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是多少?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最高不得超过12% 。也就是说,个人最低为5%,企业最高不得超过12%。
拓展资料: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2. 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是多少?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最高不得超过12% 。也就是说,个人最低为5%,企业最高不得超过12%。
拓展资料: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3. 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西安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单位和个人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缴纳的比例根据企业实际的情况进行缴纳。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按照社保工资缴纳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
西安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1、西安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单位和个人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缴纳的比例根据企业实际的情况进行缴纳。 2、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按照社保工资缴纳的。 (1)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 (2)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3、以下情况可以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2)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6)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构成,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月缴存基数分别与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的乘积之和。缴存基数、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到元,取整数。 住房公积金是作为劳动者合法获取的福利之一,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同社会保险基金一样,公积金每月缴纳的金额也是有一定比例的,一般来讲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比例是相同的,职工在购房时可以要求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提取公积金进行购房。
4. 西安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西安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1、西安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单位和个人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缴纳的比例根据企业实际的情况进行缴纳。
2、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按照社保工资缴纳的。
(1)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
(2)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3、以下情况可以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2)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6)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构成,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月缴存基数分别与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的乘积之和。缴存基数、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到元,取整数。
住房公积金是作为劳动者合法获取的福利之一,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同社会保险基金一样,公积金每月缴纳的金额也是有一定比例的,一般来讲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比例是相同的,职工在购房时可以要求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提取公积金进行购房。
5. 西安公积金比例
西安公积金比例为5%到12%。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管理中心托管户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法律依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6. 西安公积金比例
西安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单位和个人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缴纳的比例根据企业实际的情况进行缴纳。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按照社保工资缴纳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1、西安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单位和个人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缴纳的比例根据企业实际的情况进行缴纳。2、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按照社保工资缴纳的。(1)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2)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3、以下情况可以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2)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3)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6)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构成,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月缴存基数分别与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的乘积之和。缴存基数、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到元,取整数。住房公积金是作为劳动者合法获取的福利之一,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同社会保险基金一样,公积金每月缴纳的金额也是有一定比例的,一般来讲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比例是相同的,职工在购房时可以要求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提取公积金进行购房。公积金的作用:公积金的基本作用:购房。1、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2、如果申请商业贷款开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做为购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3、如果购房过程中不需要贷款,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积金。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 西安公积金比例
西安公积金比例为5%到12%。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管理中心托管户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法律依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8. 2020年西安公积金比例单位和个人,西安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解读
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要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最高不得超过12% 。
缴存基数: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2017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9443元),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的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凡超过三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计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下列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168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1580元/月;鄠邑区、周至县1480元/月;蓝田县1380元/月。
西咸新区分中心、西铁分中心缴存单位参照西安市城六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西安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是多少?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6月21日发布《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内容如下:
1. 缴存基数 (1)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6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17年7月起执行。
(2)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规定,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组成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不得超过2016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7403元/月,最低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的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最高上限的按上限计算,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计算,低于最低下限的按下列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148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1370元/月;鄠邑区、周至县1260元/月;蓝田县1190元/月。
2. 缴存比例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要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得高于12% 。如果市民王先生2016年度平均月工资为5000元,则其缴存基数不能超过15000元/月,即个人每月缴存不低于5%为750元,单位缴存不高于12%为1800元。
(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构成,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月缴存基数分别与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的乘积之和。缴存基数、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到元,取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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