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高考政策

2024-05-09

1. 2021高考政策

新高考不再区分文理科,实行新高考“3+1+2” 或"3+3”模式;录取模式改为“两参考一依据”;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度;外语可考2次,取最高一次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3+1+2”模式,即“3” 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 "1” 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科;“2” 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 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3+3”模式,即"3”代表语文、数学、外语3i门高考核心科目,而"6选3”则是由学生从6门可选科目中选择的3门科目。之前的高考录取模式为“依据高考统考科目成绩”录取,新高考后绿取模式改为"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再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42)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2021高考政策

2. 2021新高考政策

法律分析:自2021年起,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1+2”组合方式,即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
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按照物理和历史分类编制计划、分类划定分数线、分类投档录取;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第二条 我委认为,代表议案关注高考公平问题,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我们将在相关立法过程中予以借鉴吸收。

3. 2021年高考政策

法律分析:今年有八个省市实施“3+1+2”模式,即福建、湖北、江苏、广东、湖南、河北、辽宁、重庆。“3”指的就是全国统考科目(所有考生必考的数学、语文、英语),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共计450分。“1”指的是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2选1),物理和历史,总成绩各100分,原始成绩(100分)入总成绩。“2”指的是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4选2),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满分各100分,按等级赋分(200分)后计入总成绩。
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3.强化考试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管理,严防死守试题试卷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做好设备维护和升级,确保运行规范有效。加强考点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双监考”及巡考制度。强化部门协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进一步完善评卷工作制度,加强评卷人员管理,严格安全保密纪律,确保评卷工作科学规范。

2021年高考政策

4. 2021高考政策

法律分析:在高考新方案中,文理不分科已成各地高考改革趋势,高考科目“3+3”也成众多省份未来高考的新模式。
“3+3”模式是指,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各地多采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值得注意的是,浙江采取的是“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
在分值设置上,绝大多数省份明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学生自选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合计750分。不过,上海、西藏有所不同,明确3门选考科目每门70分,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此外,江苏高考科目分值尚未最终确定,但明确比现行的480分要高。海南要求以每个科目原始分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这是目前仅有采用标准分这一计分方法的省份。
与高考科目变化相对应的一项措施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少省份也公布了改革时间表。比如,北京将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年级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5. 2021高考新政策解读

法律分析:在高考新方案中,文理不分科已成各地高考改革趋势,高考科目“3+3”也成众多省份未来高考的新模式。在分值设置上,绝大多数省份明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学生自选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合计750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为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21高考新政策解读

6. 2021年高考新政策

新高考不再区分文理科,实行新高考”3+1+2”或”3+3”模式;录取模式改为”两参考、一依据”;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度;外语可考2次,取最高一次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3+1+2”模式,即”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3+3”模式,即”3”代表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考核心科目,而”6选3”则是由学生从6门可选科目中选择的3门科目。之前的高考录取模式为”依据高考统考科目成绩”录取,新高考后录取模式改为”两依据、一 参考”,即依据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再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选考的3门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度,考生按照自己所在的等级,来获得分数。比如,第一等级是95分到100分,那么所有处于这个分数区间的同学,都记作满分,也就是说,每个科目,排名越高越占优势。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7. 2021高考改革政策

从2021年起,8省份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就外语考试时间和次数安排,河北省、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等6省份拟只在6月组织一次外语听力和笔试考试,待条件成熟后再实施外语一年两考。江苏省、广东省拟在6月组织一次外语笔试,将外语听说考试放在平时并实行机考。
依据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
8省份均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一并进行,并且将考试次数确定为一次。选择考由省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从2021年起,8省份新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
选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两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扩展资料
此次8省份公布的实施方案,贯彻了国务院确定的“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的改革方向,高校录取实施“两依据,一参考”模式,
即不仅依据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重要参考,从单纯“看分”走向也要“看人”。
“高考综合改革不仅是考试招生方式的变革,也是涉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关系整个人才培养体系的重大变革,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必然要求。”
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蒋昌忠说,此次改革就是要建立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内容体系,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考试招生评价体系,
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顺应时代要求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实行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八省份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2021高考改革政策

8. 2021高考政策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