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责任划分

2024-05-09

1. 关于工伤赔偿责任划分

1、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劳动者在受工伤后,由国家和社会 给劳动者或其遗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实行无过错责任,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基本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法律规定各自赔偿,不实行过失相抵。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工伤赔偿责任划分

2. 工伤赔偿责任划分

如果老板有营业执照,如果你能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条、工作服、厂牌、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立即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是九级。只有认定为工伤,才能得到九级的工伤赔偿。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就是说,你还有权利向拖砖司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 工伤责任划分与赔偿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责任划分包括参加工伤保险和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两种。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及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承担;如果职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所有的赔偿责任都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责任划分与赔偿

4. 工伤赔偿责任划分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责任划分包括参加工伤保险和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两种。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及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承担;如果职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所有的赔偿责任都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根据国家的规定,执行日常的工作和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所指定或者同意的工作都是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 工伤赔偿的责任划分

1,如果你的叙述是真的话,那么该人的伤你是不负全责的,因为工人没有按照施工安全要求施。也就是你可以不必全部赔偿。
2,既然你不负全责,也就是所有的的赔偿费你只需拿一部分。而没有责任无穷尽的拿钱赔偿人家。
3,具体也不知道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签的,谁和谁签的都是什么内容。呵呵...第一包,第二包即使负责人的话也有权利向你追偿。
4,你现在只需记住你不负全责就好了。如果得不到解决,你就去法院起诉,维护你的权益。

工伤赔偿的责任划分

6. 工伤赔偿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责任划分包括参加工伤保险和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两种。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及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承担;如果职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所有的赔偿责任都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根据国家的规定,执行日常的工作和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所指定或者同意的工作都是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7. 关于工伤赔偿和责任划分

1.证明雇佣关系。本律师认为劳动关系不好认定,因为程序复杂。证明雇佣关系,可以找人证,工资条。
2。全部责任是雇主。
3.由于伤残等级未确定,具体赔偿数额需鉴定后确定。
详细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营养费,二次手术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安阳原律师   qq:2378145504

关于工伤赔偿和责任划分

8. 工伤责任划分与赔偿

工伤的认定与赔偿:劳动者是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的;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责任划分标准有哪些1、直接责任者:其行为与工伤事故发生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人,如操作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当班主管、工段长、班长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维修人员检修后设备漏电等;输送、运转等设备维修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处理安全装置;生产作业现场的违章操作现场主管、工段长、班长未及时制止等。2、管理责任:凡受工伤者的车间、部门承担违章操作管理责任,岗位安全培训责任,转岗安全培训责任,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处理导致工伤的管理责任。3、任何因违章导致的工伤事故由指挥者承担责任。4、重复发生的事故一般追究其车间主管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工伤,已经获得第三人的民事伤害赔偿后,受害人还可享受工伤补偿。享有工伤待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后,工伤补偿与侵权赔偿不是同一民事责任的竞合,不能要求受害人只能择一请求赔偿。工伤的产生背景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 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 职业病 和上下班 交通事故 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