和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人员。关联法规:第三章内部职工持股的股权证及持有卡第七条公司向内部职工募集股份,应当印制股权证,不得印制股票。第八条股权证是公司发行的,表示其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益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第九条股权证采取簿记形式。第十条公司印制簿记式股权证,可以自行选择印制刷厂,以经过公司审批部门认可的样式印制。第十一条股权证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的名称、住所;
(二)公司设立登记或新股发行之变更登记的文号及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类别、每股金额;
(四)股东姓名;
(五)股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工作证号码(或职工离退休证号码)、股权证持有卡号码;
(六)发行日期:
(七)购买或转让日期;
(八)职工签章;
(九)经手人签章。除上款事项外,股权证还应载明职工持股数量及其增减情况。第十二条股权证由董事长签名,加盖公司股权证专用章后生效。第十三条股权证不得交内部职工个人持有,由公司委托省级、计划单列市人民银行认可的证券经营机构集中托管。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依据股权证向持股职工签发股权证持有卡作为持股身份的证明。股权证持有卡应加盖股权证托管机构的登记专用章。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

2. 什么叫 定向募集资金的股份制公司

定向募集资金的股份制公司就是指该股份制公司的资金是以通过不公开销售,直接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而融得的。

理论上说,公开募集设立是IPO的一种形式。按照证监会的规定,IPO条件之一是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合法存续,也就是无法在成立前公开募集,但是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留了一个活口:国务院批准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IPO募集设立股份公司。但实践中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公开募集设立只是个理论。
       无论是哪种设立方式,股票性质都没有区别。
       交易所是归证监会管的,所以上市条件相当于也是证监会定的。向证监会申请IPO的时候,公司提出的申请全称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也就是IPO并上市,证监会也是按发行并上市的标准核准的。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以后,向交易所的上市申请只是个程序性的。但实践中存在IPO后没上市的情况,比如胜景山河,在IPO募资完成以后挂牌上市以前被曝出了问题,最后没能上市,IPO募集资金返还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